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程序结构和几个概念(论文文献综述)
胡洋[1](2021)在《基于物理观念建构的单元复习教学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提到培养目标是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物理观念的形成是物理教育的核心目标,而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应当重视物理观念教学,帮助学生从物理学视角去认识、解释世界、去解决实际问题。也就是从传统以知识的积累作为目标的教学转向更高层次的物理观念教学。本文分为六章,第一章介绍了课题研究的背景、目前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提出了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内容,分析了研究意义。第二章的内容包括本课题重要概念的界定,包括观念、物理观念、单元复习等,还有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分别对建构主义理论和信息加工理论进行了简要概述。第三章是对物理观念的建构过程的详细分析,结合建构主义理论和信息加工理论参考物理观念架构理论最终得到了物理观念建构的完整过程。第四章是根据物理观念的建构理论和目前单元复习课中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单元复习教学原则,包括自我反思原则、需要驱动原则、协助建构原则、知识整合原则、观念引导原则。并结合实际教学得到了单元复习教学模式,对其步骤进行分析依次为,旧概念的掌握;其次新概念的建构;接着形成大概念;再次深度理解概念;再次对大概念的补充;最后对大概念的创新拓展。第五章主要是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并对两个案例进行了详细分析,验证了提出的教学模式的有效性。第六章主要是总结问题,反思不足。笔者在中学进行了实践,并证明了本文提出的中学物理单元复习教学模式对学生物理观念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是有效的。希望论文研究能够完善核心素养引导下的单元复习的教学理论,得到的教学模式能够为一线教师提供参考和借鉴。
岳雪[2](2021)在《中学数学教育研究方法使用现状研究 ——基于2015-2019年CNKI核心期刊载文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本研究采用内容分析法,对选自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中的400篇关于中学数学教育研究的文章,从研究范式、研究方式、研究领域、研究人员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目的是描述近几年我国中学数学教育研究当中研究方法的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现状、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寻找改善或解决问题的方法,促进中学数学教育研方法使用情况的改善,进而促进中学数学教育研究质量的提高,以便更有效的指导和改善中学数学教育教学实践活动。通过编码、统计获得数据后,笔者从研究方法使用的整体情况、五年间具体的使用情况、各期刊上研究者对研究方法的使用情况、各研究领域、研究人员对研究方法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主要获得如下一些结论:(1)中学数学教育研究中,研究范式以非实证研究、思辨研究为主;(2)非思辨研究中,研究方式以调查研究、实地研究和文献研究为主,实验研究使用率较低;(3)人们对教学领域的研究频率最高,不同研究领域使用的研究方法有较大差异;(4)研究人员中,高校等研究人员占比最大,比中学数学教师等约高25%;(5)三类数学期刊在研究方法的使用上存在较大差异;(6)人们对实证研究质量关注度较高,对质性研究质量关注度较低。通过与现有的相关研究进行比较分析,笔者进一步发现:(1)中学数学教育研究中,思辨研究的使用率一直很高,但核心期刊上对该种方法的使用率要低一些;(2)文献研究是中国大陆中学数学教育研究中的一个特色,实验研究的使用率非常低;(3)无论是否基于核心期刊,人们对“教学”领域的研究频率都最高;(4)跨群体合作较差;(5)中学数学教师等对质性研究质量关注情况较差。最后,笔者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改进建议。本研究一方面有助于我们了解近几年中学数学教育研究中研究方法的使用现状,反观其中的“优”与“不足”,反思我们所做的数学教育研究的有效性,是否有效的促进了教育教学实践的改进。另一方面,针对其中出现的问题,笔者也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供后续研究者参考。问题的发现,能促进后续研究者更加关注研究方法,改善研究方法的使用情况,进而逐步提高中学数学教育研究的质量,更好的促进中学数学教育的发展。
李珍珍[3](2020)在《公众线上诉求模式与影响因素 ——基于多源数据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互联网对公共生活的渗透和数字政府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国各地方政府为公众开通了多种在线平台,公众可以登录这些平台对政府提出投诉、建议、咨询和求助。2016年以来,“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成为国家对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新要求,在这项“上网令”之后,各地方政府部门迅速建立和完善在线诉求平台的工作机制,平台答复率明显提高,引发了当前公众线上诉求繁荣的现象。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网民留言规模在2015年不足15万件,而在2020年仅上半年度就超过30万件;青岛市政府信箱来信规模在2015年约为4万件,而在2019年超过9万件。公众线上诉求是政民互动的突出表现形式,可用来理解当代国家—社会关系。已有文献对公众诉求的研究基本停留在描述性阶段,本项研究旨在探究当前公众线上诉求模式及其解释因素。公众线上诉求包含多个维度,本文重点研究该现象的四个维度,分别是发生规模、渠道使用、公开留言以及对政府回应的评价。发生规模指地区公众线上诉求总量;渠道使用指公众进入诉求平台所用的渠道;公开留言指公众在平台上选择将自身诉求内容对其他网民可见;回应评价指公众对政府答复其诉求的满意度评价。这些维度涉及到政治信任、国家信息收集、个体信息披露以及政治支持,是解读当代国家—社会关系的重要角度。为了解释这四个维度,本项研究从政治、技术和议题三个方面探究理论线索。政治因素指政府和官员的意愿、动机和工作能力;技术因素指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议题因素指公众诉求的具体客观内容。三种因素作用于四个维度,构成公众线上诉求的政治逻辑、技术逻辑和议题逻辑。为检验公众线上诉求的四个维度与三种逻辑,本项研究收集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和青岛市政府信箱的线上诉求痕迹大数据,并结合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中国城市统计年鉴》、百度检索指数、政府热线评估等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和结构主题建模,研究发现如下。(1)地级市的公众线上诉求规模受到政治、技术和议题因素三重影响:在政治因素上,公众对地方政府的回应性感知越高,地级市线上诉求规模越大;在技术因素上,互联网扩散和规模没有显着的相关关系,但是互联网扩散和回应性感知之间存在正向交互效应;在议题因素上,地方环境污染程度越高,环境保护议题越突出,因此线上诉求发生规模越大。(2)渠道使用受到技术因素的影响:手机硬件和软件的广泛应用使得公众逐渐转向使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渠道,对移动互联网渠道的使用甚至超过了对PC互联网渠道的使用;此外,由于农村居民更有可能是仅以手机为上网设备的网民群体,对移动互联网渠道的依赖性更高。(3)公开留言受到议题因素的影响:议题类型、议题领域、议题抱怨对象的公共性越强,留言就越有可能被公开。在议题类型上,建议和投诉比咨询和求助的公共性更强,因此这些议题类型的留言更有可能被公开;在议题领域上,交通运输、公共事业、城市管理等领域比人事管理、计划生育、劳动保证等领域的公共性更强,因此这些议题领域的留言更有可能被公开;在议题抱怨对象上,政府机构比单个政府官员的受众范围更广,因此抱怨对象为政府机构的留言更有可能被公开。(4)回应评价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政府回应速度越快,公众越有可能满意;政府回应模式出现行动时,公众更有可能满意。公众线上诉求具备制度内参与和互联网络参与的双重特征,国家设置线上诉求平台的出发点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这种参与形式在理论脉络上衔接着四个核心内容:公众输入制度建设、网络国家能力、国家信息收集以及回应型政治。本项研究的意义是拓展了这四个核心讨论。第一,有助于把握我国在互联网时代政治稳定的深层次制度逻辑。国家常常通过成立制度以促进稳定,我国线上诉求平台就是面向广泛公众的意见输入制度。第二,有助于理解我国在互联网时代国家治理与信息技术演进的关系。以互联网络为代表的信息通信技术,最初被视为“解放技术”,但是互联网也能被国家利用用来发动“有序的”政治参与以促进政治稳定,因此互联网络也可能是“巩固技术”。国家日益有能力控制、使用互联网络,发展出强大的网络国家能力,基于互联网络的有序参与就是国家实施网络国家能力的日常政治过程。第三,有助于了解我国国家信息收集的条件和过程。国家治理需要收集大量真实、可靠的信息,公众源源不断地向政府输送的反馈是国家最重要的治理信息来源,常被用于政策制定、监督下级政府、评估社情民意。第四,有助于深刻把握我国国家治理中的抗争性政治到回应性政治的历史转型。抗争性政治表明,公众需求若无法通过制度内途径得到满足,势必以抗争的形式爆发,化解抗争性政治困境的方法是向回应型政治转型。本项研究结合了政府回应性来考察公众线上诉求,顺应了从抗争性政治到回应型政治的转型趋势,为回应型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本研究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一是提出了一个包含政治、技术和议题的整合性理论框架,将公众诉求放置到“国家—社会”关系视角下研究,填补了该主题研究分散、缺乏分析框架的不足;二是在实践层面上,助力国家信息治理能力建设、为打造回应性政府提供建设性意见;三是创新性地结合多源数据进行分析,全面把握我国当前公众线上诉求的特点、趋势与影响因素,为今后政治学与公共管理领域的量化研究方法提供了借鉴。
刘妍[4](2020)在《基于元素观建构的高中化学课堂观察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指出发展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是化学教育的主要目标,形成化学基本观念是培养学科核心素养的重要途径。化学基本观念就是指学生经过对化学知识的概括、提炼、迁移、应用形成独特的化学思维方法和思维意识。元素观是让学生形成从元素的视角看待物质以及物质之间转化,它贯穿了整个中学化学的始终,可以说元素观是形成一切化学观念的前提。如何进行基于元素观建构的教学是化学教育者持续关注的主题。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实际教学过程中专家型教师渗透元素观的教学策略,因此选择符合本研究目的的山西省某重点中学的两位专家型教师为研究对象,以高中化学必修一教科书为例,探讨了必修一教科书元素观内涵。对“物质的分类”、“氧化还原反应”、“金属及其化合物”中钠、铝、铁元素的重要化合物、“非金属及其化合物”中硅、氯、硫、氮及其化合物、“氨硝酸硫酸”共计11个内容主题的22节课进行细致分析,通过课堂观察法、文本分析法进行数据的收集与整理,总结归纳出两位专家型教师元素观建构的教学策略。结果显示,专家型教师会通过联系已有知识渗透从元素组成和物质性质的角度对物质进行分类的元素观。通过构建关系图形成从化合价角度对化学反应进行更本质分类的元素观。通过类比学习深化元素组成相似的物质化学性质也相似的元素观。通过实验探究教学、联系生活实际、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多媒体辅助教学、创设问题情境等教学策略深化从元素组成和元素价态角度研究物质性质的元素观。
程超令[5](2020)在《PISA、TIMSS、NAEP的科学评估内容和试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科学客观地评估教育的实施效果对于提升教育质量,以及解决各地区教育不平衡问题至关重要。目前我国针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的大规模评估主要还是以选拔性或合格性考试为主,以监测不同地区间的教育质量差异的评估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本研究目的在于希望通过对国际着名评估项目PISA、TIMSS、NAEP关于科学学科的评估内容和试题的研究,为我国开展类似评估工作提供一些借鉴,最终能更好地提升我国中学生科学教育质量,促进我国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基于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包括以下三个研究内容。研究一主要采用内容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对三大评估项目评估目的与框架进行了研究,以更好的分析评估内容和试题。研究二主要采用比较研究法和内容分析法,针对三大评估项目关于科学学科的评估内容进行研究,并结合研究一对评估目的与框架的研究来分析评估内容和评估目的与框架间的联系,以及造成差异的原因。研究三在研究二的基础上,主要采用比较研究法和内容分析法,对三大评估项目的评估试题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其试题的结构、设计思路、类型、分布等,及其与评估内容的联系,然后通过比较三者评估试题间的差异,并结合研究一对评估目的与框架的研究来分析造成差异的原因。基于上述研究内容,最后获得如下结论:(1)在评估目的方面,三大评估项目的总体目标一致,三者都是针对学生在学校学习科学后的成就进行评估,从而了解各国或地区科学教育成效,同时结合背景调查试图探索影响教育成效的因素,为改善教育提供指导。但是,三者评估目的的侧重点有所差异。PISA强调能力,侧重于评估学生应对未来社会挑战的能力;TIMSS强调课程内容,侧重于监测各国或地区学生学业成就的趋势;NAEP强调实践,侧重于评估美国中小学生在各学科中所知道和可以做的事情。(2)在评估框架方面,三大评估项目的评估框架均主要以科学知识与能力两个维度为主。但由于评估目的的差异,三者在结构上存在不同。PISA将情境、知识、能力、态度融合为科学素养,强调应对未来社会挑战的能力;TIMSS则从科学内容、认知领域、科学实践三方面进行评估,但主要以科学内容、认知领域两个维度进行评估内容的组织,强调课程内容;NAEP以科学内容、科学实践两个维度进行评估内容的组织,强调科学实践。(3)在评估内容方面,三大评估项目都包含了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与空间科学领域中的科学知识,但PISA同时还强调学科外按照内容知识、程序性知识、认知知识进行划分。由于评估目的的差异,三者评估内容也有所差异。PISA由于其评估目的强调能力,注重学科内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强调迎接现实生活的挑战,因此其评估内容是以能力为核心。评估重点主要是对于科学地解释现象、评价和设计科学探究、科学地解释数据和证据三种科学能力的评估,而这三种科学能力需要科学知识,同时还与应用能力时的情境以及学生的科学态度有关。TIMSS由于其评估目的强调课程内容,注重学业成就趋势,因此其评估内容是以科学学科的课程内容为核心。评估重点主要是对科学学科知识的掌握和认知思维的训练。NAEP由于其评估目的强调实践,注重学生在各学科中应知道和能做的事情,因此其评估内容是以科学实践为核心。评估重点主要是学生辨认科学原理、运用科学原理、运用科学探究和运用技术设计的四个关键科学实践。(4)在评估试题方面,三大评估项目具有相似性,主要体现在三者都以项目反应理论为基础进行评估设计,在试题结构,包括考试时间、题量、试题类型上都具有一定相似性。但由于评估目的侧重点和评估内容的差异,PISA相较于TIMSS和NAEP而言,在试题设计上有所不同,其更注重在真实情境中评估解决问题的能力,其试题情境性更强。另外在评估结果的呈现和解释方面,三大评估项目在方法过程上具有相似性。三者利用项目反应理论的统计程序创建一个量表分数来呈现评估结果,从而比较不同学生群体的成绩,以及成绩变化趋势。在对评估结果的解释上,三者均将量表分数划分为不同分数段,不同分数段代表了学生在不同水平的预期表现,但三者预期表现水平划分及其描述由于评估目的、评估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总体而言,三大评估项目由于评估目的均是对某国家或地区学生的教育成效进行评估,所以在评估内容和试题上具有一定相似性。但同时由于各自评估目的的侧重点不同,三者在评估内容和试题设计上也表现出相应的差异。经过以上对三大评估项目的研究,对我国开展有关评估活动有以下启示:(1)明确评估目的,注重测量技术;(2)加强试题中真实情境的应用;(3)关注基于计算机开发评估试题的趋势。
荆洪文[6](2019)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学者开始研究香港、澳门回归后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如何在一国的前提下处理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法治问题。随着2009年《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区、一带一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调发展等作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政策反复覆盖粤港澳地区,其中最直接覆盖粤港澳的是粤港澳大湾区政策。除了区域政策的制定实施,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内地、香港、澳门之间签署CEPA及附件,粤港澳之间联席会议的定期召开和合作协议的不断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等等变化,为粤港澳大湾区解决区际法律冲突,进而逐步实现区域法治一体化提供了环境和土壤。粤港澳大湾区不同于粤港澳地区,湾区作为一个区域是一个整体,是国家把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一个国家战略安排。在这种背景下,应当结合区域一体化的理论,深入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内不同法域的法治状况,建构区域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寻找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有效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湾区的逻辑起点是区域,是区域的一种特殊形态。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论依据是区域一体化的理论。伴随着区域主义和新区域主义的发展,以巴拉萨为代表的区域一体化理论模型最值得粤港澳大湾区借鉴。区域一体化主要是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在这一过程当中,区域法治而不是区域法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为单纯的区域法律制度不足以支撑和解决区域一体化在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的问题。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指粤港澳三地法治从开始合作到最终融合的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各个部分发生的变化,并向新整体特征演化的阶段性的过程或者状态。在这里,法治一体化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融合才是一体化,一体是目标,化是过程或者状态。这个过程或者状态是分阶段的,每一阶段都会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都可以概括为一个模式化的理想类型。借鉴巴拉萨关于区域一体化的阶段和表现形式的论述方式,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阶段可分为区际法律合作、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统一区域法律标准以及区际法律融合四个阶段。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对区域法治一体化理论的具体化。区域与法治的概念自洽性来源于中央和地方的分权,这种分权不是主权的分割而是治权的让渡。治权让渡的是限于存在一定外部性的公共产品上的治权。香港、澳门的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围绕这些公共产品所进行的合作、分配与调整,既是法治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也不会影响港澳的高度自治和司法独立。借鉴涵洞的原理,在维护现有文明和一国两制现状的基础上,实现法治交融,平衡各种力量,逐步实现法治一体化是现实选择。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需要路径。在路径的选择上,应当以软法为主,硬法为辅。在硬法路径、软法路径、行政区划调整以及硬法和软法之外的松散型法制协调路径中,可以依照一定的选择方法,排除松散型法制协调、区域共同规章、赋予法律效力的行政协议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区域政策、区域协议、区域示范法、区域判例法和区域立法,可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主要路径。我国区域法治丰富的实践证明,区域政策和区域协议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不是一个需要讨论是否可行的问题。作为法治一体化路径,区域政策群、具备区域法治特征是对区域政策形式和内容的要求,而区域政策和区域法律之间的角色交互与相互实现,也是粤港澳大湾区政策法治化的重要考量因素。区域协议可分为区域行政协议、区域司法协议和区域民事协议三种类型,其法律效力及等级、履行和纠纷解决方式各有不同。在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和区域判例法是推进法治一体化的重要路径。在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全面管治权理论的背景下,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粤港澳制定实施示范法的实践,以及粤港澳法律语义规范结构与示范法相匹配等因素为区域示范法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能。在实体法——程序法——冲突法的链条中,制定区域实体法示范法有利于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化解部分区际法律纠纷,减少区际法律冲突。判例法模式分为英美判例法模式、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指导性案例模式和专门法院判例模式。在这四种模式之外,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探索建立区域判例法。区域判例法是通过对区域内判例或案例一定形式的确认,使判例或案例背后所体现的法律规则、原则或者解释,成为指导区域内各法院审判案件时统一适用的标准和要求。区域判例法可分为元判例和共通例,应当是粤港澳的共同先例,并为粤港澳共同遵循。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区域立法具有宪法和授权立法的依据。可供粤港澳大湾区选择的区域立法模式主要有国家统一立法、区域合作立法、区域认可立法、区域内特别合作区立法和区域单边立法。
吴一迪[7](2019)在《电脑游戏及其设计的哲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电脑游戏正日益成为人们重要的休闲娱乐方式,然而在此过程中它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困境,诸如对游戏暴力行为的鼓励、对玩家身心健康和社交能力的损害。本文力图从哲学上探究如何设计一款功能完善的电脑游戏,以应对这些挑战。但是,当前电脑游戏及其设计的哲学研究存在基本概念不一致、理论框架不完备、学科范式不成熟等问题。基于以往的理论成果,本文通过厘清和建构电脑游戏及其设计的有关概念和研究框架,旨在帮助电脑游戏哲学研究尽快完善其学科范式。通过研究电脑游戏及其设计的基本概念可知:电脑游戏的四元架构模型(技术—规则—游玩—文化)不仅是电脑游戏及其设计的结构和分类依据,也是对它们进行哲学研究的理论框架。同时,电脑游戏的哲学意义在于它揭示出玩家“在游戏世界中存在”的生存状况;只有在介入游戏世界后,玩家才能在四大类游戏设计所分别实现的主要功能之帮助下实践多种游戏活动,并最终过上“美好生活”。由于该哲学意义预设了玩家已经介入游戏世界的状况(这意味着游戏设计所实现的功能只有对处于该状况的玩家起效),因此本文将先探究玩家是如何介入游戏世界的;再分别以四个子架构为切入点,选取合适的哲学理论,从哲学上考察这四类游戏设计是如何利用计算机技术有侧重地实现各自的功能并最终实现上述哲学意义的。首先,分析玩家“在游戏世界中存在”的生存状况以及玩家是如何介入游戏世界的问题,这是电脑游戏各种功能起效的前提。运用知觉现象学,从具身和交互性是充要条件、“身体图示”的意向性投射是动力、沉浸和临场感是结果四个方面围绕“信息技术身体”对上述问题进行解释,重点解读了为何VR游戏与传统电脑游戏会有如此大的差异。然后,在“技术”架构下,重点研究如何设计电脑游戏技术而实现其道德功能。利用道德物化思想的“技术调节论”分析了电脑游戏的玩家—设备—游戏世界的复杂关系和重叠现象,并探究了电脑游戏对玩家体验、行为和参与世界方式的技术调节及其具体表现。再根据“技术的道德化”中的非人本主义论证逻辑,从三方面(意向性、自由和道德施动者)证明了电脑游戏及其设计的道德相关性。设计师应肩负起电脑游戏所无法承担的部分责任:“预测”、“评估”和“铭刻”。在“规则”架构下,重点研究如何设计电脑游戏规则与本质上是遵守规则行为的游戏活动,从而实现其娱乐功能。根据维特根斯坦的相关论述,提出了电脑游戏版本的遵守规则悖论。其成因是:由于计算机技术的介入,电脑游戏的操作/隐含规则对基本规则的表达使后者被隐藏了,导致玩家对基本规则进行多种因果解释,并据此做出不同的行为,悖论发生了。其规避方式是:模拟规则使操作/隐含规则的表征内容结构化,形成了虚构场景,从而帮助玩家遵守规则。通过引入该悖论,设计师增加了行为符合规则的不确定性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趣味性,从而实现了游戏的娱乐功能。在“游玩”架构下,重点研究如何把电脑游戏世界设计成严肃游戏,以此实现除娱乐外的更多功能。严肃游戏的本质是通过仿真技术模拟出一个高度人工可控的虚拟实验室,利用游戏的娱乐功能吸引玩家自愿参与到实验中,在此过程中玩家被“传授”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最终通过“评分概念”和标准来判断是否实现了预期目标。基于信息与计算机伦理学的相关理论,从对三方面(“精确度标准”、“虚拟的真实体验”及其“TEP原则”)的反思来看,在这一建构过程中严肃游戏也是一间伦理的实验室。在“文化”架构下,重点研究如何设计电脑游戏文化而实现社交功能。首先对作为“文化文本”的电脑游戏进行了七种解读,它们“反映”出之前架构所论及内容和现象的文化涵义。玩家的“创造性玩法”形成了“文化阻力”,从而“重塑”了既存的文化观念和行为惯例。再根据社群主义诠释了游戏社群及其对成员玩家的影响,最终对游戏社群所组织起来的“电子竞技”及其“青年亚文化”现象与“局域网派对”及其社交功能进行了论述。最后,纵览上述四个子架构,对暴力电脑游戏这一社会热点及其道德困境进行综合应用研究。该道德困境指的是暴力电脑游戏很可能使参与其中的玩家在现实中也实践相应的暴力行为。根据米格尔·西卡特的模型,其形成机制是“程序梯度”上的玩家的“工具性玩法”(只遵守基本规则)与暴力内容的相遇及其后果(脱敏效应)。而基于“语义梯度”就可从三方面超越该困境:设计师的“伦理游戏设计”、玩家的“伦理游戏玩法”和监管部门的管理。此外,通过增加“技术梯度”揭示了该困境形成及其超越的更内在的基础条件与核心机制。通过对电脑游戏及其设计上述几方面的研究,本文就从哲学上解释了 一些由电脑游戏引起的现象和挑战,揭示了电脑游戏设计实现各个功能的原理和机制,解决了如何利用这些功能去应对这些挑战的难题。这些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电脑游戏及其设计在创建美好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而且还能帮助这一学术领域尽快完善其学科范式。
陈素[8](2019)在《初中代数概念教与学的现状研究 ——以代数式概念为例》文中认为数学概念学习是学生学好数学知识的前提,因此数学概念教学是数学教学的关键环节。代数式作为数与式的连接点,为之后的方程与函数的学习打下基础,同时也是学生算术思维转变到代数思维的重要衔接点,所以弄清初一代数式教学现状,提高代数式概念的教学质量有着重要意义。通过查找和深入阅读、分析相关文献,论文对代数式概念以及相关教学和学习研究进行了综述。在此基础上,论文选择不同层次的两个学校进行代数式概念的教与学研究。一方面编制了针对学生代数式概念学习的调查问卷,选取388名学生,开展调查,结合SOLO理论分析问卷调查结果,并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访谈。另一方面,选取5位教师,进行课堂观察,并将APOS理论运用于教师的课堂教学分析。最后对代数式概念教与学两者之间的联系进行了比对分析。根据上述研究过程,论文理清了初中代数式概念教与学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教的方面:(1)教师对于代数式概念教学不够重视;(2)教师未进行学情分析(3)教学过程中忽视学生在“活动”和“过程”阶段地“参与”;(4)过度重视题目练习,教学未能使学生理解概念本质;(5)缺乏及时性的教学反思。在学的方面:(1)学生代数式概念学习机械记忆;(2)学生喜欢“标准型”的代数式(3)学生缺乏概念地自我理解。针对以上实际情况,作者提出以下教学建议:(1)了解学生学习代数式概念的困难,做好学情分析:(2)教学过程让学生“说、读、写、练”,把握细节,培养学生符号意识;(3)促进学生代数式概念图的自我生成。
钱一栋[9](2018)在《规则至上与后果主义的价值理由及其局限——从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看当代中国司法哲学》文中研究说明在司法哲学层面,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表现为规则至上与后果主义之争。争论双方有不同的价值侧重,因此产生了重规则与重后果的差异。但双方都局限于方法论层面,对方法论主张背后的价值立场缺乏有意识的系统梳理,因此都表现出朴素的直觉主义态度,即不成系统地诉诸主流价值观的某些侧面。在司法活动中,法教义学并非无视后果,它有综合权衡各种价值的方法论潜力,而社科法学的价值立场较为狭隘,因此法教义学在司法实务中的主导地位毋庸置疑。但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对本国法律背后的政治理想、风俗民情保持敏感,能够在裁判过程中建构出诸价值间融贯秩序的法教义学。
王佳莉[10](2016)在《初中生信息技术前概念探究与转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大量研究表明,学生在学习新概念之前,他们头脑中已经存在一些来源于经验的和生活实践的、模糊的概念,我们称之为“前概念”。为了让学生准确地理解概念,就需要事先了解学生已有的前概念,在教学中采取一定的教学策略,使学生头脑中已有的模糊的、错误的、与科学概念并不一致的“前概念”转变为正确的、科学的概念。这一过程称之为“概念转变”。本研究笔者借鉴了大量前人研究成果,并以概念转变的相关理论为指导,对概念转变策略在初中阶段信息技术教学中的应用进行实践研究,探索初中信息技术概念转变策略的有效性和适用性。本研究的主要工作包括:首先,梳理“概念转变”相关研究,包括概念转变理论、模型和策略等,理清其发展脉络。然后利用课堂观察及教师访谈再辅以教师审议选取了典型的知识点开展研究。其次,进行了探查工具的开发。经过确定工具开发细目表、确定测试知识点、形成开放式问卷并施测、形成一般二阶问卷并施测、形成二阶选择题问卷几个步骤,编制了在信度和效度上有所保障的二阶段选择题问卷,并以此进行了探查。再次,依据探查结果将学生已有的前概念进行了分类,据此分析确定了本研究采用的概念转变策略,并将这些策略应用于实际的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中予以检验。最后,通过两轮教学实验验证了转变策略在初中信息技术概念转变上的有效性,并对转变策略的应用进行了总结。
二、基本程序结构和几个概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基本程序结构和几个概念(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物理观念建构的单元复习教学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新课改背景下核心素养的要求 |
1.1.2 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 |
1.1.3 单元复习中存在的问题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4 研究意义 |
2 概念界定及研究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观念 |
2.1.2 学科观念 |
2.1.3 物理观念 |
2.1.4 单元复习课 |
2.2 建构主义理论 |
2.2.1 认识发生论 |
2.2.2 认知机能发展理论 |
2.3 信息加工理论 |
3 物理观念的建构过程分析 |
3.1 物理观念架构分析 |
3.2 物理观念建构过程分析 |
4 基于物理观念建构的单元复习教学模式的探索 |
4.1 基于物理观念建构的单元复习教学原则 |
4.1.1 自我反思原则 |
4.1.2 需要驱动原则 |
4.1.3 协助建构原则 |
4.1.4 知识整合原则 |
4.1.5 观念引导原则 |
4.2 基于物理观念建构单元复习教学模式步骤 |
4.2.1 旧概念的掌握—课前自检 |
4.2.2 新概念的建构—情境创设 |
4.2.3 大概念的初步形成—整合梳理 |
4.2.4 概念的深度理解—同伴协助建构 |
4.2.5 对大概念的补充—精讲释疑 |
4.2.6 大概念的拓展—创新应用 |
5 基于物理观念建构的单元复习教学实践 |
5.1 研究目的 |
5.2 研究对象 |
5.3 实践内容 |
5.4 基于物理观念建构的单元复习教学实践案例 |
5.4.1 教学案例《运动的描述》 |
5.4.2 教学案例《匀变速直线运动的研究》 |
5.5 基于物理观念建构的物理单元复习的教学效果 |
5.5.1 实验前测的分析 |
5.5.2 实验后测的分析 |
5.6 学生试题解答情况分析 |
6 总结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反思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中学数学教育研究方法使用现状研究 ——基于2015-2019年CNKI核心期刊载文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的问题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综述 |
2.2 国内研究综述 |
2.3 国内外研究比较 |
3 研究设计 |
3.1 研究方法:内容分析法 |
3.2 数据收集 |
3.3 编码框架的确定 |
3.3.1 关于研究方法 |
3.3.2 关于实证研究 |
3.3.3 关于质的研究 |
3.3.4 关于定量研究 |
3.3.5 关于混合研究和思辨研究 |
3.3.6 几个概念辨析 |
3.3.7 关于研究领域和研究人员 |
3.4 编码过程、编码信度 |
3.5 数据分析框架 |
3.6 研究的创新点 |
3.7 几个概念的定义 |
4 研究结果(一) |
4.1 实证研究 |
4.1.1 实证研究的总体情况 |
4.1.2 三类期刊中实证研究的使用情况 |
4.1.3 实证研究收集资料的方法 |
4.1.4 实证研究中的研究方式 |
4.1.5 不同领域中实证研究的使用情况 |
4.1.6 不同研究人员对实证研究的使用情况 |
4.1.7 实证研究的研究质量 |
4.2 研究范式2 |
4.2.1 研究范式的总体情况 |
4.2.1.1 三类期刊中研究范式的使用情况 |
4.2.1.2 不同研究范式中研究方式的使用情况 |
4.2.1.3 不同研究领域中研究范式的使用情况 |
4.2.1.4 不同研究人员对研究范式的使用情况 |
4.2.1.5 实证研究与定量研究 |
4.2.2 定量(混合)研究 |
4.2.2.1 三类期刊中的定量(混合)研究 |
4.2.2.2 定量(混合)研究中收集资料的方法 |
4.2.2.3 定量(混合)研究中分析资料的方法 |
4.2.2.4 定量(混合)研究在使用率较高的领域内的情况 |
4.2.2.5 不同研究人员对定量(混合)研究的使用情况 |
4.2.2.6 定量(混合)研究的研究质量 |
4.2.3 质性(混合)研究 |
4.2.3.1 质性(混合)研究的总体情况 |
4.2.3.2 三类期刊中的质性(混合)研究 |
4.2.3.3 质性(混合)研究方法类型 |
4.2.3.4 质性研究使用率最高的领域的变化情况 |
4.2.3.5 不同研究人员对质性(混合)研究的使用情况 |
4.2.3.6 质性(混合)研究的研究质量 |
4.2.4 思辨研究 |
4.2.4.1 思辨研究的类型 |
4.2.4.2 三类期刊中思辨研究的使用情况 |
4.2.4.3 不同研究领域中思辨研究的使用情况 |
4.2.4.4 不同研究人员对思辨研究的使用情况 |
4.3 研究方式 |
4.3.1 研究方式的总体情况 |
4.3.2 三类期刊中的研究方式 |
4.3.3 不同研究领域中研究方式的使用情况 |
4.3.4 不同研究人员对研究方式的使用情况 |
4.4 研究领域 |
4.4.1 研究领域的总体情况 |
4.4.2 三类期刊中的研究领域 |
4.4.3 不同研究人员的研究领域情况 |
4.5 研究人员 |
4.5.1 研究人员的总体情况 |
4.5.2 三类期刊中研究人员的分布情况 |
5 研究结果(二) |
5.1 三类数学教育期刊情况汇总 |
5.2 研究领域情况汇总 |
5.3 研究人员情况汇总 |
6 讨论 |
7 研究结论 |
7.1 中学数学教育研究方法使用中的现状 |
7.2 中学数学教育研究方法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
8 研究建议与研究的不足 |
(一)研究建议 |
(二)研究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3)公众线上诉求模式与影响因素 ——基于多源数据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研究背景、问题和意义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网络时代的公众与政府互动 |
1.1.2 理论背景: 网络空间的公众诉求研究不足 |
1.2 研究问题: 公众线上诉求的影响因素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思路、数据和技术 |
1.5 研究创新 |
1.6 论文结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公众诉求、线上诉求以及相关概念 |
2.2 公众诉求的发展:从线下到线上 |
2.2.1 信访制度与群众信访 |
2.2.2 电子政务建设与线上诉求 |
2.2.3 网络群众路线及其践行 |
2.3 公众诉求的特征、功能与后果 |
2.3.1 公众诉求的特征 |
2.3.2 公众诉求的政治功能 |
2.3.3 公众诉求的政治后果 |
2.4 制度、技术与参与空间 |
2.4.1 参与空间划分 |
2.4.2 制度内参与 |
2.4.3 互联网络内参与 |
2.4.4 制度内线上空间 |
2.5 公众线上诉求研究的方法论 |
2.5.1 问卷调查数据与传统定量分析 |
2.5.2 线上诉求大数据与传统定量分析 |
2.5.3 线上诉求大数据与文本分析 |
2.6 文献评价 |
2.7 本章小结 |
第3章 理论框架 |
3.1 公众线上诉求: 维度及具体问题 |
3.1.1 发生规模 |
3.1.2 渠道使用 |
3.1.3 公开留言 |
3.1.4 对政府回应的评价 |
3.2 公众线上诉求的模式与影响因素: 整合的分析框架 |
3.2.1 政治的逻辑: 政府回应性 |
3.2.2 技术的逻辑: 互联网扩散 |
3.2.3 议题的逻辑: 环境问题和公共性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研究设计 |
4.1 数据 |
4.1.1 线上诉求的痕迹数据介绍 |
4.1.2 领导留言板数据 |
4.1.3 青岛市政府信箱数据 |
4.1.4 其他数据 |
4.2 变量与模型设定 |
4.2.1 发生规模: 变量与模型设定 |
4.2.2 渠道使用: 结构主题模型 |
4.2.3 公开留言: 变量与模型设定 |
4.2.4 评价回应: 变量与模型设定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研究发现与主要结果 |
5.1 公众线上诉求的模型结果 |
5.1.1 模型1: 诉求规模的地域差异与影响因素 |
5.1.2 模型2: 诉求渠道的使用模式与影响因素 |
5.1.3 模型3: 公开留言的策略选择与影响因素 |
5.1.4 模型4: 对政府回应的评价与影响因素 |
5.2 实证结果的三种解释逻辑 |
5.2.1 政治的逻辑 |
5.2.2 技术的逻辑 |
5.2.3 议题的逻辑 |
5.2.4 三种逻辑之间的关系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 |
6.1 发现与反思 |
6.2 对政府治理的启示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附录 |
附录1 领导留言板部分爬虫程序 |
附录2 青岛市政府信箱部分爬虫程序 |
附录3 山东省网民投诉类留言的主题关键词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基于元素观建构的高中化学课堂观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问题的提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形成化学基本观念是培养化学学科素养的途径 |
1.1.2 形成化学基本观念是学生深入学习的需求 |
1.1.3 建构化学基本观念是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的需要 |
1.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研究法 |
1.5.2 课堂观察法 |
1.5.3 文本分析法 |
2 文献综述 |
2.1 关于化学基本观念的研究 |
2.1.1 理论研究 |
2.1.2 实践研究 |
2.2 关于元素观的研究 |
2.2.1 元素观基本内涵研究 |
2.2.2 元素观教学实践研究 |
2.3 研究启示 |
3 理论基础和核心概念 |
3.1 理论基础 |
3.1.1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
3.1.2 认知结构理论 |
3.1.3 有意义学习理论 |
3.2 核心概念 |
3.2.1 中学化学元素观的基本内涵 |
3.2.2 教学策略 |
4 元素观建构的教科书内容分析 |
4.1 必修一教科书元素观内涵 |
4.2 必修一教科书体现的元素观 |
4.2.1 必修一教科书中元素观的呈现思路 |
4.2.2 必修一教科书中内容主题和元素观内涵的关系 |
5 研究方案与设计 |
5.1 研究目的 |
5.2 研究对象 |
5.3 研究方法与过程 |
5.4 研究数据的处理 |
6 基于元素观建构的课堂观察研究结果与分析 |
6.1 《物质的分类》的结果与分析 |
6.1.1 视频内容的整理 |
6.1.2 教学策略分析 |
6.2 《氧化还原反应》的结果与分析 |
6.2.1 视频内容的整理 |
6.2.2 教学策略分析 |
6.3 《钠及其化合物》的结果与分析 |
6.3.1 视频内容的整理 |
6.3.2 教学策略分析 |
6.4 《铝及其化合物》的结果与分析 |
6.4.1 视频内容的整理 |
6.4.2 教学策略分析 |
6.5 《铁及其化合物》的结果与分析 |
6.5.1 视频内容的整理 |
6.5.2 教学策略分析 |
6.6 《无机非金属材料——硅》的结果与分析 |
6.6.1 视频内容的整理 |
6.6.2 教学策略分析 |
6.7 《富集在海水中的元素——氯》的结果与分析 |
6.7.1 视频内容的整理 |
6.7.2 教学策略分析 |
6.8 《硫的氧化物》的结果与分析 |
6.8.1 视频内容的整理 |
6.8.2 教学策略分析 |
6.9 《氮的氧化物》的结果与分析 |
6.9.1 视频内容的整理 |
6.9.2 教学策略分析 |
6.10 《氨的实验室制备》的结果与分析 |
6.10.1 视频内容的整理 |
6.10.2 教学策略分析 |
6.11 《硫酸硝酸的氧化性》的结果与分析 |
6.11.1 视频内容的整理 |
6.11.2 教学策略分析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1.1 探讨了必修一教科书元素观内涵 |
7.1.2 实证归纳了专家型教师促进元素观建构的教学策略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PISA、TIMSS、NAEP的科学评估内容和试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概念界定 |
1.2.1 关于评估概念的界定 |
1.2.2 关于试题概念的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PISA、TIMSS或 NAEP的研究 |
1.3.2 关于PISA、TIMSS和 NAEP的比较 |
1.4 研究总体设计 |
1.4.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4.2 研究内容和方法 |
2 三大评估项目的评估目的与框架 |
2.1 PISA的评估目的与框架 |
2.1.1 PISA的评估目的 |
2.1.2 PISA的评估框架 |
2.2 TIMSS的评估目的与框架 |
2.2.1 TIMSS的评估目的 |
2.2.2 TIMSS的评估框架 |
2.3 NAEP的评估目的与框架 |
2.3.1 NAEP的评估目的 |
2.3.2 NAEP的评估框架 |
2.4 评估目的与框架比较及结果 |
2.4.1 评估目的的比较结果 |
2.4.2 评估框架的比较结果 |
3 三大评估项目的科学评估内容研究 |
3.1 PISA的评估内容 |
3.1.1 PISA关于科学知识的评估 |
3.1.2 PISA关于科学能力的评估 |
3.1.3 PISA关于情境的评估 |
3.1.4 PISA关于态度的评估 |
3.2 TIMSS的评估内容 |
3.2.1 TIMSS关于科学内容的评估 |
3.2.2 TIMSS关于认知领域的评估 |
3.2.3 TIMSS关于科学实践的评估 |
3.3 NAEP的评估内容 |
3.3.1 NAEP关于科学内容的评估 |
3.3.2 NAEP关于科学实践的评估 |
3.4 评估内容比较及结果 |
3.4.1 三大评估项目科学知识的比较 |
3.4.2 三大评估项目科学能力的比较 |
4 三大评估项目的试题研究 |
4.1 试题结构 |
4.1.1 PISA的试题结构 |
4.1.2 TIMSS的试题结构 |
4.1.3 NAEP的试题结构 |
4.2 试题设计 |
4.2.1 PISA的试题设计 |
4.2.2 TIMSS的试题设计 |
4.2.3 NAEP的试题设计 |
4.3 评估结果 |
4.3.1 评估结果的呈现 |
4.3.2 评估结果的解释 |
4.4 试题比较及结果 |
4.4.1 试题结构比较及结果 |
4.4.2 试题设计比较及结果 |
4.4.3 评估结果比较及结果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建议 |
5.3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研究文献 |
(二)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三)关于区域法治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四)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五)关于区际法律冲突的研究文献 |
(六)关于区域政策的研究文献 |
(七)关于区域协议的研究文献 |
(八)关于区域示范法的研究文献 |
(九)关于区域判例法的研究文献 |
(十)关于区域立法的研究文献 |
(十一)香港澳门学者的有关研究文献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
(二)历史研究方法 |
(三)比较研究方法 |
(四)案例分析方法 |
(五)逻辑推理方法 |
第一章 粤港澳大湾区和区域法治一体化概述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的由来和依据 |
一、粤港澳大湾区的历史演变 |
(一)珠江三角洲沿海经济开放区 |
(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珠江三角洲地区) |
(三)大珠三角 |
(四)泛珠三角区域 |
(五)国家级新区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
(六)粤港澳大湾区 |
二、作为经济区域的湾区:湾区的逻辑起点 |
三、区域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论依据 |
第二节 区域法治一体化解析 |
一、法制与法治、区域法制与区域法治的区别 |
二、“一体化”概念的界定 |
三、区域法治一体化的概念及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四、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阶段及表现形式 |
(一)“握手”——区际法律合作阶段 |
(二)“穿衣”——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制度阶段 |
(三)统一标准——区域法律标准阶段 |
(四)法律融合——区际法律融合阶段 |
五、是否存在区域法治一体化?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三大湾区法治情况的比较 |
一、世界三大湾区的区域组织 |
(一)纽约湾区的区域组织 |
(二)旧金山湾区的区域组织 |
(三)东京湾区的区域组织 |
二、世界三大湾区的政策和法律制度 |
(一)纽约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二)旧金山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三)东京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三、各湾区区域组织、政策法律制度的比较 |
第二章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问题的由来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可行性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否属于伪命题?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否违背港澳基本法精神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能否实现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基础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现实基础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构成要素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概念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目标 |
三、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内容 |
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组织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
一、现有路径之梳理 |
(一)硬法路径 |
(二)软法路径 |
(三)硬法和软法之外的松散型法制协调路径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的选择方法 |
(一)解决一国内不同法域法律冲突而不是解决一国内同一法域不同区域法律冲突的方法 |
(二)中央协调为主而不是地方协调为主的方法 |
(三)法律为主而不是政治为主的方法 |
(四)软法为主而不是硬法为主的方法 |
(五)发现自然法法则而不是逻辑演绎推理的方法 |
(六)政府主导与民间推动并行而不是单一的方法 |
(七)紧密型而不是松散型的法制协调方法 |
(八)区别对待而不是全面调整的方法 |
三、可供选择路径之排除 |
第三章 区域政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一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政策的现状 |
一、国家级区域政策群 |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政策群 |
(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政策群 |
(三)国家级新区政策群 |
(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策群 |
(五)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群 |
(六)《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政策群 |
(七)“一带一路”政策群 |
(八)其他国家级区域政策 |
二、省级区域政策群 |
(一)广东省政策群 |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策群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政策的法治化考量 |
一、区域政策群——区域政策法治化的结构形式要求 |
(一)区域政策群具有完整科学的政策体系结构 |
(二)以“群”作为归类手段有利于协调区域政策间的冲突 |
二、具备区域法治特征——区域政策的内在要求 |
(一)区域法治的空间属性 |
(二)区域法治依赖区域政策之治 |
(三)区域法治的自发性和区域政策的引导性 |
三、角色交互——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衔接融合 |
(一)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关系:角色交互 |
(二)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相互实现 |
第四章 区域协议: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二 |
第一节 粤港澳地区签署区域协议的现状 |
一、区域行政协议 |
(一)内地、香港、澳门相互之间签署的CEPA |
(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
(三)《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
(四)《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 |
二、区域司法协议 |
(一)内地与香港的区域司法协议 |
(二)内地与澳门的区域司法协议 |
(三)香港与澳门的区域司法协议 |
三、区域民事协议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操作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二、粤港澳法律规范与区域协议的关系 |
三、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履行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履行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履行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履行 |
四、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第五章 区域示范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三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概述 |
一、粤港澳地区制定实施区域示范法的现状 |
(一)大陆地区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民事法律适用示范条例 |
(二)深圳经济特区涉港澳民商事关系法律适用条例(建议稿) |
(三)统一区际海事冲突法(草案) |
(四)两岸四地合同法示范法·通则(编纂中) |
二、区域示范法的发生语境 |
(一)粤港澳区域一体化的逐步形成 |
(二)殖民地历史下一国多法域的法律冲突 |
(三)中央立法大部分不能适用于港澳的现实 |
(四)现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缺失 |
三、区域示范法的概念和特征 |
(一)区域示范法的概念 |
(二)区域示范法的特征 |
第二节 区域示范法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的障碍 |
一、观念和理论的障碍 |
二、法律技术的差异和法律专家的缺失 |
三、区域示范法涉及事权的局限 |
四、示范法制定思路的局限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可适用性探究 |
一、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求 |
二、粤港澳大湾区适用区域示范法的政策依据 |
三、粤港澳三地制定实施示范法的实践 |
四、粤港澳法律语义规范结构与区域示范法功能相匹配 |
五、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的需要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操作分析 |
一、美国和欧盟制定示范法的两种模式 |
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制定主体 |
三、区域示范法应表现为判例法还是成文法? |
四、区域示范法应主要应用于区域实体法还是区际冲突法? |
五、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适用领域 |
(一)示范法适用领域是否包含公法? |
(二)示范法的自治性与示范法适用领域的关系问题 |
六、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制定程序 |
(一)选题 |
(二)开展示范法立法题目的可行性研究 |
(三)成立示范法起草专家工作组 |
(四)开展示范法的起草工作 |
(五)审议通过并公布 |
七、区域示范法被粤港澳大湾区立法采用的问题 |
(一)立法权限是否有障碍 |
(二)是否会破坏与其他内地区域的法治一体化 |
第六章 区域判例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四 |
第一节 粤港澳制定实施判例法的现状 |
一、香港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香港判例法的制定主体及效力 |
(二)香港判例法在香港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
(三)香港判例法的形成方式和载体 |
二、澳门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澳门的判例与统一司法见解制度 |
(二)澳门统一司法见解制度基本情况 |
三、广东省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法院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二)检察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三)公安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第二节 粤港澳判例制度的比较 |
一、名称上的差别 |
(一)判例概念群 |
(二)先例概念群 |
(三)案例概念群 |
(四)司法解释群 |
二、效力上的差别 |
三、形式和内容上的差别 |
(一)香港判例法的形式和内容 |
(二)澳门统一司法见解的形式和内容 |
(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形式和内容 |
第三节 判例法的模式分析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 |
二、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 |
(一)日本的统一法令解释制度 |
(二)澳门的统一司法见解制度 |
(三)中国内地的判例式司法解释 |
三、指导性案例模式 |
四、专门法院判例模式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适用各种判例法模式的可行性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能否在广东、澳门适用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能否在广东适用 |
(二)英美判例法能否在澳门适用 |
二、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能否在粤港澳大湾区适用 |
三、指导性案例模式能否在香港、澳门适用 |
四、专门法院模式能否在粤港澳大湾区适用 |
第五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判例法模式的建构 |
一、区域判例法的概念 |
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判例法的构成条件 |
(一)区域判例法应当是粤港澳的共同先例 |
(二)区域判例法应当为粤港澳共同遵循 |
三、区域判例法的适用主体 |
四、区域判例法的制定程序 |
(一)粤港澳三地法院签署协议 |
(二)筛选和确认区域判例法 |
(三)报请程序 |
五、区域判例法的适用领域 |
第七章 区域立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五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的现状 |
一、广东省立法现状 |
(一)我国的现行立法体制 |
(二)广东省及珠三角九市的地方立法权 |
(三)广东省范围内区域立法的实践 |
二、香港立法状况 |
(一)香港成文法的制定主体 |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的特点 |
三、澳门立法状况 |
(一)殖民统治时期的立法状况 |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状况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的合法性依据 |
一、宪法 |
二、授权立法 |
(一)授权国务院立法 |
(二)授权经济特区立法 |
(三)调整适用法律授权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模式 |
一、国家统一立法 |
二、区域合作立法 |
三、区域认可立法 |
四、区域内特别合作区立法 |
五、区域单边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7)电脑游戏及其设计的哲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和文章结构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点与存在的问题 |
一、创新点 |
二、存在的问题 |
第一章 电脑游戏及其设计的基本问题与理论架构 |
第一节 电脑游戏的内涵、结构和意义 |
一、电脑游戏的外延界定 |
二、游戏与电脑游戏的“父子类”关系与电脑游戏的定义原则 |
三、电脑游戏的内涵定义:电脑游戏的差异特征和定义方法 |
四、电脑游戏的差异因子 |
五、电脑游戏的各要素与四元架构模型 |
六、电脑游戏的哲学意义 |
第二节 电脑游戏设计的方法、流程与功能 |
一、电脑游戏设计的方法:以玩家为中心的游戏设计 |
二、电脑游戏设计的一般流程、任务和原则 |
三、电脑游戏设计的类别及其所实现的功能 |
本章总结 |
第二章 从知觉现象学看玩家对游戏世界的介入 |
第一节 问题的背景与具体化 |
一、现象学对人与世界关系的论述 |
二、人(玩家)介入(游戏)世界的结构和方式 |
三、身体、技术身体与信息技术身体 |
第二节 电脑游戏设备的具身趋势与游戏世界的本体论定位 |
一、电脑游戏设备等技术的发展及其与玩家身体的融合趋势 |
二、关于游戏世界的奎因式整体主义本体观 |
第三节 信息技术身体与游戏世界的介入与交互 |
一、梅洛-庞蒂对身体的现象学描述 |
二、“具身”是必要基础 |
三、交互性是充分条件 |
四、身体图示的意向性投射是驱动力 |
五、沉浸和临场感是结果 |
本章总结 |
第三章 电脑游戏及其设计的道德意蕴——电脑游戏技术设计及其道德功能 |
第一节 道德物化思想: 技术调节论与技术的道德化 |
一、技术调节论的两种路径 |
二、技术道德化的非人本主义论证逻辑 |
第二节 玩家—设备—游戏世界关系的分析 |
一、电脑游戏中的玩家—设备关系及其表现 |
二、玩家—设备的复杂关系和重叠现象 |
三、玩家—设备的复合关系 |
第三节 电脑游戏对玩家体验、行为和参与方式的技术调节及其表现 |
一、电脑游戏对玩家感官知觉的调节及其表现 |
二、电脑游戏对玩家行为的调节及其表现 |
三、电脑游戏对玩家参与世界方式的调节及其表现 |
第四节 电脑游戏技术和设备的道德维度 |
一、电脑游戏及其技术具有意向性 |
二、电脑游戏及其技术具有自由 |
三、(玩家-)电脑游戏及其技术是道德施动者 |
第五节 电脑游戏设计的道德意蕴与设计师的责任和任务 |
一、“预测”电脑游戏及其技术调节的具体实现方式 |
二、“评估”电脑游戏所可能引起的道德影响或后果 |
三、将预期的调节方式或价值“铭刻”到电脑游戏及其技术中 |
本章总结 |
第四章 遵守规则悖论及其在电脑游戏中的形态和功效——电脑游戏规则设计及其娱乐功能 |
第一节 理论背景: 维特根斯坦对遵守规则悖论的论述 |
一、遵守规则悖论是什么 |
二、遵守规则悖论的成因分析 |
三、遵守规则悖论的规避方式 |
第二节 遵守规则悖论在电脑游戏中的表现与成因分析 |
一、电脑游戏版本的遵守规则悖论是什么 |
二、电脑游戏版本的遵守规则悖论的成因分析 |
第三节 电脑游戏规避其遵守规则悖论的方式 |
一、电脑游戏的模拟规则及其对虚构场景的建构 |
二、电脑游戏的虚构场景在遵守规则上的特征和重要作用 |
第四节 遵守规则悖论在电脑游戏中的功效:电脑游戏娱乐功能的实现方式 |
一、引入遵守规则悖论来增加不确定性 |
二、对评判结果的延迟反馈 |
本章总结 |
第五章 把游戏世界建构为虚拟和伦理的实验室——电脑游戏游玩设计及其严肃功能 |
第一节 什么是严肃游戏 |
一、严肃游戏的概念辨析 |
二、严肃游戏的本质 |
第二节 严肃游戏的实现原因及其优势 |
一、严肃游戏作为具有人工可控环境的虚拟实验室 |
二、基于VR技术的严肃游戏之差异与优势 |
第三节 严肃游戏的实现手段及其特征 |
一、关于“第一人称视角”和“三维”画面 |
二、关于“可交互性” |
三、关于“由计算机生成的环境” |
第四节 伦理的实验室: 对严肃游戏的现实考量 |
一、越真实是否越好 |
二、交互越多、越沉浸是否越好 |
三、可控性越强是否越好 |
本章总结 |
第六章 文化视域下的电脑游戏及其相关活动和现象——电脑游戏文化设计及其社交功能 |
第一节 游戏反映文化: 作为文化文本的电脑游戏及其七种解读方式 |
一、作为文化文本的电脑游戏与萨顿-史密斯的游戏解读理论 |
二、电脑游戏的七种具体解读方式及其文化意义 |
三、从文化视角重新审视电脑游戏的内部要素及其特征 |
第二节 游戏重塑文化: 电脑游戏亚文化现象及其对文化的影响 |
一、玩家的三种DIY形式及其所创造的“文化阻力” |
二、游戏社群及其对玩家社交的促进和影响 |
三、基于玩家社群的相关社交活动: 电子竞技和局域网派对 |
本章总结 |
第七章 暴力电脑游戏的道德困境及其超越——电脑游戏及其设计的综合应用研究 |
第一节 暴力电脑游戏的道德困境及其研究范式的转换 |
一、暴力电脑游戏及其道德困境 |
二、研究范式的转换: 旧方法的缺陷与新方法的选择 |
第二节 暴力电脑游戏道德困境的形成机制 |
一、电脑游戏的规则及其对工具性玩法的强制和限定 |
二、工具性玩法与暴力内容的相遇及其后果 |
第三节 对暴力电脑游戏道德困境的超越 |
一、伦理的游戏设计及其原则、合理性与策略 |
二、伦理的游戏玩法与作为“生态人”的玩家 |
三、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对电脑游戏文化的监管 |
第四节 对西卡特模型的批判与改进 |
本章总结 |
结论与展望: 电脑游戏与美好生活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与致谢 |
(8)初中代数概念教与学的现状研究 ——以代数式概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问题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的问题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4.1 APOS理论 |
1.4.2 SOLO理论 |
1.4.3 概念生成、同化论 |
1.5 创新之处 |
第2章 代数式概念及教、学研究综述 |
2.1 代数式概念 |
2.2 数学概念的教学研究综述 |
2.3 数学概念的学习研究综述 |
第3章 代数式概念教学个案研究 |
3.1 对象的选择 |
3.2 代数式概念的教学设计 |
3.3 代数式概念的教学实施 |
3.3.1 A学校教师的教学实施 |
3.3.2 B学校教师的教学实施 |
3.3.3 教学实施比较分析 |
3.4 代数式概念教学反思 |
3.4.1 教师访谈记录 |
3.4.2 教学反思分析 |
第4章 代数式概念学习的调查与分析 |
4.1 调查对象 |
4.1.1 调查对象 |
4.1.2 调查问卷的结构说明 |
4.1.3 问卷调查的发放和回收 |
4.2 问卷结果分析 |
4.2.1 问卷信度、效度、区分度 |
4.2.2 总体分析 |
4.2.3 班级差异分析 |
4.2.4 性别差异性分析 |
4.3 学生访谈分析 |
4.3.1 部分学生访谈实录 |
4.4.2 学生访谈分析 |
第5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5.1 教与学小结 |
5.2 研究的结论 |
5.3 研究的建议 |
5.4 研究的不足 |
5.5 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学生问卷 |
附录2: 学生访谈实录 |
致谢 |
(9)规则至上与后果主义的价值理由及其局限——从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看当代中国司法哲学(论文提纲范文)
一、这个论题成立吗? |
(一) 诠释性批判的方法论立场 |
(二) 为什么从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入手 |
(三) 价值问题为何被忽视 |
(四) 几点说明 |
二、规则至上与后果主义 |
三、后果主义的含混性及其问题 |
(一) 什么是后果主义? |
(二) 后果主义司法哲学的问题 |
四、规则至上司法哲学的可能辩护及其问题 |
(一) 自古以来…… |
(二) 形式法治 |
(三) 司法遵从民主立法 |
(四) 多元价值的融贯性 |
五、脆弱的共识与共同的局限 |
(一) 殊途同归及其限度 |
(二) 内在于司法活动的价值思考 |
(10)初中生信息技术前概念探究与转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问题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前概念 |
1.2.2 概念转变 |
1.3 理论基础 |
1.4 国内外关于前概念的研究概述 |
1.4.1 关于前概念的探查手段 |
1.4.2 概念转变的模式和策略 |
1.4.3 总结 |
第2章 研究设计 |
2.1 研究思路 |
2.2 研究对象 |
2.3 研究方法 |
2.4 研究工具 |
第3章 初中学生信息技术前概念测试工具开发 |
3.1 探查工具的开发细则表 |
3.2 确定测试知识点 |
3.2.1 测试知识点初稿 |
3.2.2 教师审议确定测试知识点 |
3.3 形成开放式问卷并施测 |
3.3.1 初步形成开放式问卷 |
3.3.2 经过教师审议最终形成开放式问卷 |
3.3.3 实施开放式问卷调查 |
3.3.4 开放式问卷调查结果 |
3.4 形成一般二阶问卷并施测 |
3.4.1 形成一般二阶问卷 |
3.4.2 实施一般二阶问卷调查 |
3.4.3 一般二阶问卷调查结果 |
3.5 形成二阶选择题问卷 |
3.5.1 形成二阶选择题问卷初稿 |
3.5.2 最终形成二阶选择题问卷 |
第4章 前概念的分类及转变策略 |
4.1 前概念的分类 |
4.1.1 正式问卷调查 |
4.1.2 探查结果分析 |
4.1.3 前概念类型分类 |
4.2 转变策略 |
第5章 前概念转变的实证研究 |
5.1 促进概念转变策略检验细则 |
5.2 前测 |
5.3 概念转变教学策略的实例应用 |
5.3.1 针对日常概念的干扰前概念的教学策略应用 |
5.3.2 针对知识的负迁移类型前概念的教学策略应用 |
5.3.3 针对教师、教材的误导类型前概念的教学策略应用 |
5.3.4 针对曲解词语类型前概念的教学策略应用 |
5.3.5 以偏概全类型前概念的教学策略应用 |
5.4 后测数据及处理分析 |
5.4.1 后测实施 |
5.4.2 实验数据分析 |
5.5 总结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 |
6.3 研究展望 |
附录1: 测试知识点内容陈述表 |
附录2: 开放式问卷题目与测试知识点对应表 |
附录3: 开放式问卷调查结果统计表 |
附录4: 一般二阶问卷题目与测试知识点对应表 |
附录5: 一般二阶问卷调查结果统计表 |
附录6: 二阶选择题问卷 |
附录7: 二阶选择题问卷调查结果统计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基本程序结构和几个概念(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物理观念建构的单元复习教学模式研究[D]. 胡洋. 河北师范大学, 2021(12)
- [2]中学数学教育研究方法使用现状研究 ——基于2015-2019年CNKI核心期刊载文分析[D]. 岳雪.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2)
- [3]公众线上诉求模式与影响因素 ——基于多源数据的研究[D]. 李珍珍. 山东大学, 2020(06)
- [4]基于元素观建构的高中化学课堂观察研究[D]. 刘妍. 山西师范大学, 2020(07)
- [5]PISA、TIMSS、NAEP的科学评估内容和试题研究[D]. 程超令. 西南大学, 2020(01)
- [6]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D]. 荆洪文. 吉林大学, 2019(02)
- [7]电脑游戏及其设计的哲学研究[D]. 吴一迪. 东南大学, 2019(07)
- [8]初中代数概念教与学的现状研究 ——以代数式概念为例[D]. 陈素. 扬州大学, 2019(02)
- [9]规则至上与后果主义的价值理由及其局限——从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看当代中国司法哲学[J]. 钱一栋.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8(04)
- [10]初中生信息技术前概念探究与转变研究[D]. 王佳莉. 南京师范大学, 2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