一、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西藏税收事业全面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龙菲[1](2021)在《纪录片《我们这五年》解说词的语用策略研究》文中提出
宋颜群[2](2021)在《相对贫困视角下财政扶贫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近些年逐渐形成了以政府扶贫为主、其他部门联合扶贫的多方扶贫格局。从扶贫资金来源上看,中国的扶贫资金分为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等,财政资金是众多扶贫资金中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形式,这也表明了中国扶贫工作以政府部门为主导。财政扶贫成为中国政府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途径。财政扶贫政策一方面直接给予贫困人口一定数额的转移支付或给予贫困地区一定数量的财政扶贫资金,以期直接提升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进而解决贫困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教育补助、技能培训、文化下乡等途径提升贫困人口的脱贫能力和脱贫志向进而解决贫困问题。可见,财政扶贫政策不仅包含直接财政扶贫政策,还包含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直接财政扶贫政策与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直接财政扶贫政策主要发挥“输血”功能,间接财政扶贫政策主要发挥“造血”功能。鉴于财政扶贫在消除贫困上的重要作用以及两种政策在解决贫困问题上发挥功能的不同,本文将从直接和间接两方面探讨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情况,厘清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解决相对贫困的作用机制,研究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最终提出财政扶贫政策优化路径。本文的相关研究不仅能够丰富贫困和财政扶贫的相关理论,还能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基于以上研究背景,本文采用数理推导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基于宏微观数据对我国财政扶贫政策进行了系统研究。本文首先构建财政扶贫政策影响相对贫困的理论模型,从理论上分析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影响相对贫困的作用机制,厘清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机理。其次,本文对中国的相对贫困以及财政扶贫现实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再次,论文通过实证分析方法研究了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情况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最后,论文根据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讨论了财政扶贫的政策优化问题,并提出了改善财政扶贫效果的具体政策建议,以期解决中国的相对贫困问题。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相关概念、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目标、研究内容以及论文的创新。第二章是文献综述。本文主要从相对贫困和财政扶贫政策两个方面进行文献梳理。对相对贫困而言,本文对贫困的内涵和测度进行了相关回顾。对财政扶贫而言,本文从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两个方面对财政扶贫的减贫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第三章是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理论分析。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最终目的相同,但作用机制却存在差异。直接财政扶贫政策直接作用于个体收入从而达到减贫目的,但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则通过影响个体的志向水平和脱贫能力来解决贫困问题,同时两者还存在一定的相互作用。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理论研究结果表明:对收入水平不同的个体进行补助以及不同的财政资金分配方式都会影响最终的减贫效果;瞄准偏误对政府转移支付的减贫效果产生负向影响。本文以世代交叠模型为基础,构建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理论模型,模型中涉及人力资本、志向水平(努力程度)、家庭教育支出等变量,志向水平是影响人力资本积累的重要因素。财政扶志政策旨在提升子代的努力程度,进而提升子代的人力资本和收入水平,财政扶智政策旨在通过教育补助提升家庭教育支出,进而提升子代的人力资本和收入水平,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会对财政扶贫政策减贫效果产生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志向水平和家庭教育支出均会影响子代人力资本,初始人力资本水平低的家庭不愿对子女进行教育投资,这将造成代际贫困;不管是否包含外生冲击,财政扶志政策(提高努力程度)和财政扶智政策(提供教育补贴)均能起到减贫作用,只是财政扶智政策的减贫效应大于财政扶志政策的减贫效应,且财政扶志扶智政策的联合减贫效应优于两者单独作用下的减贫结果;与不含外生冲击相比,含外生冲击情况下需要更强的财政扶志扶智政策才能发挥减贫作用。第四章是典型化事实分析。本文使用现有宏微观调查数据库对中国的相对贫困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基于扶贫办等部门的扶贫资料整理了财政扶贫现状。结果发现:中国的相对贫困现状较为严重,两级分化现象也较为严重;从城乡和东中西部来看,城镇地区的相对贫困率大体上低于农村地区,东部地区的相对贫困率大体上低于中部和西部地区;从省份层面来看,不同省份的相对贫困率存在异质性,经济发达省份的相对贫困率大体上较低,经济欠发达省份的相对贫困率大体上较高。中国财政扶贫资金规模近些年稳步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在不同省份的分配存在差异,不同类别的财政扶贫资金数额也存在差异,中国政府近些年逐渐重视民生方面的财政支出,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这为脱贫成果可持续提供了重要保障。尽管中国财政扶贫政策近些年取得了较大成就,但财政扶贫政策仍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诸如财政扶贫资金存在瞄准偏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分散、财政资金扶贫绩效有待提升等等。第五章是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分析政府转移支付的减贫效应、扶贫效率以及财政资金扶贫绩效。本文的扶贫效率从微观层面展开,涉及政府转移支付的瞄准效率和减贫效率等指标,而扶贫绩效则从宏观层面展开,主要使用数据包络方法(DEA)估算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是否达到有效率状态以及效率动态演化趋势。政府转移支付的减贫效应结果显示:瞄准方式影响减贫效应;与等比例分配方式相比,等额资金分配方式的减贫效应更大;随着贫困线的上升,特困户补助和五保的减贫效应先上升后下降。政府转移支付的扶贫效率结果显示:五保、低保、特困户补助和失业救济的瞄准效率和减贫效率相对更高,将养老金看作市场收入结果变化不大;各项政府转移支付在城镇和农村地区的瞄准效率和减贫效率存在差别。财政资金的扶贫绩效结果显示:财政资金扶贫绩效在近些年整体上呈现出递增趋势,但扶贫绩效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扶贫绩效相对更高;不同省份的扶贫绩效和扶贫绩效增长速度差异较大,个别省份的扶贫绩效亟须提高;地区经济发展可促进扶贫绩效提升,基尼系数对扶贫绩效的影响为负。第六章是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分析财政扶志政策紧迫性(囿于财政扶志政策数据的缺乏,本文无法直接实证研究财政扶志政策的增志效应)、财政扶智政策的增智效应以及财政扶志扶智政策的合力作用。财政扶志政策的紧迫性结果表明:中国目前存在一定程度的邻里效应和福利依赖现象;贫困存在邻里效应且贫困环境对个体志向水平的影响显着为负,志向水平和努力程度也存在邻里效应,志向水平和努力程度对收入带来负向影响;获得转移支付的家庭子女志向水平更低;以上结果表明财政扶志政策亟须实施。财政扶智政策的增智效应研究结果显示:财政扶智政策(财政教育支出)可显着提高个体学历水平,财政教育支出对个体学历的作用具有长期性和滞后性;财政扶智政策对高收入群体的学历影响较显着,对极低收入群体的学历影响不显着。财政扶志扶智政策的合力作用显示,个体志向水平对学业成绩的影响为正,个体志向水平通过学习时间(努力程度)影响学业成绩,以上结果表明财政扶志政策能够促进财政扶智政策的实施效果。第七章是直接财政扶贫政策与间接财政扶贫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财政扶贫政策的优化。给予家户过度的政府转移支付可能会带来福利依赖现象的发生,财政扶贫资金带来的公共基础设施水平的提升对个体人力资本产生外溢效应,个体人力资本和志向水平反过来影响政府转移支付的减贫效果。本文从财政扶贫瞄准优化、财政扶贫支出结构优化和其他公共政策配套统筹三方面阐述了财政扶贫政策的优化路径。第八章是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展望。本文第七章的财政扶贫政策优化与第八章的政策建议不同,财政扶贫政策优化主要是指财政扶贫政策本身,想要提升财政扶贫政策减贫效果,首先应当提高政策的瞄准效率,其次应当合理分配财政扶贫资金,最后还应当使得其他公共政策与财政扶贫政策相互配套。而政策建议则主要根据本文的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给出具体的改进措施以提升减贫效果。本文的创新之处包括以下三点。首先,本文构建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的理论模型。以往财政扶贫的相关研究主要使用实证研究方法,鲜有学者构建财政扶贫政策减少相对贫困的理论模型、分析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的主要机理,尤其是财政扶志扶智政策影响相对贫困的作用机制。本文以世代交叠模型为基础,将志向水平纳入人力资本累积方程,设计财政扶志扶智政策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并使用数值模拟方法分析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效果,从理论上比较两种政策的减贫效果差异,研究方法较为科学。其次,本文研究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效应和扶贫效率。以往研究主要关注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效应,也即财政扶贫政策是否能够减少贫困,很少有学者关注财政扶贫政策的效率问题。本文系统研究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情况,剖析财政扶贫的各个方面,为财政扶贫工作提供实践指导。最后,本文关注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效果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往研究主要关注直接财政扶贫政策(政府转移支付等)的减贫效果,鲜有学者研究间接财政扶贫政策(财政扶志扶智政策)的减贫效果,更少有学者从实证角度研究财政扶志扶智政策以及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相互作用。
暴占杰[3](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减贫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历史性地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而这其中,中国共产党对西藏贫困问题的治理实践是最为典型的代表。原因在于,西藏地处青藏高原,集我国边疆地区、边缘地区以及少数民族落后地区于一体,加之和平解放前长期遭受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的蹂躏,导致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落后于全国其他地区。就贫困状况而言,西藏贫困人口多且分布广泛,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而且还存在严重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2011年,西藏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此外,作为国家战略安全屏障,西藏存在境内分裂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相勾结,威胁国家统一与安全的稳定问题。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将西藏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来把舵定向,谋篇布局。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体现了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解决西藏的贫困问题能够为推进西藏持续稳定和长足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综合上述因素,西藏在党和国家扶贫工作大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关系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西藏的扶贫工作既在国家总的扶贫战略框架内开展,又有党中央、国务院超常规的特殊扶持政策的推动。长期以来,学术界偏重于在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下对西藏反贫困实践进行实证研究,而以中国共产党为研究对象,纵向宏观考察我们党在西藏扶贫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较为薄弱。2019年,西藏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2020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2021年,又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不管是从学术视角来看,还是从时间节点来讲,研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对西藏乃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长足发展意义深远。有鉴于此,本文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基于西藏深度贫困这一现实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探讨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为主线,立足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交叉学科研究法等方法。依托包括党和国家以及西藏地方历史文献、着作、期刊、报纸等各类文献资料,并参考相关会议纪要、政策文件、统计年鉴、地方志等材料,历史地、系统地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逻辑,进而总结经验,为今后更好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和推动西藏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启示,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本文主要分为六章对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展开研究。第一章是绪论。回顾了关于西藏贫困问题与扶贫工作的研究现状,明确研究主题。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能从中把握学术界研究进展,找准研究角度,借鉴前人研究经验,趋避其研究不足之处。这样既可以做到查漏补缺,又可以避免重复研究。通过文献回顾和述评,确立了从中国共产党治理西藏贫困问题实践角度着手研究。第二章是关于西藏贫困问题的相关概述。对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念、贫困状况,以及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进行了阐释。从西藏区情出发,结合当地经济、地理、社会、宗教、民族等特点探讨西藏面临的贫困问题。纵向梳理西藏不同阶段的贫困特征,同时横向对比西藏贫困问题与全国其他区域的差异。这既可以有效衔接下文中国共产党西藏贫困治理所做的有针对性工作,也凸显了西藏扶贫工作的复杂性与紧迫性,同时还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何采取超常规特殊优惠政策和措施开展西藏的扶贫工作。第三章是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在理论上系统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中国共产党人的反贫困思想,借鉴中国传统反贫困思想和国外有益的反贫困理论,能够为研究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贫困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从实践层面看,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对西藏扶持、支援和建设为此后的扶贫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第四章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该部分主要梳理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扶贫工作的具体实践。以中央和西藏地方扶贫政策和取得的成效为标准,将西藏扶贫工作细化为三个阶段,包括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扶贫攻坚阶段、扶贫开发深化阶段,分别论述中央政府以及西藏地方党委、政府都出台了哪些政策,如何具体开展工作,有什么特点,取得了哪些成效。第五章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这一章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具体阐述中央关于西藏的脱贫攻坚政策与西藏精准脱贫具体实践。本章与上一章节是文章的核心部分,这两章将中国共产党关于西藏扶贫工作的演进脉络,历史经验清晰地呈现出来,为总结经验和启示提供研究基础。具体来说,这一章主要探究中国共产党为推进新时代西藏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战略规划,构建的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以及施策路径,并总结了脱贫攻坚阶段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第六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本章在梳理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反贫困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解决西藏贫困问题的经验: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大合力,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的与时俱进,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在汲取经验的基础上还应该展望未来,明确今后推动西藏的扶贫工作和发展应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人民通过扶贫工作历史性地消除西藏绝对贫困问题,对西藏的发展和稳定意义重大,创造了中国减贫治理的“西藏样本”,是中国共产党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光辉典范。探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路径,总结经验和启示,以期对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有所裨益。
刘丸源[4](2021)在《中国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文中认为贫困是长期困扰人类的一个经济社会问题,是人类社会的伴生物。它既是生产力落后、经济发展不足的结果,也与生产关系层面的制度性不平等,还和贫困人口自身能力缺失有关。某一国家地区或人口群体的贫困大都表现为有密切关系直观可见的物质匮乏或精神贫乏现象,有着复杂深刻的生产方式基础与经济社会根源,在不同社会经济背景条件下受制于不同的结构性因素。为解决这一问题,提升人类社会整体福利水平,不同知识背景的学者对此进行了诸多研究,形成了大量关于贫困本质与根源等问题的一系列理论学说和经验讨论。消除贫困是人类对幸福生活的美好向往,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发展主题,也是当前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亟需破解的时代课题。人类社会发展不断追求摆脱饥荒与贫困,实现人的解放和发展。因此,贫困与反贫困问题一直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研究主题。物质资料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摆脱贫困的物质前提,贫困现象首先表现为收入和生活水平低下。自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者开始,底层阶级贫困问题就进入经济学研究视野,20世纪中叶兴起的发展经济学更是将贫困视为研究的基本命题。但是,西方经济学各流派大多从发展不平衡、劳动力市场失灵等经济运行或个体性质层面,研究导致贫困发生的技术性成因,较少从生产方式层次或经济制度出发,对贫困发生的制度根源进行系统深入剖析,所得到的研究成果难以从根本上指导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反贫困制度选择与结构性减贫施策,从实践上来看也存在诸多局限。与之相比,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出发,可以科学地认识贫困的本质,深入剖析贫困发生与摆脱的运行规律、制度根源和影响因素,提出系统性消除贫困的生产力发展路径与方略、制度安排与减贫机制,以及区域与群体上的结构性减贫策略,最终为中国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及脱贫成果巩固,提供理论指导与方案设计,在实践上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社会主义反贫困研究的出发点。邓小平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首先就必须摆脱贫穷;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通过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开启了社会主义反贫困伟大征程。改革开放之后,邓小平等中央领导集体带领中国人民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通过启动大规模减贫计划,推进了社会主义反贫困事业进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减贫道路。通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实施,摆脱了区域性整体贫困局面,实现了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这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绝对贫困问题的历史性解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的集中体现,向全球展现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卓越智慧,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指导反贫困研究的科学性。在小康社会即将全面建成同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这一新的历史交汇点上,中国取得了消除绝对贫困的决定性成就,但是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补齐扶贫短板弱项,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直接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色和国家现代化进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既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要严把贫困退出关,严格执行退出的标准和程序,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国家普查期,检验成效不能只看数量、还要看质量,只有做好脱贫攻坚质量的综合测度和评估,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提升脱贫质量,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的质量成色才经能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长期以来,经济学界关于贫困成因与表征及多维度量、减贫施策及成效的研究有着丰富的文献,但对脱贫质量与高质量脱贫的研究较为匮乏;近年来,关于中国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的成果大量涌现,但多为诸如“五个一批”等脱贫路径及政策成效的分析,缺乏聚焦贫困人口脱贫质量的深入考察。一些涉及脱贫质量的研究,多是基于能力贫困或多维贫困方法的减贫成效测度,较少涉及脱贫质量的系统研究或高质量脱贫的制度分析。本文认为,中国对绝对贫困问题的历史性解决,不只是脱贫目标的如期完成,还有贫困地区的高质量退出、贫困人口的高质量脱贫——不仅表现为贫困发生率等进度性或规模性脱贫指标的达成,还反映多维、稳定、可持续脱贫和返贫风险可控等质量指标的实现。这种全面而可持续的高质量脱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贫困治理效能的显着成果。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原理出发,科学剖析贫困的经济性质与变化规律,结合中国贫困结构性分布国情和脱贫攻坚的时代背景,构建脱贫质量和高质量脱贫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出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界定与度量,审视与评估中国脱贫攻坚的成效与质量,从生产力全面发展和生产关系改善两个方面,研究提出中国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的实现路径与施策重点。本文坚持问题导向的研究思路:(1)首先立足于中国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从决定性成就走向全面胜利这一时代背景,提出如何理解脱贫质量、如何推动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这一研究核心主题;(2)围绕贫困研究与脱贫质量分析,进行学术史梳理与研究动态审视——回顾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贫困化的重要思想、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关于社会主义减贫事业的思想理论与实践探索、西方经济学者关于贫困与反贫困主要理论研究成果,评述了中国精准扶贫与提升脱贫质量的研究进展,引出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及学科视角;(3)进而,围绕本文核心主题——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进行理论层面的政治经济学分析:针对“脱贫质量与高质量脱贫”提出一个全面、系统的解析框架,提出与之相适宜的多维度量标准,着重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背景下,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的多维涵义、本质特征与度量标准;(4)基于上述理论观点与测度方法,一方面,进行中国反贫困质量评价和成效分析,另一方面,采集典型区域的样本数据,对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的影响因素开展经验实证分析;(5)综合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探讨提出了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的实现路径,即夯实高质量脱贫的物质基础,完善高质量脱贫的制度保障,发挥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社会力量的耦合作用,分类实现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聚焦脱贫质量与高质量脱贫,以之为研究对象,对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和贫困治理进行较为深入和系统政治经济学分析。现有文献大多围绕贫困成因与表征、贫困识别与测度、减贫路径及施策开展理论与实证研究,较少有瞄准脱贫质量与高质量脱贫的研究。中国面临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交汇点,研究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具有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立场、观点与方法为指导,聚焦脱贫质量和中国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研究,既是中国特色反贫困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一种重要尝试,也可以为中国夯实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启示。第二,尝试构建了一个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的分析框架。论文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立场、观点与方法,吸收国际上诸如多维贫困理论与方法等研究成果,高质量脱贫范畴即从全员脱贫、可持续脱贫、多维系统脱贫以及相对贫困解决等综合视角,对高质量脱贫的内涵进行了详细阐释,据此探讨高质量脱贫的特征、识别与测度等问题,针对中国高质量脱贫进程运用数据实证评估了脱贫质量短板,全面地界定了高质量脱贫的因素等问题,针对脱贫质量提升的实现路径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对策。第三,对致贫因素及高质量脱贫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丰富了高质量脱贫的经验。论文在对高质量脱贫进行理论分析,在提出一系列研究观点和论断基础上,选择以四川省阿坝州为典型区域样本,采集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调查的第一手数据,综合运用了多种计量方法,考虑贫困人口的异质性,进行了致贫因素及高质量脱贫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得出一些有益的结论和政策启示。
王佳莹[5](2020)在《中国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影响研究》文中认为幸福,是人类追求的永恒主题。如何增进国民幸福,是党和政府当前的核心课题,经济增长和政府政策的最终目的都在于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着提升。同时,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诸如教育机会不平等、看病贵看病难、社会保障不完善、社会信任危机频现等等,这些现实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国民的幸福感。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党和政府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大了对民生问题的关注,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民生领域中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得到了较大的缓解。应该说,在政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改善民生的过程中,作为民生政策的生力军,民生财政支出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生财政理论也应运而生。如何使民生财政支出更好更有效率地为国民服务,以及如何更大程度地让国民获得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成为了民生财政支出最需要实现的目标。就民生财政支出自身而言,为了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和产生效果,需要解决好以下问题:支出规模是否适度、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支出效率是否最大。从民生财政支出发挥作用的过程看,支出规模是前提、起点,表现为资金投入的多少,支出结构是规模不变下的内部调整。而支出效率是终点,表现为民生资金发挥效果的好坏。本文正是以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结构和效率为切入点,把中国民生支出的规模、结构和效率与国民幸福感置于同一个框架之内,研究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旨在以幸福感提高作为评判依据,探析我国民生财政支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合理的优化建议,以期为政府找到伴随人民幸福感提升的、真正健康的、可持续的民生财政优化之路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依据。基于上述目的,本文研究思路如下:首先研究民生财政支出“规模与结构”对幸福感的影响。民生财政要发挥作用,首先应表现为向民生领域提供充足资金,没有支出总量规模的保证,提高幸福感就是空谈。因此,本文通过研究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结构”与幸福感的关系,探究基于幸福感提升的民生财政支出最优规模的存在。同时,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探求幸福感最大化下民生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调整。然后研究民生财政支出效率对幸福感的影响。根据本领域已有研究结论,大部分学者认同提高民生财政支出总量或者优化支出结构,可以促增幸福水平提高。但目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财政资金增长放慢已是客观现实,仅依靠民生财政支出规模提升和结构优化手段,已然不足以解决民生领域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效率”更应该成为解决民生领域日益增长的要求与财政资金不足矛盾、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更好地发挥民生财政支出资金的使用效果的至善选择。最后,除了从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结构和效率与幸福感的关系主线来研究、优化民生财政支出外,本文还聚焦民生财政支出影响幸福感的传导机制。民生财政支出到底如何影响幸福感?能否从民生财政支出影响幸福感的路径中进一步挖掘出基于幸福感提升的、民生财政支出优化的有效方法呢?这些问题也将在本文得到答案。本文的具体研究内容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是本文的绪论、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介绍为何研究以及如何研究以提高幸福感为导向的民生财政支出问题,研究的内容包括哪些,有哪些创新点和不足,然后从民生财政支出、幸福感以及二者的关系角度,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介绍相关概念,并重点强调本文的民生财政支出范围只包括公共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医疗卫生支出3个维度。最后选择公共财政理论、社会公平正义理论、社会福利理论、我国的科学发展观理论进行了阐述,为本文研究奠定理论基石。第二部分是中国民生财政支出和国民幸福感的现状分析。首先介绍民生财政政策演变历史及近十年我国民生财政支出的发展变化趋势,然后结合CGSS回顾了2003-2015年以来,中国国民幸福感的变化趋势及分布。第三部分是中国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结构”与幸福感相匹配,实证分析民生财政支出规模、结构对幸福感的影响。首先,分析全样本下民生财政支出的总量及各维度与幸福感关系;其次,在此基础上,按地区、收入等分组对不同群体之间的异质性进行研究与分析,然后在民生财政支出和幸福感的曲线关系之上,引入宏观税负变量,探讨是否存在一个最优的民生财政支出规模可以最大化人们的幸福感。第四部分是对民生财政支出的效率与幸福感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首先用DEA方法,测算我国2015年各省级政府民生财政支出的效率,接着,对DEA无效的原因进行分析和阐释;最后通过构建有序概率模型和OLS模型,使用CGSS 2015年的数据,着重研究民生财政支出的效率与幸福感的关系,进而为优化民生财政支出效率、提高幸福感找到解决办法。第五部分是民生财政支出对幸福感的传导路径和效应实证分析。本文把民生财政支出作用于幸福感的传导机制分为直接路径和间接路径。首先在理论上分析了民生财政支出引起幸福感变化的心理效应之三个中介变量即“机会平等感”“社会信任感”“社会安定感”的存在,并提出假说,然后通过构建中介效应模型、有序概率模型和OLS模型,使用CGSS2015年数据,对三条路径的中介效应进行了验证和分析,最后对传导路径的直接效应和中介效应进行了量化分析。第六部分是结合文章前部分的实证分析结论,并结合我国财政民生支出现状,以提高幸福感为导向,从优化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与结构、优化民生财政支出效率和优化民生财政支出的传导路径三个角度提出可行性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有:1.从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结构”与幸福感角度,民生财政支出能显着提升幸福感。结构上看,三个维度较之,教育支出提升幸福感促增作用最大,其次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和卫生支出对居民幸福感的作用不显着,且对幸福感起了负作用;不同收入阶层比较,民生财政支出对低收入群体幸福感提升作用更强;不同区域比较,民生财政支出对西部地区的幸福感提升最强,中部次之,东部最弱。而且,从民生支出三个维度对不同地区的幸福感提升效果来看,东部地区最主要得益于教育支出;中部地区最主要得益于社会保障支出;西部地区最主要得益于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两项支出。民生财政支出与幸福感之间存在显着的倒“U”型关系,最优支出规模为11047元/人;考虑宏观税负因素后,宏观税负与幸福感呈负向关系,但系数远小于民生支出对幸福感的正向系数,此时民生财政支出最优规模降为8955元/人。教育支出的最优规模为5211元/人,社会保障的最优规模为3394元/人,医疗卫生支出与居民幸福感可能存在“U”型关系。结合我国的人均民生财政支出、人均教育支出和人均社会保障支出的规模现状,三者均未达到最优规模的标准。因此为提高幸福感,政府应该加大民生财政支出总规模的投入,结构上应向教育领域、低收入阶层、西部地区倾斜。东部地区应加大教育支出,中部地区应加大社会保障支出,西部地区加大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支出力度。2.从民生财政支出“效率”与幸福感的角度,民生财政支出总效率和分项效率,都与幸福感显着正相关。这意味着,在民生财政支出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高民生财政支出的效率来提高幸福感。利用DEA方法测得,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民生财政支出的综合效率都达到了DEA有效,但地区间差异较大,主要是技术原因造成。绝大部分省份教育支出达到了有效率状态,但是绝大部分省份医疗支出处于无效率状态。其中,教育支出的效率提高最有利于幸福感的提升,社会保障支出次之,医疗卫生支出作用最弱。因此,政府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和提升民生效率,尤其是加大医疗改革的力度,以提升幸福感。3.从民生财政支出对幸福感的传导机制来看,民生财政支出既能通过收入效应直接作用于幸福感的提高,又通过提高机会平等感、社会安定感和社会信任感间接促进幸福感的提高。而机会平等感在民生财政支出影响幸福感中起的中介作用最强。因此,政府应加大民生投入规模,保障其收入效应的发挥,同时还要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以及医疗领域的公平分配,保障机会平等以促进幸福感的提升。4.基于提高国民幸福感的视角,我国民生财政支出存在规模不足、结构失衡、效率不高、传导路径不畅等问题,因此,政府要从优化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与结构、支出效率以及对幸福感的传导路径等角度出发,有针对性地采取优化措施,以此促进幸福感的提高。
黎雪[6](2020)在《何为和谐民族关系:木里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民族关系作为社会关系的一种,随着更大范围的经济一体化,交通、网络、通信的迅速发展,关系网络向外向内延伸,社会单元间的联系加强。在全球化、现代化、城市化的今天,民族关系成为国家建设与发展需面对的重要议题之一。为提供和谐民族关系研究县域典型案例,本文以木里藏族自治县民族关系为研究对象,通过历史与现实的结合考察,定量与定性的相互映证,梳理木里和谐民族关系的形成、发展与现状,总结其经验价值。从历史发展的视角,研究分建国前后对木里和谐民族关系形成的历史基础、曲折发展进行梳理。主要考察了木里建置沿革与多民族分布、世居民族的源与流;从“自下而上”的民间互动,回溯了民间经济、政治、文化往来;从“自上而下”的王朝力量,回顾了中央王朝有利于地方民族关系的政治建构。建国以来,木里民族关系经历了曲折发展的过程,研究分新中国成立初期、“大跃进”“文革”时期、改革开放以来三个阶段,分别探讨了木里新型民族关系的形成、民族关系发展道路上遭受的挫折、经济社会文化变迁与民族关系的发展。从实证的视角,笔者开展了民族关系田野调查。研究首先阐明了田野调查中衡量木里和谐民族关系的核心要素和影响因素、相关的内涵界定、问卷设计与田野开展情况。调查主要把各民族人口构成及相对规模、居住格局、日常交往、族际通婚、语言使用、民族心理作为木里和谐民族关系考察的六个核心因素。人口结构中的民族关系,包括木里各民族人口构成与相对规模、人口普查结果中反映的社会结构性差异;居住格局中的民族关系,包括各民族地理空间的分布、城乡分布情况、微观个体的邻里关系;日常交往中的民族关系,包括生活场所、工作场所、学校场所、娱乐场所中的民族交往;族际通婚中的民族关系,则基于2015年至2017年乔瓦镇婚姻登记数据、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木里县婚姻登记数据,分析包括族际婚的数量及占比、族际婚中的性别差异、教育边际效应对族际婚的影响;语言使用中的民族关系,包括对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汉语言文字使用、双语教育普及的考察;民族心理中的民族关系则通过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民族偏见与歧视的调查情况来呈现。同时,本文对和谐民族关系的影响因素,即外部经济环境、政治环境、人文社会环境进行分析,重点探讨了木里主要经济指标、脱贫攻坚的成绩和挑战、语言环境、宗教环境、教育状况等问题。民族关系的认识维度,从历时与共时、国家与民间、结构与互动的不同维度展开。历史积淀和现实建构共同生成木里民族关系,前者是基础,后者是继承延续;民间交往和国家力量共同生成木里民族关系,其发展离不开“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两股力量;同时,民族关系也是结构与互动的统一,既通过民族成员的互动交往折射关系的具象情况,又通过赖以生存的外部结构环境影响其发展态势。新时代背景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完善少数民族权利保护、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等路径构成和谐民族关系的时代要求。针对木里当地实际,研究提出夯实和谐民族关系的发展基础,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经济发展“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因地制宜探索地方发展模式的路径。
吕慧娜[7](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华清君[8](2020)在《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陈云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作为国家财经工作的卓越领导人,在长期的国家财经治理实践中,他始终坚持从各个时期的国情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探索、创新、总结,彰显了非凡的国家财经治理能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建立了不朽功勋,并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国家财经治理思想。陈云的财经治理能力首先源于青少年时期他在苏南勤勉忙碌的商业氛围和上海浓郁发达的商业环境中耳濡目染受到的深刻影响,此后经过长期反复踏实的财经理论学习与钻研,他的财经理论功底不断得以增强、深化和升华。这使他在长期的财经领导工作中,能够把自己财经方面的超凡天赋与财经科学理论很好地结合起来,能够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根本的理论指导和基本遵循,以苏联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为主要的实践参照和理论思考,以西方经济理论与实践为重要的思想启发和借鉴运用,从而在建立和完善国家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等重大决策实践过程中,在对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运行机制和运行保障开展治理的过程中,能够创造性地研究、制订、实施有效的治理策略,在每一次危机的紧要关头,他常常临危受命,并总是不负众望,一次又一次使国家和人民转危为安。研究陈云同志国家财经治理的理论渊源、实践历程和建立的丰功伟绩,其间显现着鲜明独特的思想脉络,主要可以概括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等六个方面。陈云关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着眼于从上层建筑角度发挥制度促进经济发展的保障激励作用,从生产关系角度发挥利益攸关方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动创造作用,从资源配置角度发挥要素促进经济发展的效率引领作用,从再生产过程角度发挥各环节促进生产发展的导向联动作用。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明确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以及实现这个中心任务应当构建的体制机制,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核心和目的,也是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所围绕的核心和目的,旨在阐明发展依靠什么,如何激发活力,而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是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服务的。陈云关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的思想,着眼于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在与时俱进不断改革中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改善。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基本路径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脉络和主线,旨在阐明经济如何发展,成果如何分配,对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以及对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对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有着决定性影响。陈云关于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的思想,着眼于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维护理性的计划执行控制。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根本方法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精髓和动力,旨在阐明经济发展所需的要素如何组织,应当怎样配置,是对如何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而在资源配置上作出的制度安排。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服从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服务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思想,决定着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陈云关于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的思想,着眼于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运用政策工具稳定市场物价,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动态监控与理性校正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关于对经济运行实行休养和调理的机制,是诊治手段,旨在阐明如何监控经济运行过程,经济运行如何回归理性,因而是对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其他分支思想的再运用。陈云关于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的思想,要求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要求,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始终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思想上的基本建设。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力量源泉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支柱和载体,旨在阐明治理活动的根本依靠是什么,如何形成长久的依靠,因此是践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个思想分支的主体力量,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最能动最根本的部分,是保证思想正确执行和自我完善与发展的根本依靠。陈云关于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的思想,要求把有利于人民、满足人民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工作中坚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而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作决策,因此是解决干部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根基和活的灵魂,旨在阐明治理思想的思想方法以及如何发挥作用,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方法论基础。陈云财经治理实践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始终保持积极而又稳妥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具体情况运用相应的规律和财经理论,不因顺境而冲动,也不因困难而气馁,始终把握好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益效率和安全稳定,循序渐进,稳扎稳打。这在根本上是由他的治理思想的理论品格所决定的,就是在财经治国中始终坚持风险思维,防止犯颠覆性错误。陈云财经治理的思想与实践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宝贵财富。新时代,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有助于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有助于我们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妥善处理分配问题;有助于我们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助于我们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更好地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的双轮联动,避免陷入改革和市场经济治理中的形而上学。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发端并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逐步成熟于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丰富并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主要作用于以发展对人民有利的社会生产力为根本目标、以克服纠正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重点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奠基了坚实的基础。他的思想不仅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发挥了巨大作用,许多相关思想对于今天的财经治理实践仍有着指导意义,必然为一代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所继承,并结合新的时代特征,而令其焕发出新的思想魅力。
金辉[9](2020)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宏观税负的高低直接关乎国计民生,影响强国富民和稳定发展,是政府、学者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中国宏观税负高企,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增长和转型升级,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宏观税负畸高的主要原因:“分税制”以来,税权分配向中央集中并趋于规范,但事权划分改革止步不前,存在政府事权范围过大、政府间事权重叠严重、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事权划分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导致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断下沉,造成了严重的财政纵向失衡,使得地方财政产生巨大缺口,于是地方政府伸出攫取之手,通过土地财政、乱收费等方式增加收入,极大地推高了宏观税负。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将宏观税负约束至合理区间,并科学合理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是破解中国财政困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是切实降低宏观税负、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有四个部分。首先,国际比较。在国家结构、经济水平差异的视角下,比较了美、英、俄、蒙四国的政府间事权划分模式,并将4国拓展到81个国家,归纳不同类型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共性和特性,提炼出若干经验启示;其次,历史、现状与比较。梳理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和现实困境,讨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及其国际比较,为事权划分改革指明方向;再次,理论与实证研究。一是在理论分析中,界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利用Barro模型分析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机制;二是在实证研究中,利用熵值法构建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检验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使用Lind-Mehlum方法估算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最优值,采用工具变量法解决变量内生性问题,为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提供参考依据;最后,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域下,结合国际经验、现实情况以及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成果,从四本预算分别展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部分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制定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可能的创新之处:1、借鉴国际经验并基于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角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1)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以及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进行研究。已有文献中关于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研究,往往就划分而谈划分,这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支出责任定量划分难以深入。只能停留在事权定性划分的层面,无法深入到支出责任定量划分的层面,使得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处于割裂状态。二是无法切实有效地解决宏观税负畸高的问题。这是因为事权与支出责任的上划或下调,都无法改变总财政支出,进而无法降低宏观税负。因此,本文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先参考前人测度的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宏观税负合理区间,再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部分政府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划分各领域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最终降低财政支出和宏观税负至合理区间。(2)较大拓展了国际比较的视野。其一,已有文献中的国际比较研究,往往利用国际数据库的二手数据或者样本国家的政策文件,进行定性分析或者政策解读。本文则从美、英、俄、蒙四国的财政部、统计局等网站,收集详细的财政支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其二,已有文献注重案例研究,缺乏分类比较。本文依国家结构、经济水平的差异,将目标国家分为四类,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将样本数量扩大至81国并进行分类比较。2、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的关系财政分权的已有文献,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忽略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本文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效应。理论分析中可能的创新之处。本文利用Barro模型,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代际效用总和最大化,并纳入央、地两级财政支出,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θl*=γ/(β+γ)。财政支出分权水平过高不利于发挥公共产品供给的规模效益,过低则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信息优势,都将造成效率的损失,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实证研究中可能的创新之处。基于理论分析,本文首先构建了包含经济、资源环境、社会三个维度的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了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的结论;其次,通过Lind-Mehlum方法进一步检验倒“U”型关系,并据此估算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最后,发现中国地方财政支出比例过高,远高于其最优值,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在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时,注重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如在普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3、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公共卫生体系的缺陷和事权划分的积弊,本文试图以此为背景开展相关研究。首先,界定事权范围。梳理已有文献、财政账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公共卫生事权的范围,明确相应支出内容。其次,现状分析。通过分析公共卫生领域的行政体系结构、详细数据,以及事权改革文件,探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改革。再次,开展理论分析,并找出改革方向。归纳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路径,并基于此找出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核心要素和事权划分的重要方向。最后,提出政策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和事权划分的国际经验与教训,从责任分配、行政体系、法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完善中央与地方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政策建议。
李永娜[10](2020)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研究(1949-1956)》文中研究指明作为国家的一种软实力,国家认同能把整个国家共同体中的单个个体团结起来,对于维系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保障多民族国家的稳定,促进国家的繁荣昌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中国的进步和发展创造了最重要的政治前提,宣告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已经到来。1949年到1956年是各民族人民对新中国产生国家认同的重要时期,在这个时期内,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实施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获得了广大人民真诚地支持和拥护。政治民主、社会稳定、经济得以恢复并发展的新中国获得了广大民众的高度认同,全面深入地探究这一时期少数民族国家认同建设的经验,既有助于深化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国家理论,又能为增强国民的国家认同感以及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重要的启示。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王朝统治时期的国家认同是“大一统”特色的古典国家认同;发展到近代社会,中华民族意识由自在状态向自觉状态转变,中华民族意识逐渐觉醒,中国的国家认同逐渐向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认同转变,这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密不可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实践中整合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增强了中国各个民族之间的凝聚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得以建立,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对新中国的国家认同意识在异常艰难的国内外环境下开始萌芽、生长与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面临着十分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国际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企图通过实行强硬的对华政策,即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军事上威胁的政策,从根本上搞垮新中国。在国内,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相互交错,纷繁复杂,少数民族地区更是面临着民族分裂势力猖狂,政治参与冷漠、文化认同狭隘模糊等问题,为此需要从国家整体层面审视少数民族地区的地理特殊性、文化特异性、政治归属性和利益整合性,为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建构提供可能性。在错综复杂的现实情况下,中国共产党推进了剿匪反霸工作,稳定民族地区社会秩序;进行了民主建政工作,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各级政权机构,创造性地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各民族的平等权利;积极疏通了民族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民族隔阂;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更好地实现了少数民族人民的当家作主。各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地发挥,为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提供了政治保障。与此同时,党和政府还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了一系列经济政策,“慎重稳进”地实行土地改革,改良农具和农牧业生产技术,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业建设,开展了少数民族地区的贸易工作,制定了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和税收优惠照顾政策,为少数民族人民的国家认同夯实了经济基础。除此之外,党和政府还积极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建设以满足少数民族群体的主观需求和现实需要,加强了主流意识形态建设,针对各种错误思想开展针锋相对的批判,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积极营造国家认同的舆论氛围,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为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架设了坚实的文化支撑。总的来看,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在进行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培育并筑牢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对国家的归属感、自豪感和忠诚感,使少数民族群众对新中国有了较为清晰的认知、产生了对新中国强烈的认同情感。这种成就的取得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平等团结的原则、毫不动摇维护民族团结与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千方百计帮助少数民族促进经济的发展、大力发展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实现少数民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等经验密不可分。新中国成立初期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建设波澜壮阔,回顾这一时期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面临的种种挑战、采取的有力举措,并总结其取得的宝贵经验,为我们今天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建设必须准确把握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必须正确认识我国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并用法制来保障民族团结。
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西藏税收事业全面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西藏税收事业全面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2)相对贫困视角下财政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主要概念界定 |
1.2.1 相对贫困 |
1.2.2 财政扶贫 |
1.3 研究方法、思路及目标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及基本框架 |
1.3.3 研究目标 |
1.4 研究内容 |
1.5 论文的创新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贫困的内涵和测度 |
2.1.1 贫困的内涵 |
2.1.2 贫困的测度 |
2.2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研究 |
2.2.1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效应 |
2.2.2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扶贫效率 |
2.3 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研究 |
2.3.1 财政扶志政策减贫研究 |
2.3.2 财政扶智政策减贫研究 |
2.4 相关研究述评 |
第三章 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理论分析 |
3.1 财政扶贫政策减贫机制 |
3.2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少相对贫困的理论模型 |
3.2.1 理论框架 |
3.2.2 数值模拟 |
3.3 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少相对贫困的理论模型 |
3.3.1 不含外生冲击的理论框架 |
3.3.2 包含外生冲击的理论框架 |
3.3.3 间接财政扶贫政策 |
3.3.4 数值模拟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典型化事实分析 |
4.1 相对贫困的结构性特征 |
4.1.1 全样本的相对贫困现状 |
4.1.2 城乡和东中西部的相对贫困现状 |
4.1.3 不同省份的相对贫困现状 |
4.2 财政扶贫现状 |
4.2.1 财政扶贫基本事实 |
4.2.2 财政扶贫成效 |
4.2.3 财政扶贫存在的问题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实证分析 |
5.1 政府转移支付减贫效应 |
5.1.1 研究方法和数据 |
5.1.2 实证结果分析 |
5.1.3 贫困线对减贫效应的影响 |
5.2 政府转移支付扶贫效率 |
5.2.1 研究方法和数据 |
5.2.2 实证结果分析 |
5.2.3 养老金视作市场收入 |
5.3 财政资金扶贫绩效 |
5.3.1 理论分析框架 |
5.3.2 研究方法和数据 |
5.3.3 实证结果分析 |
5.3.4 财政资金扶贫绩效的影响因素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实证分析 |
6.1 财政扶志政策的紧迫性 |
6.1.1 研究方法和数据 |
6.1.2 实证结果分析 |
6.2 财政扶智政策的增智效应 |
6.2.1 研究方法和数据 |
6.2.2 实证结果分析 |
6.3 财政扶志扶智政策的合力作用 |
6.3.1 研究方法和数据 |
6.3.2 实证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财政扶贫政策间的相互作用及其优化 |
7.1 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 |
7.1.1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对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影响 |
7.1.2 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对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影响 |
7.2 财政扶贫政策优化 |
7.2.1 财政扶贫政策优化理论模型 |
7.2.2 财政扶贫政策优化实施方案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8.1 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提高政府转移支付扶贫效率 |
8.2.2 提升财政资金扶贫绩效 |
8.2.3 激发相对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
8.2.4 促进财政与扶志扶智政策深度融合 |
8.2.5 推动扶贫与财政扶志扶智政策有机结合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8.3.1 研究不足 |
8.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述 |
2.1 贫困理论基本释义 |
2.1.1 贫困的定义 |
2.1.2 贫困的标准 |
2.1.3 贫困的分类 |
2.1.4 扶贫的内涵 |
2.2 西藏贫困问题的基本状况 |
2.2.1 贫困人口较多且分布广 |
2.2.2 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 |
2.2.3 贫困代际传递现象严重 |
2.3 西藏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 |
2.3.1 严酷的自然生存环境 |
2.3.2 低下的经济发展水平 |
2.3.3 落后的基础服务设施 |
2.3.4 突出的健康风险问题 |
2.3.5 严重的精神文化贫困 |
2.4 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 |
2.4.1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
2.4.2 筑牢党在西藏执政根基的需要 |
2.4.3 实现西藏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
3.1 理论基础 |
3.1.1 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关于反贫困理论 |
3.1.2 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扶贫工作的论述 |
3.1.3 中国传统文化关于反贫困的思想 |
3.1.4 西方学者关于反贫困的理论探索 |
3.2 实践基础 |
3.2.1 1949-1958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3.2.2 1959-1977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第4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 |
4.1 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1978-1993) |
4.1.1 出台西藏农牧民休养生息的政策 |
4.1.2 改革制约农牧区发展的经济体制 |
4.1.3 初步开启西藏扶贫开发的新模式 |
4.1.4 体制改革阶段西藏扶贫成效总结 |
4.2 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 |
4.2.1 西藏扶贫攻坚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
4.2.2 新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出台与落实 |
4.2.3 扶贫攻坚阶段西藏脱贫工作成效 |
4.3 扶贫深化阶段(2001-2011) |
4.3.1 探索适宜西藏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
4.3.2 明确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目标 |
4.3.3 夯实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 |
4.3.4 扶贫开发政策落地与基本成效总结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发展的战略抉择 |
5.1.1 规划新时代富民兴藏路线 |
5.1.2 加快推进西藏高质量发展 |
5.2 构建西藏精准扶贫的实施机制 |
5.2.1 西藏精准扶贫的瞄准机制 |
5.2.2 西藏精准扶贫的政策机制 |
5.2.3 西藏精准扶贫的责任机制 |
5.2.4 西藏精准扶贫的投入机制 |
5.2.5 西藏精准扶贫的退出机制 |
5.2.6 西藏精准扶贫的监督考核机制 |
5.3 明确西藏精准扶贫的施策路径 |
5.3.1 特色产业开发:撬动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杠杆 |
5.3.2 易地扶贫搬迁:打破恶劣生存环境的束缚 |
5.3.3 生态保护扶贫:破解“富饶的贫困”陷阱 |
5.3.4 大力发展教育:阻断西藏贫困的代际传递 |
5.3.5 社会保障兜底:兜住西藏脱贫攻坚的底线 |
5.4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阶段工作成效 |
5.4.1 第六次座谈会推动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 |
5.4.2 “三不愁三有三保障”脱贫目标基本实现 |
5.4.3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创新与发展 |
第6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 |
6.1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历史经验 |
6.1.1 始终坚持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 |
6.1.2 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 |
6.1.3 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持续革新 |
6.1.4 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 |
6.2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对西藏未来减贫与发展的启示 |
6.2.1 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 |
6.2.2 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 |
6.2.3 在脱贫攻坚基础之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6.2.4 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4)中国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的政治经济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与研究现状 |
1.2.1 贫困 |
1.2.2 贫困人口 |
1.2.3 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方法与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框架 |
1.4 创新点和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 贫困、反贫困以及脱贫质量研究进展 |
2.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贫困与反贫困的思想 |
2.1.1 贫困研究的方法论 |
2.1.2 贫困的根源与本质 |
2.1.3 无产阶级贫困的消除路径 |
2.2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减贫理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 |
2.2.1 新中国成立之后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反贫困探索 |
2.2.2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发展 |
2.2.3 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 |
2.3 西方学者关于贫困与反贫困主要理论观点 |
2.3.1 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关于贫困本质及其解决的理论观点 |
2.3.2 发展经济学兴起之后的贫困与反贫困研究 |
2.3.3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西方学者关于贫困问题的研究进展 |
2.4 脱贫质量相关研究 |
2.4.1 脱贫质量理论分析 |
2.4.2 高质量脱贫的研究进展 |
2.5 小结 |
3 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的内涵、测度和影响因素 |
3.1 高质量脱贫内涵 |
3.1.1 高质量脱贫是既定贫困标准下绝对贫困人口的全员脱贫 |
3.1.2 高质量脱贫是绝对贫困人口的可持续脱贫 |
3.1.3 高质量脱贫是涉及收入、教育、医疗的多维度系统脱贫 |
3.1.4 高质量脱贫是消除绝对贫困且有助于解决相对贫困的全面脱贫 |
3.2 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的度量 |
3.2.1 脱贫质量的层次和内涵 |
3.2.2 高质量脱贫的稳定性和政策实效 |
3.2.3 高质量脱贫的多维识别与度量 |
3.2.4 边缘贫困人口识别 |
3.2.5 脱贫人口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度量 |
3.3 影响贫困人口脱贫质量的因素分析 |
3.3.1 经济发展水平 |
3.3.2 制度政策因素 |
3.3.3 脱贫方式和机制设计 |
3.3.4 区域和个体因素 |
3.4 本章小结 |
4 质量视角下的中国扶贫历程考察与质效评价 |
4.1 中国扶贫开发历程的历史考察 |
4.1.1 广义扶贫阶段(1949-1977 年) |
4.1.2 体制扶贫阶段(1978-1985 年) |
4.1.3 开发扶贫阶段(1986-2007 年) |
4.1.4 双轨并行阶段(2008-2012 年) |
4.1.5 精准扶贫阶段(2013 年至今) |
4.2 中国扶贫开发脱贫质量和成效评价 |
4.2.1 关于中国脱贫质量的相关论述 |
4.2.2 中国扶贫开发的质量与成效 |
4.3 “数量与质量双导向”贫困治理的中国经验 |
4.3.1 将宏观经济增长作为贫困治理的基本保障 |
4.3.2 由救济式扶贫转向开发式扶贫 |
4.3.3 构建开放式治理贫困体系 |
4.3.4 以政府为主导的渐进、多维度国家减贫战略 |
4.3.5 跨政府部门的减贫机构设置 |
4.3.6 实施益贫式增长、共享发展和多维度扶贫相结合的减贫政策体系 |
4.3.7 扶贫责任分级负责和精准扶贫机制 |
4.4 中国减贫经验的世界意义 |
4.4.1 为世界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力量 |
4.4.2 为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提供了中国经验 |
4.4.3 推动了世界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
4.5 本章小结 |
5 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的实证分析 |
5.1 贫困测量及分解 |
5.1.1 数据来源与维度指标选取 |
5.1.2 多维贫困测量方法 |
5.1.3 多维贫困的测量 |
5.1.4 多维贫困的维度分解 |
5.2 高质量脱贫的影响因素分析 |
5.2.1 数据、变量和描述性统计 |
5.2.2 研究假设与研究设计 |
5.2.3 关于多维贫困指数变动的影响因素分析 |
5.2.4 关于收入增长的影响因素分析 |
5.3 脱贫家庭高质量脱贫因素分析—以四川阿坝州为例 |
5.3.1 数据、变量与描述性统计 |
5.3.2 研究设计 |
5.3.3 关于收入水平的影响因素分析 |
5.3.4 关于非转移性收入占比的影响因素分析 |
5.3.5 收入脱贫家庭致贫原因的影响因素 |
5.4 本章小结 |
6 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的实现路径 |
6.1 夯实高质量脱贫的基础 |
6.1.1 保持经济增长速度运行在合理区间 |
6.1.2 培育富民产业,增强产业支撑 |
6.1.3 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
6.1.4 关注贫困人口的益贫式增长 |
6.2 完善高质量脱贫的制度保障 |
6.2.1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
6.2.2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分配制度 |
6.2.3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6.2.4 坚持和完善党对扶贫工作的领导 |
6.3 发挥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社会力量的耦合作用,分类实现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 |
6.3.1 充分发挥多种经济政策的作用,提升反贫困效率 |
6.3.2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
6.3.3 大力引进社会力量,提高脱贫效能 |
6.3.4 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的分类实现 |
6.4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及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中国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思路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创新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综述 |
2.1.1 民生财政相关研究 |
2.1.2 幸福感相关研究 |
2.1.3 政府支出与幸福感相关研究 |
2.2 国内文献综述 |
2.2.1 民生财政相关研究 |
2.2.2 幸福感相关研究 |
2.2.3 民生财政支出与国民幸福感相关研究 |
第3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3.1 概念界定 |
3.1.1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相关概念及范围界定 |
3.1.2 幸福感的定义 |
3.2 理论基础 |
3.2.1 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
3.2.2 公共财政理论 |
3.2.3 社会福利理论 |
3.2.4 社会公平正义理论 |
3.3 民生财政支出影响国民幸福感的机理 |
第4章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与国民幸福感的现状考察 |
4.1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的现状考察 |
4.1.1 中国民生财政的政策演变 |
4.1.2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的变化趋势及分布 |
4.2 国民幸福感的现状考察 |
4.2.1 幸福感的测度 |
4.2.2 中国国民幸福感的变化趋势及分布 |
第5章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影响实证分析:基于规模、结构视角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
5.2.1 模型设定 |
5.2.2 数据来源与变量描述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3.1 财政民支出规模、结构影响幸福感的回归结果 |
5.3.2 稳健性检验 |
5.4 民生财政支出规模、结构影响幸福感的异质性分析 |
5.4.1 分收入的回归分析 |
5.4.2 分区域的回归分析 |
5.5 民生财政支出最优规模和结构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影响实证分析:基于效率视角 |
6.1 问题提出 |
6.2 DEA方法及民生财政支出效率的计算 |
6.2.1 民生财政支出效率及DEA评价方法 |
6.2.2 民生财政支出效率的计算 |
6.3 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
6.3.1 模型设定 |
6.3.2 数据来源与变量描述 |
6.4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效率与国民幸福感的实证结果分析 |
6.4.1 实证结果分析 |
6.4.2 稳健性检验 |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影响实证分析:传导机制 |
7.1 问题提出 |
7.2 研究假说 |
7.2.1 民生财政支出影响幸福感之直接路径:收入效应 |
7.2.2 民生财政支出影响幸福感之间接路径:心理效应 |
7.3 数据来源与模型设定 |
7.3.1 数据来源 |
7.3.2 核心变量定义 |
7.3.3 模型设定 |
7.4 实证结果分析 |
7.4.1 描述性分析 |
7.4.2 实证结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对策建议及未来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基于幸福感的民生财政支出优化对策建议 |
8.2.1 优化民生财政支出规模与结构 |
8.2.2 优化民生财政支出效率 |
8.2.3 优化民生财政支出传导路径 |
8.3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6)何为和谐民族关系:木里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择木里藏族自治县民族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 |
三、研究价值 |
四、研究综述 |
五、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六、研究创新及难点 |
七、木里藏族自治县基本概况 |
第一章 木里民族关系形成的历史基础 |
第一节 木里多民族分布格局的形成 |
一、建置沿革与多民族分布 |
二、木里世居民族的源与流 |
第二节 木里多民族交往的民间互动 |
一、经济交往与民族关系 |
二、政治交往与民族关系 |
三、文化交往与民族关系 |
第三节 中央王朝有利于地方民族关系的政治建构 |
一、中央王朝的土司制度 |
二、中央王朝的改土归流 |
三、木里历史对民族关系的当代启示 |
第二章 建国以来木里民族关系的曲折发展 |
第一节 新中国的建立与木里新型民族关系的形成 |
一、人民政权的建立 |
二、民主改革的推行 |
三、社会主义改造的实施 |
四、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 |
第二节 “大跃进”“文革”时期木里民族关系遭受挫折 |
一、左倾思想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
二、“文革”对民族关系的破坏 |
三、民族政策的拨乱反正 |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来木里社会经济文化变迁与民族关系的发展 |
一、工业化、市场经济和社会关系结构变化 |
二、民族旅游带来的社会多元及关系结构改变 |
三、大众传播媒介与多民族关系的扩展及互动方式变化 |
四、木里经济的支柱产业:林业和水电 |
第三章 木里民族关系核心要素的实证考察(上) |
第一节 民族关系要素理论确认 |
一、衡量民族关系的核心要素和影响因素 |
二、有关和谐民族关系的内涵界定 |
三、问卷设计与田野调查的开展 |
第二节 人口结构中的民族关系 |
一、各民族人口构成及相对规模 |
二、人口普查结果反映的社会结构性差异分析 |
第三节 居住格局中的民族关系 |
一、各民族地理空间分布 |
二、各民族城乡分布情况 |
三、微观个体的邻里关系 |
第四章 木里民族关系核心要素的实证考察(下) |
第一节 日常交往中的民族关系 |
一、马克思主义交往观的当代意义 |
二、木里民族交往现状 |
三、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木里举措 |
第二节 族际通婚中的民族关系 |
一、乔瓦镇族际婚分析:基于2015年-2017年乔瓦镇婚姻登记数据 |
二、木里县族际婚分析:基于2018年1月-2019年6月木里婚姻登记数据 |
三、木里人口较多民族族际婚特点 |
第三节 语言使用中的民族关系 |
一、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 |
二、汉语言文字的使用 |
三、民汉双语教育的普及 |
第四节 民族心理中的民族关系 |
一、国家与民族认同 |
二、多层次的民族认同 |
三、民族偏见与歧视 |
第五章 木里民族关系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民族关系与经济发展 |
一、主要经济指标及增速分析 |
二、木里经济发展政策建议 |
第二节 民族关系与反贫困 |
一、脱贫攻坚的成绩与困难 |
二、木里脱贫攻坚政策建议 |
第三节 民族关系与人文环境 |
一、语言环境宽松 |
二、藏传佛教世俗化现象 |
三、教育状况改善及热点问题评析 |
第六章 木里构筑起和谐民族关系及其价值 |
第一节 木里和谐民族关系经验性价值 |
一、历时与共时的统一 |
二、国家建构与民间交往的统一 |
三、结构与互动的统一 |
第二节 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路径 |
一、完善少数民族权利保护 |
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
三、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
四、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
第三节 夯实和谐民族关系的基础 |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 |
二、民族工作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三、经济发展“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
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五、因地制宜,探索木里发展新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现有研究成果存在的不足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与发展过程 |
一、相关概念的提出与界定 |
(一) 国家治理 |
(二) 国家财经治理 |
(三) 陈云财经治理的特征 |
二、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 |
(一) 以马克思主义财经治理的思想和方法为根本指导 |
(二) 以苏联社会主义财经管理模式为重要借鉴 |
(三) 以西方经济治理的理论和方法为必要参考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 |
(一) 两次相对集中学习积淀了系统而深厚的理论功底 |
(二) 边区和东北的理财经历开始了思想的萌芽 |
(三)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各项工作促进了思想的初步形成 |
(四) 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历程推进了思想的逐步成熟 |
(五) 探索和推进改革开放实现了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
第二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实践历程 |
一、努力探求财经治理实践路径保证根据地自我供给 |
(一) 打好与法币间的“货币战争”以稳定市场 |
(二) 大力推进生产自救 |
(三) 运用再分配手段治理经济困难 |
二、成功运用财经治理综合手段迅速恢复国民经济 |
(一) 建立财经治理的组织与制度框架 |
(二) 全面推进国民经济恢复 |
(三) 灵活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和市场手段应对困难局面 |
三、充分调动财经治理制度力量稳步开展经济建设 |
(一) 健全完善计划经济体制的财经制度体系 |
(二)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
(三) 把保障民生放在突出位置 |
(四) 用市场手段解决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问题 |
(五) 在加快对外贸易中解决经济发展问题 |
四、积极发挥财经治理思想作用扎实推进改革开放 |
(一) 对国民经济实行清醒地健康地调整 |
(二) 改革完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
(三) 在改革中促进经济发展 |
第三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体系 |
一、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 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 |
(一) 发挥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保障激励作用 |
(二) 发挥利益攸关方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能动创造作用 |
(三) 发挥资源配置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效率引领作用 |
(四) 发挥再生产各环节在促进生产发展中的导向联动作用 |
二、财经治理的基本路径: 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 |
(一) 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 |
(二) 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
(三) 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 |
(四) 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 |
三、财经治理的根本方法: 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 |
(一) 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 |
(二) 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 |
(三) 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 |
(四) 坚持计划全过程理性控制 |
四、财经治理的诊治手段: 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 |
(一) 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 |
(二) 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 |
(三) 运用政策工具治理市场物价 |
(四) 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 |
(五) 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 |
五、财经治理的依靠力量: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 |
(一) 国家财经治理依靠大量培养和使用专业人才 |
(二) 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 |
(三) 严格干部的政治标准是国家财经治理的根本要求 |
(四)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
(五)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财经治理在思想上的基本建设 |
六、财经治理的方法论基础: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 |
(一) 坚持有利于人民的价值理性 |
(二) 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 |
(三) 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决策 |
第四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历史地位与当代价值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理论的基础 |
(一)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
(二) 不同经济运行模式下的财经治理具有共同的目标与手段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丰富发展指明了方向 |
二、对国家治理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了形象概括 |
(一) 陈云的市场和市场经济始终是关在“笼子”里的 |
(二) 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自主调节 |
(三) 政府与市场发挥作用的辩证关系 |
三、为防范国家财经治理中的颠覆性错误提供了思路 |
(一) 防范颠覆性错误是国家治理的重大命题 |
(二) 坚持人民性和计划性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思想保障 |
(三) 陈云财经治理哲学思想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有效方法 |
(四) 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物质基础 |
结语 |
一、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部分间的相互关系 |
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紧扣各个时期关键问题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并服务于他所处的时代 |
四、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服务于时代又超越了时代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发表学术论文 |
出版学术专着 |
成果获奖情况 |
主持科研项目 |
致谢 |
(9)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
1.2.1 论文的研究目标 |
1.2.2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1 难点 |
1.4.2 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2.1 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全口径宏观税负 |
2.1.1 全口径宏观税负的概念界定与测度 |
2.1.2 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 |
2.1.3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研究 |
2.2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 |
2.2.1 经济增长视角下财政分权理论的发展历程 |
2.2.2 财政分权理论的新发展与现实困境——部分财政分权 |
2.2.3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
2.3 财政分权、政府间竞争与政府支出结构 |
2.3.1 财政分权体制下的要素流动与政府间竞争 |
2.3.2 政府间竞争与财政支出结构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 |
2.3.3 政府间竞争与政府规模 |
2.4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2.4.1 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
2.4.2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国际案例 |
2.4.3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中国案例 |
2.5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国际比较 |
3.1 联邦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1.1 联邦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美国为例 |
3.1.2 联邦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俄罗斯为例 |
3.2 单一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2.1 单一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英国为例 |
3.2.2 单一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蒙古为例 |
3.3 各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1 美、俄、英、蒙四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2 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比较的拓展——基于81个国家的数据 |
3.4 启示与借鉴 |
3.4.1 划清政府、市场边界的启示与借鉴 |
3.4.2 优化中央、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启示与借鉴 |
3.4.3 划分中央、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启示与借鉴 |
3.4.4 健全央、地两级财政法制体系的启示与借鉴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现状和比较 |
4.1 新中国成立以来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变迁 |
4.1.1 计划经济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动荡变化时期(1950-1980年) |
4.1.2 改革开放背景下财政分权体系探索和建设时期(1980-2013 年) |
4.1.3 财政体制现代化改革时期(2014年至今) |
4.2 分税制改革后央、地间财政关系的总体现状——财政困境和思考 |
4.2.1 财政现状之央、地间财政失衡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2 财政现状之转移支付体系不完善与地方财政缺口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3 财政现状之土地财政和地方债务困境及其思考 |
4.2.4 财政现状之宏观税负畸高的困境及其思考 |
4.3 各领域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比较 |
4.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5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现状、比较的总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研究 |
5.1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1.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界定 |
5.1.2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Barro模型的理论分析 |
5.1.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与测度 |
5.2.1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 |
5.2.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指标权重计算——基于改进后的熵值法 |
5.2.3 世界81个国家可持续发展指数的测度及排序 |
5.2.4 可持续发展指数与人类发展指数的排序比较 |
5.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3.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3.2 基准回归结果 |
5.3.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3.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分权与人类发展指数 |
5.3.5 进一步讨论——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三维讨论 |
5.3.6 基于Lind-Mehlum方法的最优央、地财政支出比例估计 |
5.4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4.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4.2 基准回归结果 |
5.4.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4.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结构与人类发展指数 |
5.4.5 实证研究的结论与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原则和思路 |
6.1.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基础 |
6.1.2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 |
6.1.3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思路 |
6.2 借鉴国际经验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2.1 一般公共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5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6.3 重构之后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5 重构之后的央、地两级财政支出总规模测算及重构方案的优势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国际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2 历史、现状和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3 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政策启示 |
7.2.2 具体的对策建议和方案 |
第八章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8.1 本文的不足之处 |
8.2 今后的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件:Lind-Mehlum方法的Stata编程代码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 作者简历 |
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 参与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新中国成立初期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研究(1949-1956)(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缘起和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简要述评 |
1.3 理论基础 |
1.3.1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
1.3.2 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 |
1.3.3 社会认同理论 |
1.3.4 国家认同理论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历史渊源 |
2.1 王朝统治时期的华夷之辨 |
2.2 大一统特色的古典国家认同 |
2.3 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意识的觉醒 |
3 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现实条件 |
3.1 少数民族国家认同面临的复杂形势 |
3.1.1 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 |
3.1.2 各民族之间的历史隔阂 |
3.1.3 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 |
3.2 阻碍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不利因素 |
3.2.2 文化心态单一 |
3.2.3 政治参与冷漠 |
3.2.4 领土意识模糊 |
3.3 推动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有利因素 |
3.3.1 各民族共同开拓的辽阔疆域 |
3.3.2 各民族共同创造的灿烂文化 |
3.3.3 各民族共同缔造的新中国 |
4. 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政治保障 |
4.1 剿匪斗争的开展 |
4.1.1 匪患的危害 |
4.1.2 匪患的肃清 |
4.2 国家政权机构的建立 |
4.2.1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4.2.2 各级人民政府 |
4.2.3 各级民族工作机构 |
4.3 民族关系的疏通 |
4.3.1 中央民族访问团到民族地区访问 |
4.3.2 少数民族参观团到内地参观 |
4.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 |
4.4.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早期探索 |
4.4.2 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成立 |
4.5 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 |
4.5.1 培养原则 |
4.5.2 培养途径 |
5. 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经济基础 |
5.1 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农牧业生产 |
5.1.1 “慎重稳进”地实行土地改革 |
5.1.2 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5.1.3 多方面扶助农牧业生产 |
5.2 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工业建设 |
5.2.1 基础设施的兴建 |
5.2.2 工业企业的建立 |
5.3 开展少数民族地区的贸易工作 |
5.3.1 贸易经营机构的设置 |
5.3.2 农牧土特产品的购销 |
5.3.3 民族特需商品的经营 |
5.4 实施少数民族地区财税优惠政策 |
5.4.1 财政优惠政策 |
5.4.2 税收优惠政策 |
6. 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文化支撑 |
6.1 推进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建设 |
6.1.1 确立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 |
6.1.2 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
6.1.3 营造各族人民国家认同的舆论氛围 |
6.2 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 |
6.2.1 发展和提升少数民族教育事业 |
6.2.2 传承和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事业 |
6.3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
6.3.1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
6.3.2 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类问题 |
6.4 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 |
6.4.1 实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
6.4.2 推动宗教制度民主改革 |
6.4.3 团结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 |
7. 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经验与启示 |
7.1 基本经验 |
7.2 现实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西藏税收事业全面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纪录片《我们这五年》解说词的语用策略研究[D]. 龙菲. 山东师范大学, 2021
- [2]相对贫困视角下财政扶贫研究[D]. 宋颜群. 山东大学, 2021(11)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D]. 暴占杰. 吉林大学, 2021(01)
- [4]中国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的政治经济学研究[D]. 刘丸源. 四川大学, 2021(12)
- [5]中国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影响研究[D]. 王佳莹. 辽宁大学, 2020(07)
- [6]何为和谐民族关系:木里的案例研究[D]. 黎雪.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4)
- [7]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8]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D]. 华清君. 扬州大学, 2020(04)
- [9]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D]. 金辉. 浙江工业大学, 2020(07)
- [10]新中国成立初期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研究(1949-1956)[D]. 李永娜. 北京科技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