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和集中在费用支出审批中的运用(论文文献综述)
郑涛[1](2021)在《预算法院的法理基础与实现路径——兼评法院经费省级统管改革》文中认为司法预算肩负着法院物资保障和司法权能构建的双重任务,且后者具有明显的政治属性。囿于政法一体化经费保障模式和政策性经费保障路径,我国司法财政呈现出重体量轻体制的非政治化发展取向。实证分析表明,近年来以去地方化、去行政化为目标的司法经费省级统管改革仍是传统经费逻辑的延续,保障主体上移只是将可能存在的外部行政干扰替换为内部科层化管理,并未触动既有的司法预算权力格局。预算是国家权力意图和部门公共职能的体现,鉴于预算权的法院固有权力之地位,司法财政改革的核心是培育内生性动力和锻造主体性地位。预算政治框架下,预算法院的正当性在于预算软约束的破解和司法问责的实质化,以及通过预算过程的组织形塑功能实现预算自主对司法规律的有效回应。未来,我国预算法院建设要坚持全面、独立和法定的原则,通过重构"一上一下"的预算编制审批流程,强化预算监督和绩效评估,实现司法预算的硬约束。
于丽春[2](2020)在《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文中认为在组织活动中,通过合作能够提升组织效率、服务质量,而合作缺失,则会带来服务质效的下降。政府组织亦如此,即政府部门间合作与否会对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首先,社会转型带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问题,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升治理能力加以解决;其次,发展经济的压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高办事效率;再次,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满足公众需求;最后,信息化的推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打破传统的“碎片化”运行模式。在具体实践中,我国政府逐步加强对政府部门间合作问题的关注,并通过“大部制”改革、跨部门协调机制等方式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大部制”改革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但没有形成顺畅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关系;建立协调机制对高效推动特定跨部门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推动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容易带来机构林立,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长效性、内生性不足等问题。并联审批是伴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产生、发展的一种促进审批效率提升的运行方式,外在形式上,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微观切口;内在本质上,并联审批通过流程优化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避免了组织机构变动和新的机构设置,有助于形成长效性、内生性的合作机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必要切口。所以,基于现实问题与实践考量,本研究聚焦并联审批这一运行方式,对其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分析。那么,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通过何种机制、何种路径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这构成了本文要回答的核心问题。首先,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与合作困境共存,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探索有助于破解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难题。在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场域内,政府部门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一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二是经济、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而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应对以上挑战的必然选择。合作需求是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逻辑起点,其形成源于两方面的因素,第一,实现更高效率以满足经济社会的公共服务需求,是形成合作需求的直接原因;第二,提升政府整体效能以获得更大效用,是形成合作需求的深层原因。虽然,政府部门间合作具有理论上的基础和实践中的需求,但是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常常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产生合作困境。主要体现在“权责壁垒”使政府部门间整体性价值缺失、增加沟通成本、阻碍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使审批流程破碎、审批标准不一,导致合作执行难。那么,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为何?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是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前者表现为,政府部门的“自利”导致部门间目标各异、政府部门的“利他”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一致;后者表现为,分散化审批、流程破碎、信息不畅致使部门间行动不一致。但分化的组织结构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其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其次,并联审批作为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微观且必要的切口,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并联审批经历了萌芽、发展和相对成熟阶段,其发展历程中体现了各政府部门从简单的联合办公逐步转化为相互合作的过程。进一步地,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体现在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之中。第一,并联审批的形成过程包含了政府自身改革因素,以及来自群众和企业的经济社会因素,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也体现在政治和经济社会方面。政治方面,并联审批是产生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种创新方式,目的在于提升政府的审批效能;经济社会方面,并联审批是相对于串联审批的一种高效运行的审批方式,强调各审批部门的共同推进;基于以上方面,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并联审批的执行过程,强调一个部门或者窗口向申请人收取申请材料,通过后台并联式运行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送达审批结果。为达此要求,并联审批基于组织载体进行集中审批、以优化流程为运行前提、以信息科技为技术支撑,从而有利于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从最终效果来看,并联审批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表现为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的联合行动、增进了公共价值。但是,政府组织结构的分化不可避免、政府部门间的利益不会得到根本性的调和,这决定了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限度。最后,为了化解合作困境,实现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需要对政府部门间的目标和行动进行一致性协调。第一,基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维度,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表现为,在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宏观背景下,跨部门行政审批中的政府部门需要进行合作,并联审批在不改变原有制度设置和职能划分的基础上,以审批事项为中心,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通过组织、流程和技术三个方面,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组织方面,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组织载体;流程方面,审批流程的整体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运行前提;技术方面,电子政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技术支撑;以此为基础,并联审批促进了传统上以政府部门为核心的“职能驱动型”服务模式向以审批流程为核心的“流程驱动型”服务模式的转变,促进了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通过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并联审批促进了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本文最后一章,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对前文的理论分析部分进行验证。第一,从合作需求来看,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引发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但是,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存在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即“权责壁垒”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导致合作执行难;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在于相关部门间的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分化的组织结构则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第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不动产登记已经从简单的部门联合办公转化为部门间的相互合作,与此同时,从其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来看,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形成、行动一致生成的优势;并且,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因分化的组织结构使其具有一定的限度。第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维度;以及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具体包括组织载体、运行前提和技术支撑。综上,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包括生成机理和深层诱因两个层面;第二,并联审批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面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不同层面,其有效性与有限性并存;第三,基于目标一致和行动一致构建的分析框架,能够对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解释,而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是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路径。
冯秋月[3](2020)在《市场决定背景下公安机关监管职能的改革探究》文中认为近年来,在“放、管、服”改革的推动下,公安机关积极寻求自我革新路径,改革“大治安”工作理念,清除落后的监管行为,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业内学者对其监管职能的研究,多集中在治安执法层面,较少提及市场监管方式对市场的影响,未能合理处理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客观上造成阻碍经济发展的不可逆结果,使得公安机关的监管职能饱受争议。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管理职能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安机关一方面没有准确认清其作为行政机关在市场中的定位,一方面没有合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路径选择,致使公安机关改革方式一直囿于控制层面,未及病症根部,仅做隔靴搔痒。本文以市场决定论为背景,以市场民主论为佐证,将公安机关承担监管职能的市场领域分门别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促进市场经济和维护公共安全之间做以权衡,在辩证关系中寻求公安机关改革的着力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进而维系市场经济环境的健康稳定。本文除去引言、结论外,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分析当前公安机关监管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以市场决定论、市场民主论为理论基础,明确市场监管主体的价值目标。简要分析当前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的依据和范围。第二部分分析当前公安机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从市场监管存在的法律困境,权力滥用和干预过多三个方面分析公安机关监管中存在问题。分析公安机关监管功能、监管本质和监管主体的定位偏差是造成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第三部分分析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必要性。从自由平等、自由竞争和市场主体利益三部分论述公安机关监管职能影响市场经济价值的实现,进一步阐述公安机关现有监管职能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晰公安机关监管职能以维护公共安全为定位。第四部分提出公安机关监管职能的改革方向。简要论述市场决定背景下市场监管模式,提出追求市场公平、减少过度干预、规范监管依据的改革理念,从市场准入、行为监管、行业发展三方面提出具体改革措施。本文从公安机关监管职能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入手,分析行业发展缓慢的原因,以市场决定论作为理论支撑,对公安机关作为行政主体的监管职能改革分析,进而从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行业协会自律角度建议改革公安机关的监管职能,“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1)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蒋武鹏[4](2020)在《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文中指出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发挥审计监督、预算监督的职能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预算监督作为一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式,日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现代预算要义就是通过有效的预算法律的监督约束,将预算关系规范在法治轨道上。预算治理能力和监督法治化是一个国家综合治理能力与执政水平的体现,直接关乎全体公民的利益。预算法律制度本质上就是要实现传统预算管理向现代预算治理的转变。为此,有很多学者指出,预算治理应当成为当前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性主题。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预算改革推向国家治理的新高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的要求。在国家治理体系中,预算监督和治理是达到公共治理效率最佳的重要手段。一国的预算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该国的国家治理能力反映出来,由于预算与社会活动诸多方面都是密切相关的,因而建立和完善一套现代公共预算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但要求政府在财政管理方面完全在法律与制度的体系下运行,同时还要注重财政预算的透明度与民主化,更重要的是其关系到国家社会治理的转型,是其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制度进行完善,保证该制度的高度透明,同时使民众都能够广泛参与进来,形成全民监督的机制,以更加有效的推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努力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但是,我国预算监督和治理还存在提升和优化空间。如何实现预算监督法治化,落实对政府预算的约束、管理和监督,是预算治理的关键问题。本文提出预算监督法治化应当成为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和重要举措。剖析我国当前预算监督治理的现实困境和存在问题,依据预算监督的相关理论,分析对目前我国预算治理监督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地区的地方预算监督示范改革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本文关注到我国的整体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践应当自觉贯彻“法治改革观”,进而以预算监督法治化作为突破口,以制度变革方式实施的普惠性、实质性减税降费,不仅有助于最大限度地“以支定收”保护国民的利益,更会倒逼形成预算的刚性约束,有助于促进国家预算监督体系的完善,真正实现“量入为出”。在减税降费背景下强化预算监督法治化的发展理路,应重塑预算监督理念,重构预算监督机制,完善预算监督路径,建立健全党委、人大、公众以及司法的协同预算监督体制,拓展多元主体参与预算监督、优化预算监督有效性、威慑性的路径,构建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之间的良性“取予关系”。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强调了加强党的预算监督主体作用,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以预算监督法治化为发展路径,依法强化人大预算监督职能,把政府权力关进预算这个笼子里,全面提升预算治理能力,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国家善治。本文具体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导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意义及实践价值,研究现状、研究进路及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难点和创新点对本文涉及的术语概念进行说明。第一章阐述预算监督的一般理论,并对我国三种预算监督制度的具体方式并对其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分析了预算监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第二章探讨了预算监督法治化和国家治理关系,从国家治理的内涵,历史发展过程对治理理论进行了评析,阐述了国家治理与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以便为我国预算监督制度改革提供借鉴。第三章剖析了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的困境与问题。对法律控制、权力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当下预算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第四章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预算监督治理的基本路径,分析预算治理实现预算监督法治化转型的体现,提出预算监督治理应当是以实现预算共治为目标,以预算法治为路径,基于可实现的预算效治,达成符合财政民主价值的预算善治。预算实现治理只有契合预算共治、预算法治、预算效治与预算善治的定性定位,才能在预算治理现代化的探索中实践预算约束治理,预算运行治理、预算绩效治理、预算监督治理、预算问责治理五种治理进路,对我国预算实现治理进行了定位和定性,同时分析了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在国家治理下所面临的调整和回应,为下一步提出预算监督改革的法治化进路明确了方向和导向。第五章为论证了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法治化进路。主要从加强预算监督信息公开化、合理配置预算监督权、加强预算法律监督程序、完善预算监督实现路径和加强党的预算监督五个方面进行阐述,明确我国应建立多层次的预算监督机制。
林明灯[5](2020)在《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文中研究说明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FDI)曾经是发达经济体跨国企业特有的经济现象,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也以其为研究对象,成果丰富且已形成较为完善理论体系。然而近十年,中国OFDI呈几何式增长,即使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资本流动规模持续下滑,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仍逆势上扬,并于2016年首次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中企“走出去”发展轨迹,无法用传统OFDI理论中利益最大化解释:在经济飞速增长的趋势下,中企留在国内深耕发展才是合理选择,加之中企整体呈现国际化经验匮乏,自主品牌与技术拥有度较低等特征。传统理论无法从微观视域对中企OFDI行为做出合理解释,究其原因,发达经济体国内制度质量较高,营商环境优越,企业开展跨境投资无“后顾之忧”,无需考虑制度成本与政府寻租,母国制度可视为基本“背景”,但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普遍制度建设滞后,政府干预较高,尤其是处于转轨时期的中企OFDI收益更多体现宏观经济利益,而企业微观利益是被兼顾的,其OFDI行为势必受区域制度政策、地方政府治理、国际双边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背景,本文试图探讨和回应下述核心问题:国际投资领域中,母国制度包含哪些维度?它们间关系是什么?是否都能显着影响企业OFDI?母国制度能否与经典OFDI理论中的资源观、区位观相结合?最后,基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广袤,区域间制度体系演化差异大,地方政府调控力度高、范围广,涉外(投资)协议种类多、缔约频繁的特点,区域制度质量和企业OFDI选择是否具有显着的空间相关性?据此,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1)在梳理现有国际投资理论与研究基础上,综合中国对外投资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有效评估母国制度影响中企OFDI的有效性。(2)以新制度经济学等经典理论为基础,解析母国制度的理论内涵与框架结构,并在修订OLI范式基础上构建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3)以2003-2015年上市企业OFDI决策为样本,通过Logit模型实证检验母国制度对中企国际化选择的直接影响与调节效应。(4)为中国政府提升区域OFDI水平提供政策建议。基于上述研究思路线索,本文得出结论可归纳为下:(1)母国制度分为国内层面(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国际层面(涉外制度),共三个维度。国内层面:税制结构优化、信贷制度改革、技术市场成熟、知识产权完善,政府干预降低,补助补贴增多、审批效能提升,腐败活动减少,都能激励中企境外投资,呈现对OFDI的“挤入”效应,另一方面,物权保护力度提升,契约机制有效实施,政府支出规模增加,公共品高质量供给,反而会抑制中企“走出去”,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国际层面:避免双重征税制度与双边投资协议多以资本流入国身份签订,中企在“走出去”进程中无法得到缔约国高标准待遇,因而两类协议无法促使中企OFDI,甚至避免双重征税制度更多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与之相反,自由贸易协定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对投资保护与投资激励态度更为积极、开放程度更高、范围更广、条款更具操作性,激励中企到缔约国投资作用效果更佳。(2)母国制度也能以企业所有权优势(或东道国区位优势)为媒介,间接影响企业OFDI选择。国内层面:物权制度、契约制度、信贷制度、技术交易市场与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以及政府干涉降低,补贴规模增大,寻租行为减少,都能赋予创新型中企更高水平的技术所有权优势,呈现母国制度“强化”技术所有权优势特征;而企业承担税率降低,公共品供给效率提升,研发投入较多企业倾向留在国内发展,呈现母国制度“弱化”创新型企业OFDI意愿特征。国际层面:涉外制度能优化东道国较低的法治质量与营商环境(如双边投资协议与自由贸易协定),降低东道国沉重的税收负担与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对中资流入的抑制作用(如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中企到制度区位优势缺失的缔约国OFDI,呈现涉外制度“强化”东道国区位优势特征。(3)从“两个统筹”到“三个统筹”是中国加快对外开放水平战略思想的重大创新:国内层面,制度环境作为母国制度最为稳定的制度内核,其本身是静态框架,需要政府构建与之适应的执行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其优越性,本文考察国内制度的十二个子制度对微观特征异质企业OFDI影响差异,可以帮助地方政府重新审视如何利用中企在OFDI决策上表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精准激励目标企业“走出去”;国际层面,既需要中国研究借鉴国际经济规则调整国内制度,为中企培育“走出去”能力提供良好的国内环境,也要求政府调整国内制度政策工具,配合涉外(投资)制度体系效率效能发挥,以争取国际投资领域更大的制度性权力。本文考察中企至签订不同涉外(投资)制度的缔约国OFDI呈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所得结论能帮助中国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进程中更好实现“统筹国际国内规则”。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从母国制度视角对OFDI研究,建立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OFDI具有更强解释力的理论框架。第二,本文将母国制度与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中的OL优势有机结合,丰富和发展了国际投资理论。第三,本文的研究对将从国际规则国内化以及国内规则国际化两条路径着手,推动现有治理机制和规则体系变革的中国具有较大的实践价值。
华清君[6](2020)在《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陈云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作为国家财经工作的卓越领导人,在长期的国家财经治理实践中,他始终坚持从各个时期的国情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探索、创新、总结,彰显了非凡的国家财经治理能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建立了不朽功勋,并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国家财经治理思想。陈云的财经治理能力首先源于青少年时期他在苏南勤勉忙碌的商业氛围和上海浓郁发达的商业环境中耳濡目染受到的深刻影响,此后经过长期反复踏实的财经理论学习与钻研,他的财经理论功底不断得以增强、深化和升华。这使他在长期的财经领导工作中,能够把自己财经方面的超凡天赋与财经科学理论很好地结合起来,能够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根本的理论指导和基本遵循,以苏联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为主要的实践参照和理论思考,以西方经济理论与实践为重要的思想启发和借鉴运用,从而在建立和完善国家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等重大决策实践过程中,在对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运行机制和运行保障开展治理的过程中,能够创造性地研究、制订、实施有效的治理策略,在每一次危机的紧要关头,他常常临危受命,并总是不负众望,一次又一次使国家和人民转危为安。研究陈云同志国家财经治理的理论渊源、实践历程和建立的丰功伟绩,其间显现着鲜明独特的思想脉络,主要可以概括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等六个方面。陈云关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着眼于从上层建筑角度发挥制度促进经济发展的保障激励作用,从生产关系角度发挥利益攸关方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动创造作用,从资源配置角度发挥要素促进经济发展的效率引领作用,从再生产过程角度发挥各环节促进生产发展的导向联动作用。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明确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以及实现这个中心任务应当构建的体制机制,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核心和目的,也是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所围绕的核心和目的,旨在阐明发展依靠什么,如何激发活力,而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是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服务的。陈云关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的思想,着眼于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在与时俱进不断改革中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改善。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基本路径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脉络和主线,旨在阐明经济如何发展,成果如何分配,对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以及对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对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有着决定性影响。陈云关于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的思想,着眼于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维护理性的计划执行控制。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根本方法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精髓和动力,旨在阐明经济发展所需的要素如何组织,应当怎样配置,是对如何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而在资源配置上作出的制度安排。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服从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服务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思想,决定着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陈云关于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的思想,着眼于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运用政策工具稳定市场物价,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动态监控与理性校正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关于对经济运行实行休养和调理的机制,是诊治手段,旨在阐明如何监控经济运行过程,经济运行如何回归理性,因而是对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其他分支思想的再运用。陈云关于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的思想,要求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要求,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始终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思想上的基本建设。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力量源泉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支柱和载体,旨在阐明治理活动的根本依靠是什么,如何形成长久的依靠,因此是践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个思想分支的主体力量,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最能动最根本的部分,是保证思想正确执行和自我完善与发展的根本依靠。陈云关于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的思想,要求把有利于人民、满足人民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工作中坚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而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作决策,因此是解决干部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根基和活的灵魂,旨在阐明治理思想的思想方法以及如何发挥作用,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方法论基础。陈云财经治理实践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始终保持积极而又稳妥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具体情况运用相应的规律和财经理论,不因顺境而冲动,也不因困难而气馁,始终把握好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益效率和安全稳定,循序渐进,稳扎稳打。这在根本上是由他的治理思想的理论品格所决定的,就是在财经治国中始终坚持风险思维,防止犯颠覆性错误。陈云财经治理的思想与实践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宝贵财富。新时代,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有助于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有助于我们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妥善处理分配问题;有助于我们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助于我们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更好地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的双轮联动,避免陷入改革和市场经济治理中的形而上学。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发端并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逐步成熟于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丰富并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主要作用于以发展对人民有利的社会生产力为根本目标、以克服纠正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重点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奠基了坚实的基础。他的思想不仅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发挥了巨大作用,许多相关思想对于今天的财经治理实践仍有着指导意义,必然为一代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所继承,并结合新的时代特征,而令其焕发出新的思想魅力。
李娜[7](2020)在《农村低保目标瞄准偏差问题研究 ——以S市Q镇为例》文中认为目标瞄准是低保政策有效运行的关键环节,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指出,农村低保政策作为我国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一环,能否做到精准瞄准、靶向治疗,兜好底线,维护好困难民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现阶段,学术界关于低保政策的研究较多,但对瞄准问题研究的成果较少。因此,本文主要采用定性研究方式,运用公共政策执行理论,主要在S市Q镇开展调研,针对目前Q镇农村低保瞄准的实施状况进行研究,计算样本地的瞄准效果是否存在偏差,从低保目标瞄准的政策机制、执行过程、动态管理三个层面深入剖析农村低保政策瞄准过程中的问题,并结合公共执行理论模型从政策体系、执行主体、目标群体、实施环境四个层面阐释成因,在以上的基础上提出改进瞄准效果的建议。研究发现,随着农村的精准治理工作的推进,低保工作不断完善,已经摸索出一些有效的瞄准方法,但是在瞄准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瞄准偏离的现象,存在漏保率和错保率。目标瞄准存在偏差说明农村低保在瞄准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在目标瞄准的政策机制中,存在低保助力脱贫政策降低瞄准效果、低保福利叠加造成福利依赖、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等问题;在瞄准的执行过程中,存在基层执行队伍力量薄弱、社区提名淡化申请环节、家庭经营收入与转移收入仍难以核实、民主评议环节公平性有待提高、瞄准高精准与低成本无法兼顾等问题;在低保对象的后续管理中,存在低保户退出不及时、社会组织管理缺位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政策体系层面,低保奖惩机制不完善,动态核查机制不健全;执行主体层面,基层干部“经纪人”导向且对低保瞄准的重视程度较低,基层自治职责约束效力较弱;目标群体层面,村民参与与监督意识淡薄,对低保权责观理解偏差,困难群体存在趋利心理;实施环境层面主要受村庄内差序格局的影响、村庄内的文化影响及村庄内结构特征的影响,如村庄团结程度、民族数量和外出人口数量等。为此,政府、低保经办人员、“村两委”、贫困群体、社会大众应共同发力,提高瞄准精准度。完善机制,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精准执行,凝聚各方管理协作力量;加强管理,确保低保瞄准公开透明。
朱迪[8](2020)在《中国区域发展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测度及比较研究》文中提出上海市开办一家企业的时间是35天,而她附近的合肥市则需42天才能创办一家企业,她们两地如此相近,两个地区的营商环境却如此不同。有的地区市场化进程较快,而有的地区市场化进程缓慢。在回答地区营商环境和市场化程度差异这一永恒主题过程中,有别于已有文献从资本投入等分析视角。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出发,有理由认为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形成地区营商环境和市场化程度差距的主要动因。由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差异,地区间有着不同的市场化程度与营商环境,最终形成中国区域和企业不同的经济绩效。制度性交易成本差异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制度变迁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社会秩序,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地区实行的是开放权利社会秩序,中等地区实行的是相对次弱的权利半开放型社会秩序,高制度性交易成本地区形成的是权利有限准入社会秩序。基于上述客观现实,本文将试图回答以下四个主要层面问题:(1)什么是制度性交易成本?(2)中国区域间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到底有多高?与已有的两部测算制度性交易成本着作—《2008中国营商环境》、《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研究结果是否竞相一致?(3)制度性交易成本与营商环境、市场化程度之间的异同,成本上升对营商环境和市场化程度的影响(4)中国政府当下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如“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是否帮助企业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不同区域中的行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多高?它们之间存在的差距有多大?目前,理论界和实践界普遍认为我国制度性交成本较高,但具体有多高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说清楚。作为一项分析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解经济绩效差异的重要工具,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制度性交易成本进行综合测算和系统性分析。测算的前提是明确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内涵和外延,本文分析框架首先是对制度性交易成本进行界定(界定);其次在制度性交易成本界定的基础上进行测算,鉴于目前关于制度性交易成本测算已有两部着作,一部是《营商环境报告》,另一部是《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本文把制度性交易成本与这两部着作分别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出它们之间的异性和共性,并在此分析基础上构建指标进行测算制度性交易成本高低程度(区域间成本测度及差异比较);再其次对不同行业和股权性质下的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行比较分析,比较区域中不同行业和不同股权性质的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高低程度,运用DID模型识别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实施对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区域中的行业制度成本估算与差异比较);最后并运用扎根理论得出相应的降低对策(降低对策)。具体而言,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本文明确制度性交易成本是企业因制度性因素而产生的不合理成本,制度工具包括冗长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管制措施,涉企收费、企业进入管制成本、政企关联支出、政府管制成本等都属于制度性交易成本范畴。从宏观层面来看,制度性交易成本具体指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与市场关系未能理顺,各环节体制引发障碍带来的成本,例如行业垄断成本、不合理的税费负担等均属于这类成本。从微观层面来看,理性经济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制企业市场经济行为,在法制不完全健全条件下,经济人有可能增加行政审批事项,当存在行政审批事项与管制行为过多时,就会产生制度性交易成本。这类成本突出表现为行政审批过程中项目偏多、程序数目复杂等,例如政商关联支出、企业进入规制成本均属于这类范畴。第二,在接受“制度性交易成本是企业因制度性因素而产生的不合理成本”这一概念基础上,从宏微观经济事后表现层面构建指标体系,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等相关数据综合测算出中国31个省份制度性交易成本指数。测算后发现指数呈现降低趋势,制度性交易成本指数整体降低幅度从1997年8.41%降低到2014年的7.9%。从分区域来看,东部地区发达省份制度性交易成本最低,综合指数是7.55,相对次弱的是中部地区(8.41),再次是东北地区(8.45),制度性交易成本指数最高的是经济欠发达西部地区(8.63)。这与《2008中国营商环境报告》、《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这两部研究成果相吻合,即市场化程度高、营商环境好的地区就是制度性成本指数低的地区。并运用面板门限回归模型进行检验,发现制度性交易成本与市场化程度和营商环境呈现负相关关系。其中制度性交易成本每下降1%,我国市场化总体程度提高1.307%。只有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才会明显改善地区间的营商环境和市场化程度。第三,本文供给侧改革中的“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出台为准自然试验,采用双重差分模型识别区域中不同行业和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高低程度。将2015年作为一个时间临界点,运用“三去一降一补”政策识别敏感型行业和非敏感型行业成本差异。研究发现敏感类行业成本高于非敏感型行业成本,民营企业承担的制度成本高于国有企业。供给侧改革政策出台之前,处理组承担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均值比对照组均值高出0.163,政策出台之后成本均值高出0.022。说明供给侧改革明显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尤其是降低了竞争性行业类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幅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递减趋势。其中各行业在不同的区域间,制度性交易成本高低程度存在差异,在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地区,垄断性行业类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更低,高制度性交易成本地区各行业承担的成本普遍高于低等类地区。说明无论竞争性还是垄断性行业在制度环境好的地区,制度成本更低。第四,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之所以存在较大差距,深层次原因在于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的地区大多推行的是“坏”制度,实行的是一种有限准入秩序,所以这类地区大多经济相对落后。处于中等类制度性交易成本地区实行的是一种相对次弱半开放准入秩序,所以属于折中状态。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这类地区使用的是一种“强”制度,这类地区实行的是一种权利更加开放准入社会秩序。总之,实行开放准入社会秩序大多数是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地区,这类地区经济较发达,政府与市场关系较为完善,含有较少的行政干预和垄断,企业更能自由进入和退出。
阎玲琳[9](2020)在《基于机器学习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控制智能预警研究》文中指出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加速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化的进程,推动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由传统模式向智能化模式的转变。越来越多的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建立财务云平台实现了业务的云端操作,财务云平台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在控制成本、效率、质量方面相比传统控制模式都有质的提升。支出控制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是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而在财务云平台下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控制仍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因此,在智能化背景下,利用财务云平台积累的大量财务、业务数据实现支出控制的智能预警,可以帮助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及时发现单位支出控制中存在的风险,对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控制,推动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本文以财务云平台下行政事业支出控制为研究对象,在综合分析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控制目标、关键控制点、风险点等内容基础上,确定支出控制预警的目标及内容,构建基于机器学习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控制智能预警框架。论文针对支出审批流程完整性、标准遵循性、合理性等三个方面的控制展开预警研究。其一,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审批流程完整性控制预警,在分析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审批制度及控制现状的基础上,从审批流程覆盖面、效率、质量等三个方面设计了支出审批流程完整性控制预警指标,利用K-means算法实现预警数据的无监督聚类,在分析聚类指标特征的基础上划分各类数据的预警等级,以实现财务云平台下支出审批流程完整性控制的智能预警;其二,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标准的遵循性控制预警,在分析现有支出标准规定、控制现状及相关支出数据特征的基础上,合理设计了标准遵循性控制预警指标,利用C4.5决策树算法实现支出标准遵循性控制的智能预警;其三,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合理性控制预警,结合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关理论,从支出结构、进度等两个层面科学设计支出合理性控制预警指标,利用Kohonen-SVM组合算法实现支出合理性控制的智能预警。
王琳[10](2019)在《我国政府预算审批制度改革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预算体系的联接枢纽,预算审批联接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贯穿政府预算管理全过程,改革预算审批制度不仅是优化政府预算管理的重要抓手,而且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密相关。全国人民通过选举人大代表、成立立法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立法机关又委托行政机关,即各级政府来具体负责国家事务,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政府的一切活动都能够通过政府预算反映出来,政府预算是全国人民和立法机关监督政府行为的核心途径,因此,政府预算管理不仅仅是财政问题,更是社会管理问题、政治与民主问题。在政府预算管理中,预算审批不仅是预算体系的联接枢纽,而且是落实立法机关权力的重要途径,因此,预算审批不仅对于政府预算管理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也是我国民主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深入研究我国政府预算审批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绪论部分从审批结构、审批程序和审批内容三大要素对政府预算审批制度进行概念界定,即政府预算审批制度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支出部门等主体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内容,有序开展预算审批活动的一系列行为准则。第二章运用国家治理理论、渐进预算理论、预算最大化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预算审批信息化理论,分析加强政府预算审批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多角度分析完善政府预算审批制度的意义。第三章梳理我国政府预算审批制度的历史沿革,并结合现实情况,介绍我国目前已经建立的现代化的政府预算审批制度。第四章运用规范分析法,从审批结构、审批程序和审批内容的角度总结我国政府预算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五章运用比较分析法,总结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预算审批制度,并进一步分析对我国改革的借鉴意义及启示。最后一章基于前文研究的基础,从完善集中型行政审批、加强落实立法审批、建立行政审批与立法审批合作制衡关系、完善审批程序、丰富审批内容、健全法律依据、加强预算审批信息化建设等角度提出完善我国政府预算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
二、民主和集中在费用支出审批中的运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民主和集中在费用支出审批中的运用(论文提纲范文)
(1)预算法院的法理基础与实现路径——兼评法院经费省级统管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一、预算政治与非政治化的中国司法财政 |
(一)预算的政治性 |
(二)中国司法经费保障的基本特点 |
1. 政法一体的经费保障模式 |
2. 政策性变动的经费保障路径 |
(三)非政治化的经费逻辑 |
二、经费逻辑的实践困境:以省级统管改革为例 |
(一)经费统管的模式与限度 |
1. 直接统管模式 |
2. 间接统管模式 |
3. 联合统管模式 |
(二)“统”与“管”的结构性张力 |
(三)司法财政去地方化的悖论 |
三、预算法院的理论证成 |
(一)预算法院的基本范畴 |
(二)破解司法预算软约束 |
(三)不完全财政的法治化突围 |
(四)预算法院的可问责性 |
四、改革语境下预算法院的实现路径 |
(一)预算法院构建之基本原则 |
(二)法院预算的运作过程 |
1. 预算的编制 |
2. 预算的审批 |
3. 预算的执行 |
(三)法院预算的监督与评估 |
五、结语 |
(2)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述评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相关研究 |
(二)并联审批相关研究 |
(三)既有研究的启示与可供拓展的空间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概念界定 |
(二)并联审批的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无缝隙政府理论 |
(三)协同学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节 |
第二章 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困境及其生成逻辑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发生场域、需求与困境 |
(一)合作的发生场域: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
(二)合作需求的形成 |
(三)合作困境的外在表现 |
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基于目标和行动的解释 |
(一)目标不一致 |
(二)行动不一致 |
三、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分化的组织结构 |
(一)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 |
(二)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其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一)并联审批的萌芽阶段(2001年以前) |
(二)并联审批的发展阶段(2001-2012) |
(三)并联审批的相对成熟阶段(2013年以来)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一)形成过程:有利于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执行过程:有利于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三、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性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并联审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一)政治维度 |
(二)经济维度 |
(三)社会维度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一)组织载体 |
(二)运行前提 |
(三)技术支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案例分析: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困境及生成逻辑 |
(一)合作需求 |
(二)合作困境 |
(三)生成逻辑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三、并联审批促进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行动一致的生成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启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不动产登记改革案例相关材料收集 |
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市场决定背景下公安机关监管职能的改革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本文创新之处 |
五、本文研究范围的说明 |
第一章 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的基础理论和法律依据 |
一、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的基础理论 |
(一)市场决定论 |
(二)市场民主论 |
(三)市场监管主体的价值 |
二、当前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的法律依据 |
(一)当前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的依据 |
(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的范围 |
第二章 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的问题及原因 |
一、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的法律困境 |
(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的权力滥用 |
(三)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干预过多 |
二、公安机关产生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 |
(一)市场机制功能上的差异性 |
(二)监管价值认定上的差异性 |
(三)监管主体行为上的差异性 |
第三章 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
一、公安机关监管职能影响市场经济价值的实现 |
(一)影响自由平等原则的实现 |
(二)影响自由竞争价值的实现 |
(三)影响市场主体利益的实现 |
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 |
(一)从市场准入考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 |
(二)从监管投入考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 |
(三)从利益相关人考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 |
三、公安机关监管职能应充分维护公共安全 |
(一)公共安全的价值导向 |
(二)公共安全的职能定位 |
(三)经济活动中的公共安全 |
第四章 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建议 |
一、市场决定背景下市场监管模式 |
(一)形成多元共治 |
(二)柔性监管并举 |
(三)授权走向控权 |
二、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思路 |
(一)追求市场公平 |
(二)减少过度干预 |
(三)规范监管依据 |
三、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方向 |
(一)危险品类监管改革 |
(二)交通安全类监管改革 |
(三)特种行业类监管改革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价值 |
二、 研究现状及其评析 |
(一) 国外相关研究 |
(二) 国内相关研究 |
(三) 对现行研究的评析 |
三、 研究进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进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 本文的难点和创新点 |
(一) 本文难点 |
(二) 创新点 |
第一章 预算与预算监督制度概述 |
第一节 预算监督的一般理论 |
一、 预算的内涵和特征 |
(一) 预算来源 |
(二) 预算监督的广义内涵 |
(三) 预算特征 |
二、 预算监督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 |
(一) 形成过程 |
(二) 发展过程 |
第二节 我国三种预算监督制度的比较 |
一、 理论基础不同 |
(一) 投入导向型预算监督模式的理论基础:传统行政理论 |
(二) 绩效导向型预算监督模式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 预算监督能力不同 |
(一) 预算监督主体的不同 |
(二) 审查监督时间的不同 |
三、 预算监督权力不同 |
(一) 预算修正案提交权力的不同 |
(二) 预算监督和审议后,审议结果的效力不同 |
(三) 预算监督的范围和详略不同 |
四、 预算监督的方法、方式不同 |
(一) 立法情况的不同 |
(二) 报告情况不同 |
(三) 人大利用审计机关的力度和范围不同 |
(四) 信息公开程度不同 |
(五) 表决方式不同 |
(六) 初审和正式审查的做法不同 |
第三节 预算监督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
一、 预算监督的基本原则体现效率与公平理念 |
二、 预算监督的程序性控制要求民主与法治理念 |
三、 预算监督权力配置必须保障纳税人的权利 |
第二章 预算监督法治化和国家治理关系探讨 |
第一节 国家治理的一般理论 |
一、 国家治理的内涵 |
二、 “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发展过程 |
三、 治理理论的理论发展评析 |
(一) 从统治走向治理 |
(二) 从治理走向善治 |
(三) 从善治走向法治,升级版为良法善治 |
第二节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
一、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相互影响性 |
(一) 共同价值诉求 |
(二) 互联体系构成 |
(三) 特质形态共生 |
(四) 互促功能实现 |
二、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价值诉求性 |
(一) 预算监督直接塑造了国家治理的基本规范 |
(二) 预算监督贯穿公共政策全过程 |
三、 预算监督与国家治理的民主法治性 |
(一) 预算民主是民主政治的构成部分 |
(二) 预算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
第三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突破口 |
一、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性 |
二、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性 |
三、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可行性 |
第四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对国家治理构建的挑战与回应 |
一、 调整政策供给路径 |
二、 平衡审查监督维度 |
三、 拓展改革所需信息支撑 |
四、 增强主体自身改革动能 |
第三章 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的困境与问题 |
第一节 预算监督法治化的现实困境 |
一、 问责权利意识欠缺 |
(一) 公众缺乏权责意识 |
(二) 缺乏公众责任意识 |
二、 缺乏相关法律支撑 |
三、 预算透明度低 |
四、 责任权力边界不清 |
五、 制度漏洞制约问责 |
(一) 自由裁量权的制度缺陷 |
(二) 人大在预算审查、调整与决算中的制度缺陷 |
第二节 权力机关在预算监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一、 预算监督立法存在缺陷 |
二、 人大预算监督机制不完善 |
三、 预算执行缺乏公开性、透明性 |
四、 预算审计制度设计不合理 |
第三节 社会监督在预算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
一、 公民预算知情权问题 |
(一) 法律保障的缺位 |
(二) 机制保障的缺失 |
二、 公民预算监督权问题 |
三、 公民预算决策参与权问题 |
(一) 缺乏制度性的法律依据 |
(二) 参与层次偏低,参与领域狭窄 |
(三) 预算编制粗陋,预算参与困难 |
(四) 被动参与多,参与能力有限 |
(五) 缺乏对公民预算参与权的救济途径。 |
第四章 国家治理视阈下预算监督治理转型的体现与实现 |
第一节 预算监督治理在我国的实现与实践的梳理 |
第二节 预算治理的定位与定性 |
一、 预算共治 |
二、 预算法治 |
三、 预算善治 |
四、 预算效治 |
第三节 预算治理的方向和导向 |
一、 强化预算约束治理 |
二、 细化预算运行治理 |
三、 优化预算绩效治理 |
四、 深化预算监督治理 |
五、 硬化预算问责治理 |
第五章 我国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法治化进路 |
第一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一:加强党的预算监督 |
一、 加强党的预算监督主体作用 |
二、 强化党对预算监督的保障力度 |
(一) 实行监督公开制度 |
(二) 实行监督反馈处理制度 |
(三) 实行监督问责制 |
三、 拓展党对预算监督的方法和手段 |
第二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二:加强预算监督信息公开化 |
一、 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 |
(一) 建立公开透明预算信息披露制度 |
(二) 构建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
(三) 创新预算信息公开渠道 |
二、 政府预算透明化、公开化 |
(一) 预算公开的时间和频度 |
(二) 预算公开的程序和内容 |
(三) 预算公开的方式 |
三、 公民预算知情权的法律保障 |
第三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三:合理配置预算监督权 |
一、 公民预算监督权的法律保障 |
(一) 纳税人诉讼的主体资格问题 |
(二) 纳税人诉讼的受案范围 |
(三) 纳税人诉讼中的程序问题 |
二、 平衡预算监督决策权力之间的关系 |
三、 合理协调人大与党委、政府之间的关系 |
(一) 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二) 正确处理党委、政府与人大的关系 |
四、 修正预算进度制定过程中的监督权 |
第四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四:加强预算法律监督程序 |
一、 加强人大参与预算过程监督的立法工作 |
二、 强化预算监督制度执行法律效力 |
三、 加强人大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监督实效 |
四、 扩大公众参与预算监督制度范围 |
(一) 公众参与的合法性是预算民主化的基础 |
(二) 预算参与的模式 |
(三) 对我国参与预算改革的建议 |
五、 建立政府财政绩效评价机制,加大预算监督约束力度 |
第五节 预算监督制度改革五:完善预算监督实现路径 |
一、 认清减税降费的内在逻辑:以支定收 |
二、 厘清预算监督的内在逻辑:量入为出 |
三、 以减税降费为契机促进预算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
(一) 认真对待权力:预算与法治异曲同工 |
(二) 把权力关进笼子:预算与监督殊途同归 |
(三) 重塑预算监督:“减税”与“监税”不谋而合 |
四、 减税降费背景下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的实现路径 |
(一) 健全政治化监督路径 |
(二) 强化法治化监督路径 |
(三) 推进社会化监督路径 |
(四) 建构司法化监督路径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一、 作者简介 |
二、 科研成果 |
后记 |
(5)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创新点与难点 |
第二章 理论述评与文献综述 |
2.1 传统OFDI理论 |
2.1.1 垄断优势理论 |
2.1.2 内部化理论 |
2.1.3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
2.1.4 比较优势投资论 |
2.1.5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
2.2 发展中国家OFDI理论 |
2.2.1 小规模技术理论 |
2.2.2 技术地方理论 |
2.2.3 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 |
2.2.4 投资发展周期理论 |
2.3 OFDI理论的新发展 |
2.3.1 战略管理理论—产业观、资源观、制度观 |
2.3.2 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 |
2.3.3 新新贸易理论 |
2.4 关于中国OFDI的研究 |
2.5 中国OFDI的竞争优势与来源——制度视角提出 |
2.5.1 传统理论对中国OFDI行为的适用性分析 |
2.5.2 制度因素的提出 |
2.6 制度视角下的OFDI研究 |
2.6.1 东道国视角 |
2.6.2 制度距离视角 |
2.6.3 母国制度视角 |
2.7 理论述评 |
第三章 中国OFDI制度变迁与发展现状 |
3.1 制度视角下中国OFDI发展历程 |
3.2 当前中国OFDI突出问题 |
3.2.1 境内主体结构失衡 |
3.2.2 投资产业结构失衡 |
3.2.3 投资区域结构失衡 |
3.3 制度视角下原因分析 |
3.3.1 非国有资本在境外投资重点领域的“母国制度优势”有待提升 |
3.3.2 金融税收制度改革滞后与外企超国民待遇造成大量的返程投资 |
3.3.3 区域市场化改革进程差异造成各地投资主体结构分布差异显着 |
第四章 母国制度影响企业OFDI理论模型构建 |
4.1 理论基础 |
4.1.1 母国制度的定义与构成 |
4.1.2 母国制度三个维度的框架构建 |
4.1.3 新兴经济体跨国企业竞争优势来源:母国制度安排 |
4.2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理论模型构建 |
4.2.1 前提假设 |
4.2.2 函数设定 |
4.2.3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的经济学分析 |
4.3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制度环境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5.1 研究假设 |
5.1.1 产权制度 |
5.1.2 经济制度 |
5.1.3 创新制度 |
5.2 研究设计 |
5.2.1 样本与数据来源 |
5.2.2 计量模型构建 |
5.2.3 变量说明 |
5.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5.3.1 制度环境对中企OFDI行为的直接影响 |
5.3.2 制度环境对东部企业OFDI行为的调节效应 |
5.4 异质性检验 |
5.4.1 所有制差异 |
5.4.2 要素密集度差异 |
5.4.3 产业差异 |
5.4.4 行业集中度 |
5.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5.6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政府治理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6.1 研究假设 |
6.1.1 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
6.1.2 市场主体激活效率 |
6.1.3 行政权利运行效率 |
6.2 研究设计 |
6.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6.3.1 政府治理对中企OFDI决策的直接影响 |
6.3.2 政府治理对东部企业OFDI决策的调节效应 |
6.4 异质性检验 |
6.4.1 所有制异质性 |
6.4.2 要素密集异质性 |
6.4.3 产业异质性 |
6.4.4 行业集中度异质性 |
6.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6.6 母国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异质性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6.7 本章小节 |
第七章 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7.1 研究背景与理论假设 |
7.1.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7.1.2 国际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BIT)与自由贸易协定(FTA) |
7.1.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7.2 研究设计 |
7.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2.2 回归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7.2.3 描述性统计 |
7.3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7.3.1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直接影响 |
7.3.2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调节效应 |
7.4 异质性检验 |
7.4.1 以自然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2 以战略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3 以廉价劳动力寻求为动机 |
7.4.4 以规避贸易壁垒为动机 |
7.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7.6 制度环境、政府治理、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7.7 本章小节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完善母国制度环境 |
8.1.1 契约制度 |
8.1.2 物权制度 |
8.1.3 税收制度 |
8.1.4 信贷制度 |
8.1.5 知识产权制度 |
8.1.6 技术交易市场 |
8.2 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
8.2.1 政府支出 |
8.2.2 供给效率 |
8.2.3 政府干预 |
8.2.4 政府补贴 |
8.2.5 行政审批 |
8.2.6 政府腐败 |
8.3 构建涉外(投资)制度体系 |
8.3.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8.3.2 国际投资协定 |
8.3.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8.4 管理启示 |
8.4.1 对政府的启示 |
8.4.2 对企业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二、主持及参与项目 |
致谢 |
(6)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现有研究成果存在的不足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与发展过程 |
一、相关概念的提出与界定 |
(一) 国家治理 |
(二) 国家财经治理 |
(三) 陈云财经治理的特征 |
二、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 |
(一) 以马克思主义财经治理的思想和方法为根本指导 |
(二) 以苏联社会主义财经管理模式为重要借鉴 |
(三) 以西方经济治理的理论和方法为必要参考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 |
(一) 两次相对集中学习积淀了系统而深厚的理论功底 |
(二) 边区和东北的理财经历开始了思想的萌芽 |
(三)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各项工作促进了思想的初步形成 |
(四) 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历程推进了思想的逐步成熟 |
(五) 探索和推进改革开放实现了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
第二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实践历程 |
一、努力探求财经治理实践路径保证根据地自我供给 |
(一) 打好与法币间的“货币战争”以稳定市场 |
(二) 大力推进生产自救 |
(三) 运用再分配手段治理经济困难 |
二、成功运用财经治理综合手段迅速恢复国民经济 |
(一) 建立财经治理的组织与制度框架 |
(二) 全面推进国民经济恢复 |
(三) 灵活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和市场手段应对困难局面 |
三、充分调动财经治理制度力量稳步开展经济建设 |
(一) 健全完善计划经济体制的财经制度体系 |
(二)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
(三) 把保障民生放在突出位置 |
(四) 用市场手段解决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问题 |
(五) 在加快对外贸易中解决经济发展问题 |
四、积极发挥财经治理思想作用扎实推进改革开放 |
(一) 对国民经济实行清醒地健康地调整 |
(二) 改革完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
(三) 在改革中促进经济发展 |
第三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体系 |
一、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 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 |
(一) 发挥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保障激励作用 |
(二) 发挥利益攸关方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能动创造作用 |
(三) 发挥资源配置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效率引领作用 |
(四) 发挥再生产各环节在促进生产发展中的导向联动作用 |
二、财经治理的基本路径: 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 |
(一) 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 |
(二) 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
(三) 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 |
(四) 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 |
三、财经治理的根本方法: 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 |
(一) 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 |
(二) 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 |
(三) 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 |
(四) 坚持计划全过程理性控制 |
四、财经治理的诊治手段: 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 |
(一) 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 |
(二) 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 |
(三) 运用政策工具治理市场物价 |
(四) 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 |
(五) 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 |
五、财经治理的依靠力量: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 |
(一) 国家财经治理依靠大量培养和使用专业人才 |
(二) 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 |
(三) 严格干部的政治标准是国家财经治理的根本要求 |
(四)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
(五)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财经治理在思想上的基本建设 |
六、财经治理的方法论基础: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 |
(一) 坚持有利于人民的价值理性 |
(二) 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 |
(三) 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决策 |
第四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历史地位与当代价值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理论的基础 |
(一)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
(二) 不同经济运行模式下的财经治理具有共同的目标与手段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丰富发展指明了方向 |
二、对国家治理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了形象概括 |
(一) 陈云的市场和市场经济始终是关在“笼子”里的 |
(二) 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自主调节 |
(三) 政府与市场发挥作用的辩证关系 |
三、为防范国家财经治理中的颠覆性错误提供了思路 |
(一) 防范颠覆性错误是国家治理的重大命题 |
(二) 坚持人民性和计划性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思想保障 |
(三) 陈云财经治理哲学思想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有效方法 |
(四) 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物质基础 |
结语 |
一、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部分间的相互关系 |
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紧扣各个时期关键问题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并服务于他所处的时代 |
四、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服务于时代又超越了时代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发表学术论文 |
出版学术专着 |
成果获奖情况 |
主持科研项目 |
致谢 |
(7)农村低保目标瞄准偏差问题研究 ——以S市Q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2.1 概念界定 |
2.1.1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2.1.2 目标瞄准 |
2.2 理论基础 |
2.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2.3.1 研究思路 |
2.3.2 研究方法 |
2.4 研究创新 |
第三章 农村低保目标瞄准现状 |
3.1 我国农村低保基本情况 |
3.2 样本概况 |
3.2.1 Q镇概况 |
3.2.2 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 |
3.3 农村低保目标瞄准实施概况 |
3.3.1 保障标准 |
3.3.2 瞄准方法 |
3.3.3 瞄准程序 |
3.3.4 监督管理 |
3.4 农村低保目标瞄准效果评估 |
3.4.1 瞄准效果的测量指标 |
3.4.2 瞄准效果分析 |
第四章 农村低保目标瞄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农村低保目标瞄准存在的问题 |
4.1.1 目标瞄准政策机制问题 |
4.1.2 目标瞄准执行过程问题 |
4.1.3 低保对象动态管理问题 |
4.2 农村低保政策目标瞄准问题的成因分析 |
4.2.1 政策体系层面成因分析 |
4.2.2 执行主体层面成因分析 |
4.2.3 目标群体层面成因分析 |
4.2.4 实施环境层面成因分析 |
第五章 农村低保目标瞄准的优化策略 |
5.1 完善机制,提升农村低保救助水平 |
5.1.1 建立主动发现机制 |
5.1.2 完善低保退出机制 |
5.1.3 实行违规惩罚机制 |
5.1.4 加大政策宣传 |
5.1.5 明确权责归属 |
5.2 精准执行,凝聚各方管理协作力量 |
5.2.1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
5.2.2 提高部门协作水平 |
5.2.3 专业机构参与瞄准 |
5.3 加强管理,确保低保瞄准公开透明 |
5.3.1 发挥群众监督力量 |
5.3.2 依托乡土精英力量 |
5.3.3 提高动态监管水平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8)中国区域发展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测度及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制度性交易成本内涵相关文献 |
二、制度性交易成本测度文献综述 |
三、制度性交易成本对经济绩效影响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本文基本思路及结构安排 |
一、本文基本思路 |
二、结构内容安排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及数据说明 |
一、研究方法 |
二、数据说明 |
第五节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制度性交易成本:渊源、内涵及分析范式 |
第一节 制度性交易成本概念的渊源 |
一、交易成本与制度性交易成本隶属关系分析 |
二、制度性交易成本概念的演进 |
第二节 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内涵 |
一、制度性交易成本概念解释存在分歧 |
二、制度性交易成本性质—不合理成本的重新解释 |
三、制度性交易成本分类 |
四、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存因 |
第三节 制度性交易成本分析范式的逻辑框架 |
一、制度性交易成本基本定律 |
二、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过程和假设 |
三、制度性交易成本:理解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分析范式 |
四、制度性交易成本差序的制度来源 |
第四节 制度性交易成本对经济制度效率的影响:两个维度 |
一、制度性因素引起制度性交易成本上升 |
二、成本上升影响经济制度运行效率:基于两个维度分析 |
第五节 研究结论及启示 |
第三章 制度性交易成本与营商环境分析 |
第一节 营商环境指数作为衡量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原因解释 |
一、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紧密相关 |
二、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比原因解释 |
第二节 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多维度比较 |
一、营商环境报告简况 |
二、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多维度比较 |
第三节 营商环境成本测算及结果对比 |
一、营商环境便利指数评分方法 |
二、全球营商环境测算结果比较 |
三、中国营商环境现状及分省排序 |
四、营商环境高、中、低指数差异的制度解释 |
第四节 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关系:假设与验证 |
一、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相互关系假设 |
二、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相互关系验证 |
第五节 研究结论及启示 |
第四章 制度性交易成本与市场化程度分析 |
第一节 市场化指数作为衡量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原因解释 |
第二节 市场化指数的指标体系构建与测算方法 |
一、市场化程度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二、市场化程度指标测算方法 |
第三节 中国各省市场化程度进展和总体排序 |
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总体进展情况:1997-2014 |
二、中国各省份市场化变动及总体排序 |
三、区域间市场化程度差异制度之解释 |
第四节 市场化程度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相互关系:假设与验证 |
一、市场化程度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维度比较 |
二、市场化程度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相互关系假设 |
三、市场化程度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相互关系验证 |
第五节 研究结论及启示 |
第五章 中国区域制度性交易成本测算及差异比较分析 |
第一节 研究问题提出 |
第二节 制度性交易成本测度方法回顾 |
一、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直接测算方法回顾 |
二、间接角度进行测算的方法回顾 |
第三节 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基本指标体系构建及结果对比 |
一、制度性交易成本指标构建及比较 |
二、区域间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指数测算方法及结果分析 |
三、制度性交易成本与营商环境和市场化指数比较分析 |
第四节 区域间制度性交易成本差异的门限效应检验 |
一、模型构建 |
二、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
三、面板平稳性检验 |
四、门限检验及结果区制划分 |
五、内生性检验及门限回归分析结果 |
六、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研究结论及启示 |
第六章 区域中的行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估算及降低成效比较分析 |
第一节 研究问题提出 |
第二节 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计量模型设定 |
二、变量定义 |
三、数据说明及描述性统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平行趋势检验 |
二、行业类制度性交易成本高低程度比较:单变量估计结果 |
三、政策实施对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的影响:双重差分回归结果 |
四、中国区域中的行业制度交易成本差异比较分析 |
五、内生性检验:工具变量法 |
六、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基于企业所有制视角异质性检验 |
第六节 研究结论与启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启示 |
第七章 研究结论、降低对策及研究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降低对策及建议 |
一、基于扎根理论分析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障碍 |
二、扎根理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探索性分析 |
三、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对策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Ⅰ:附表 |
附录Ⅱ: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9)基于机器学习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控制智能预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论文结构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论文创新之处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支出控制 |
2.1.2 内控预警 |
2.1.3 机器学习 |
2.1.4 研究述评 |
2.2 理论基础 |
2.2.1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
2.2.2 机器学习 |
2.3 本章小结 |
3 基于机器学习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控制智能预警框架 |
3.1 基于机器学习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控制智能预警目标和内容 |
3.2 基于机器学习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控制智能预警框架 |
4.基于K-means聚类算法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审批流程完整性控制预警 |
4.1 支出审批控制制度及现状分析 |
4.1.1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审批制度分析 |
4.1.2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审批控制现状分析 |
4.2 支出审批流程完整性控制预警指标选取 |
4.2.1 预警指标选取 |
4.2.2 预警等级划分 |
4.3 基于K-means聚类算法的支出审批流程完整性控制预警流程 |
4.3.1 K-means聚类算法与支出审批流程完整性控制预警原理 |
4.3.2 基于K-means聚类算法的支出审批流程完整性控制预警流程 |
4.4 实例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基于C4.5 决策树算法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标准遵循性控制预警 |
5.1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标准相关规定及控制现状分析 |
5.1.1 支出范围及标准控制现状 |
5.1.2 常见支出范围和标准规定总结 |
5.2 支出标准遵循性控制预警指标选取 |
5.2.1 各类费用数据特征分析 |
5.2.2 支出标准遵循性控制预警指标选取 |
5.3 基于C4.5 决策树算法支出标准遵循性控制预警流程 |
5.3.1 C4.5 决策树算法与支出标准遵循性控制预警原理 |
5.3.2 基于C4.5 决策树算法支出标准遵循性控制预警流程 |
5.4 实例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基于Konohen-SVM算法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合理性控制预警 |
6.1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合理性控制现状分析 |
6.2 基本支出合理性控制预警指标选取 |
6.2.1 预警指标选取 |
6.2.2 预警等级划分 |
6.3 基于Kohonen-SVM算法的支出合理性控制预警流程 |
6.3.1 Kohonen-SVM算法与支出合理性控制预警原理 |
6.3.2 基于Kohonen-SVM算法的支出合理性控制预警流程 |
6.4 实例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及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
(10)我国政府预算审批制度改革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 |
1.2.2 国内文献 |
1.2.3 文献评述 |
1.3 概念界定与研究思路、方法 |
1.3.1 概念界定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2 政府预算审批制度的理论认识 |
2.1 政府预算审批制度的三大要素 |
2.1.1 结构要素 |
2.1.2 程序要素 |
2.1.3 内容要素 |
2.2 政府预算审批制度的理论基础 |
2.2.1 国家治理理论 |
2.2.2 渐进预算理论 |
2.2.3 预算最大化理论 |
2.2.4 委托代理理论 |
2.2.5 交易费用理论 |
2.2.6 预算审批信息化 |
2.3 完善政府预算审批制度的意义 |
2.3.1 强化约束和监督 |
2.3.2 提高科学性与统筹性 |
2.3.3 提高公开性和透明性 |
2.3.4 赋予政府预算法律效力 |
3 我国政府预算审批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状 |
3.1 我国政府预算审批制度的历史沿革 |
3.1.1 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 年) |
3.1.2 经济转轨时期(1979-1998 年) |
3.1.3 部门预算改革时期(1999-2012 年) |
3.1.4 建立现代财政时期(2013 年至今) |
3.2 我国政府预算审批制度 |
3.2.1 审批结构 |
3.2.2 审批程序 |
3.2.3 审批内容 |
4 我国政府预算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4.1 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4.1.1 预算权力仍有分散 |
4.1.2 支出部门预算软约束 |
4.1.3 财政部门有待加强管理 |
4.2 立法审批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4.2.1 部门设置不完善 |
4.2.2 预算年度与人大会期不衔接 |
4.2.3 审批时间与专业性不足 |
4.2.4 预算修正权依据欠缺 |
4.3 人大与政府的沟通协调不足 |
4.4 审批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4.4.1 初步审批有待落实 |
4.4.2 立法机关参与度过低 |
4.5 审批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4.5.1 财政专户资金游离于审批之外 |
4.5.2 预算调整和决算审批内容泛化 |
4.6 法律依据不足 |
4.7 预算审批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5 典型国家(地区)的政府预算审批制度及启示 |
5.1 集中型行政审批渐成主流 |
5.1.1 集中型 |
5.1.2 分散型 |
5.2 立法审批建立专门委员会 |
5.3 行政审批和立法审批合作与制衡 |
5.4 审批程序完善 |
5.4.1 初步审批完善 |
5.4.2 审批时间充分 |
5.4.3 处理未通过预算草案的程序完备 |
5.5 审批内容全面且突出重点 |
5.5.1 重点突出 |
5.5.2 预算调整审批严格 |
5.5.3 决算审批完整 |
5.6 法律依据充足 |
5.7 预算审批信息化发达 |
5.8 对我国政府预算审批制度改革的启示 |
6 我国政府预算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建议 |
6.1 完善集中型行政审批 |
6.1.1 集中预算权力 |
6.1.2 加强预算编制改革 |
6.1.3 发挥预算规划功能 |
6.2 推动落实立法审批 |
6.2.1 授予人大预算修正权 |
6.2.2 完善预算相关委员会 |
6.2.3 设立审计委员会 |
6.2.4 解决审批与执行的矛盾 |
6.2.5 提高审批专业性 |
6.3 完善审批程序 |
6.3.1 提高立法机关参与度 |
6.3.2 加强初步审批建设 |
6.3.3 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机制 |
6.4 丰富审批内容 |
6.4.1 加强预算支出结构审批 |
6.4.2 重视分项审批 |
6.4.3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批 |
6.4.4 细化预算调整审批 |
6.4.5 将绩效审批纳入审批全过程 |
6.5 健全相关法律依据 |
6.6 加强预算审批信息化建设 |
6.6.1 加快建设预算联网监督 |
6.6.2 完善预算决策表决机制 |
参考文献 |
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民主和集中在费用支出审批中的运用(论文参考文献)
- [1]预算法院的法理基础与实现路径——兼评法院经费省级统管改革[J]. 郑涛. 法学, 2021(09)
- [2]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D]. 于丽春. 吉林大学, 2020(03)
- [3]市场决定背景下公安机关监管职能的改革探究[D]. 冯秋月.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3)
- [4]国家治理视域下预算监督法治化研究[D]. 蒋武鹏. 吉林大学, 2020(08)
- [5]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D]. 林明灯. 苏州大学, 2020(06)
- [6]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D]. 华清君. 扬州大学, 2020(04)
- [7]农村低保目标瞄准偏差问题研究 ——以S市Q镇为例[D]. 李娜. 济南大学, 2020(01)
- [8]中国区域发展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测度及比较研究[D]. 朱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8)
- [9]基于机器学习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控制智能预警研究[D]. 阎玲琳. 重庆理工大学, 2020(08)
- [10]我国政府预算审批制度改革的研究[D]. 王琳.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