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西部大开发中人才问题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吕慧娜[1](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提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苏杰[2](2020)在《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对口援藏、对口援疆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类型。如果以1979年全国边防工作会议正式确立改革开放时期全国性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为开端,迄今为止该政策已经走过40余年的发展历程,其中以1994年正式启动的对口援藏、1996年正式启动的对口援疆工作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纵观整个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理论和实践不难发现:它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缩小民族与地区发展差距、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途径之一,一直是我国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制、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也受到学界和社会上的一些质疑和批评,需要从学理层面对该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理论支撑、基本内涵、实施绩效等问题进行研究并给予必要的辨析与澄清。全面、科学、系统地认识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是当前我国民族理论界和实际民族工作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方法论为理论工具,在对有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以及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考察基础上,通过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学科的研究视角,同时借鉴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在“理论——政策——实践”的分析框架下,首先从区域协调发展、政府间关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两个共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相关理论的源头去认识和考察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理论支撑,进而结合对口援藏、对口援疆等典型案例的分析,对其基本内涵以及实践过程等进行全面论述,并提出如何坚持、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思考和建议。总体上力图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从理论层面回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理论支撑是什么?二是从政策层面回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基本内涵、制定背景与原因、典型特征及其与民族法规建设、民族关系发展的内在联系是什么?三是从实践层面回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发展过程、经验与挑战以及如何推进政策的完善和创新等方面的问题。文章主要由七章构成。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对选题缘由与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范围思路与方法、重点难点与可能的创新之处等进行分析。第二章为理论阐释,主要包括对口支援概念界定、类型划分、基本属性、理论支撑等。第三章为政策内涵分析,主要包括政策文本内容、政策工具使用、价值取向、制定背景与原因、典型特征等。第四章主要围绕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法规建设、民族关系发展的内在联系进行论述。第五、六章为实践检视,从当代中国民族工作实践的角度分析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沿革、实践经验与挑战,提出坚持、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思考和建议。第七章为结语,提出本文的初步研究结论,阐述关于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中国特色”的认识,指出研究不足之处以及可以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的研究方向。本文认为,从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立场出发,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是基于国家责任和情感道义的兄弟民族之间互帮互助与互惠互利相结合的制度机制。守望相助、命运相依是大家庭的“家规”,在经济生活方面给予特别扶持、在文化生活方面给予特别尊重,在社会生活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是大家庭的“家教”。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集中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体现了“四海一家”“四海之内皆兄弟”传统观念下中华民族互帮互助、团结协作的民族精神和优良传统,是在我国独特的政治文化以及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现实国情中孕育和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宏观民族政策。同时该政策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工具广泛运用于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其它经济战略或政策措施中,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体系中共同构成一个政策主体相同、政策目标相近、政策效果相辅相成的特色政策群,成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题中应有之义,呈现出鲜明的理论特色、制度特色、道路特色与实践特色。坚持、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必须讲两分法、两点论,正确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硬件与软件、物质与精神、供给与需求、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交钥匙”与“交支票”、“见物”与“见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对口支援与互利合作等十个方面的重要关系问题。
徐永佳[3](2019)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对西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 ——基于PSM-DID的经验研究》文中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十八年来,金融作为经济增长的助推器,为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在战略推动下是否也取得了显着成就?本文从深入金融体制改革的角度出发,基于“反事实框架”,运用PSM-DID法对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净效应做出了检验,希望对各地区的深化金融改革提供借鉴经验。研究结果表明:(1)西部大开发战略总体上并未推动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2)分组检验表明西部地区省份之间的金融发展水平存在异质性,因此政策搭配需要因地制宜;(3)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带动的短期经济增长,过度挤占了地区的金融资源,项目投资回收期长、盈利性低,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等问题催生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贷款,最终抑制了金融效率。(4)西部地区资源型城市的资源禀赋优势并未被金融扶持政策所激发,相反,掌握资源优势的国有企业的粗放型生产方式使企业长期出现高产能、低盈利甚至亏损的情况,导致信贷资源未被合理利用,形成了不良贷款,最终抑制了地区金融发展。西部地区未来的金融发展应当侧重培育多种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提升地区执法水平,提升科教文化等软实力。
宋红团[4](2018)在《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文中研究指明上世纪60年代中期,迫于周边严峻的国际形势,我国亟需在具有战略纵深的中西部地区建立稳固的大后方。于是,一场以军工企业建设为主体的三线建设浩浩荡荡的拉开了序幕,并在极短的时间内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建成了一大批包括航空、航天、电子、兵器、船舶、核等多个行业的骨干企业,生产出一大批支撑国防安全的武器装备,保证了当时复杂国际局势下的国防安全。本论文的研究内容是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主要内容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对三线军工企业产生的特殊历史背景、贡献、社会责任及经验教训的解读;二是对三线军工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分析;三是对三线军工企业顺应时代发展应对策略的探讨。本文以时间的推移为线索,回顾了三线军工企业及其历史沿革,分析了“备战备荒”、“军转民”、“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发展历程中的五个阶段。围绕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决策历史背景、形成、实施及特点,分析其发展的历史必然性,阐述了三线军工企业五十多年来的历史贡献,总结其经验教训并进行当代反思。从社会责任视角出发,深入分析了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同时运用“SWOT”工具,系统论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优势和劣势,分析了新时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为指导,探讨三线军工企业积极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对策。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思维,在大量数据印证、资料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分析与案例研究相结合,力求全面对整个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面貌进行勾勒,使我们对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整个历史过程有更加完整的认识。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深入分析三线军工企业历史特点、现实环境,借鉴先进的理论与模式来丰富实践,系统阐述三线军工企业的阶段性特点、历史贡献、发展经验、正反两方面启示和未来发展战略。通过借鉴西方国家军工企业建设的经验,分析、比较、研究三线军工企业建设得失,为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提供系统理论体系和全面路径规划,对助推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改革创新和快速发展有较大的正面价值。三线建设的历史是波澜壮阔的,它不仅深刻影响了我国的军工体系建设,而且对地方经济发展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深刻反映了我国政治国防、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几十年来的命运变迁。鉴古而知今,本文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围绕三线军工企业建设历史及发展演变,探讨其形成发展及其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战略思考,从中提升出相关理论,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企业社会责任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改革发展两个维度,探索三线军工企业顺应时代发展的对策,希望对新形势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有所助益。
周真刚[5](2017)在《从“支援边缘”到“自生中心”——“一带一路”视域下西部大开发的经济地理空间》文中指出西部大开发持续多年,是中央政府支持下的边缘地区扶贫项目,通过一系列政策倾斜和优惠,西部地区取得了显着成就。但是,西部大开发并未改善西部地区在区域发展的不利地位,反而出现"东西部失衡""西部省份内部失衡""西部中心城市与中小城镇失衡"等多元区域失衡样态。说明过度依赖外部扶贫并无法改变西部地区的经济地理空间,反而固化了西部地区在国家社会一体发展中的边缘位置。"一带一路"倡议拓展了西部地区发展的经济地理空间,有效推进了西部地区的"去边缘化"过程,使其从国家经济社会格局的"边缘位置"变成"中心枢纽"。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西部地区有可能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区,开发政策应致力于西部自生发展,做好地方客观条件与主观能动性、市场竞争与宏观调控的双重匹配,抓住西部地区发展的共性问题并兼顾地方多样性,继而有效促进西部地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王启龙,阴海燕[6](2012)在《新中国藏区经济研究成果考述(续)》文中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西藏及广大藏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行各业都取得了史无前例的进步和发展。中国藏学研究亦然。其中藏区经济相关的研究得到高度重视,成果累累。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广大藏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本文拟对新中国藏学在经济领域的研究成果作一极其简要的概述和总结。
白永秀,李伟[7](2008)在《西部大开发专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经过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近九年的艰苦努力,西部大开发已进入大规模开发建设阶段,在这一关键时刻,对西部大开发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对于指导西部开发战略向纵深推进,进而为我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西部大开发中几个有争议问题,西部大开发的由来及意义、特点、给西部地区带来的机遇、现状及问题,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基本思路及对策等方面对西部大开发进行了系统研究,为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荐提供了理论基础。
赵京[8](2006)在《西部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一个基于关键领域的政府经济职能分析框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但同时东西部经济差距却日益扩大,对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以及民族团结带来严峻挑战,从而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世纪之交,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6年来,虽然西部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但东西部区域经济差距不但没有缓解,反而进一步扩大。基于这种背景,探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在西部经济发展中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效发挥政府职能,实现政府和市场的功能互补,运用政府干预来促进西部经济发展,不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也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本课题基于对经济发展中政府与市场功能两重性的认识,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方法,采用历史分析和逻辑分析相统一,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综合运用等具体方法,探讨了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的一般关系,系统梳理了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一般理论,并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中政府干预的支持性理论进行了简要回顾,对西部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从政府职能视角进行现实剖析,认为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灵是西部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在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逻辑框架内,运用趋同理论和新增长理论以及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等对经济发展绩效的理论解释,并结合世界各国开发落后地区的国际经验,对我国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的关键经济职能给予界定,认为政府影响西部经济发展绩效的关键职能领域应该在于:促进西部市场化进展、参与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介入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对西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援助等方面;在此基础上,按照“市场不发育—政府替代、市场残缺—政府补充、市场失灵—政府矫正”的政府与市场关系逻辑,从理论和现实两个角度,对政府在西部经济发展中的各个关键职能领域的介入进行理论论证和现实分析,证明了在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在四个关键职能领域内发挥重要职能具有理论与现实的合理性。最后,结合政府的职能属性,对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四个关键职能领域内的职能运行与职能实现进行分析,构建了一个基于关键职能领域的政府经济职能分析框架。 本课题的创新之处主要表现在:通过对西方政府职能演进的历史分析,论证了政府职能及其范围源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而为政府发挥职能促进西部经济发展建立逻辑起点;在现实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条件约束下,首次将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定位在:促进市场发育,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经济增长,制定适宜政策;从市场和政府功能两重性出发,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框架内,通过理论分析和经验分析,对政府促进西部经济发展的关键职能领域进行了界定;运用
张志新[9](2005)在《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保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构想的提出,西部大开发就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现在问题的关键不是要不要开发西部,而是如何开发的问题;以及在实施西部开发战略时如何实现东、西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西部大开发必须把西部地区的经济建设和西部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必须从重视“物力资源”开发转变到主要依靠“人力资源”开发的轨道上来。只有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才能有更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只有西部地区的人力资源合理有效地开发,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才会有更为长久的动力源。因此,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是人力资源开发。 本论文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方法为指导,以经济法学和民族经济学为底蕴,对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热点问题之一的西部大开发作了全面考察和深入研究。在“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指引下,立足于西部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现状,借鉴国内外开发欠发达地区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论证了人力资源开发是西部大开发战略成败的关键。在如何作好西部地区人力资源开发上,结合人力资源开发有关知识和人力资源特性,创造性地提出西部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应建立在法律保障机制基础上。只有依法开发,才能有效地防止忽视教育、不重视人民健康等问题的发生;只有依法开发,才能有效地保护各开发主体的权益;只有依法开发,才能避免人力资源不合理配置和浪费现象;只有依法开发,才能发挥政府在人力资源开发中宏观调控作用,坚决杜绝把人力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分离等现象的产生。总之,构建适合于西部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法律保障体系就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结构上,本论文除引言、结语外,正文分为两大部分共九章。第一部分(1一3章)论述西部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内涵、现实状况、基本思路以及开发利用问题。重点阐述了不能以开发论开发,而是要把人力资源开发与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人力资源开发与促进就业相结合;要坚决剔除西部人力资源开发上存在的六大误区以及西部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路径选择等具有实践价值和可操作性的重大问题。第二部分(4一7章)主要从人力资源开发法治环境的酿造、教育法与人力资源开发、人力资源开发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法律保障以及有利于人力资源开发的法律服务机制的构建等方面来论述西部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保障问题。本部分从为西部地区人力资源开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出发,重点论述了构建适合于西部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法律保障体系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设性地提出明晰劳动力产权、切实保障人力资源各开发主体的权益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首要条件。除此之外,还简要地论证了西部地区人力资源开发不但要有良好的法律环境,而且优质的法律服务可以促使西部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始终沿着法治的轨道运行。关键词: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保障,劳动力产权,西部民族地区
安尼瓦尔·阿木提[10](2004)在《基于区域理论创新的新疆发展战略研究》文中认为西部大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世纪之交提出的重大宏观战略。新疆是我国面积最大、自然资源丰富、边境线最长的多民族边疆省区。在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时期,新疆如何抓住这一重大机遇,实现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尽快赶上中东部省区经济发展,成为新疆各级政府面临的重大任务。研究探讨新疆经济发展问题,对新疆充分把握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以科学的发展观统筹规划制定发展战略,从而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加快新疆经济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而解决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找准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突破口,成为其中的关键和首要问题。 本研究在国内外区域经济学、管理经济学等最新理论成就的指导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作者已有的研究成果,在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中,对新疆经济发展进行了系统的探索。研究中采用比较研究、数理统计、系统分析及历史发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分析新疆经济的统计资料、研究报告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建立了理论模型,并对模型进行结构分析,对新疆在西部大开发中的地位、优劣势进行了系统地阐述。通过对过去四十多年新疆经济发展采取的一系列发展战略的回顾与评价,本文提出了新疆在西部大开发战略背景下新的发展战略构架,即在充分利用新疆现有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构建全新的三位一体的发展战略体系: ——以地缘优势利用为基础的东西联动协同发展论。在空间结构上提出了以亚欧大陆桥为轴线的新疆与东部地区联动协同和中亚地区的联动协同;以天山北坡经济带为轴线的区内联动协同;地方经济和兵团经济的融合。并提出了四种联动协同发展模式:产业调整型联动协同、资源开发型联动协同、科技合作型联动协同和投资融资型联动协同。 ——以优势资源利用为核心的产业集群论。以优势资源为核心发展新疆产业集群化是繁荣地方经济的可行选择。以新疆五大支柱产业为依托,重点培育五大支柱产业群,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群,扶持发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以优势技术开发为主的区域创新体系论。在构建西部地区区域创新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疆区域创新的战略思维: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后发优势战略,制度创新战略,差别发展战略。创新体系的建设应当以科技创新为中心,推进管理、教育、文化的全面创新。
二、关于西部大开发中人才问题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西部大开发中人才问题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与价值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范围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范围 |
1.3.2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1.4.1 重点难点 |
1.4.2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对口支援的理论阐释 |
2.1 对口支援的概念 |
2.1.1 对口支援概念的界定 |
2.1.2 对口支援的类型划分 |
2.2 对口支援的属性 |
2.2.1 公共政策属性 |
2.2.2 制度与体制机制属性 |
2.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理论支撑 |
2.3.1 区域协调发展理论 |
2.3.2 政府间关系理论 |
2.3.3 民族政策与民族工作原则相关理论 |
2.3.4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 |
第3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内涵分析 |
3.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文本分析 |
3.1.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文本的概况 |
3.1.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政策工具 |
3.1.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价值取向 |
3.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的背景原因 |
3.2.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的背景 |
3.2.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的原因 |
3.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典型特征 |
3.3.1 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统一 |
3.3.2 互帮互助与互惠互利相统一 |
3.3.3 民族政策与政策工具相统一 |
第4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法规及民族关系的互动 |
4.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法规建设的互动 |
4.1.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法律化的成效 |
4.1.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法律化存在的问题 |
4.1.3 在依法治国中推进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法律化 |
4.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关系发展的互动 |
4.2.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实践中的民族关系意蕴 |
4.2.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关系发展的辩证关系 |
4.2.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实践中的民族关系调控机制 |
第5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实践过程与基本经验 |
5.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实践过程 |
5.1.1 初步萌芽时期(1949—1978年) |
5.1.2 初步探索时期(1979—1982年) |
5.1.3 快速发展时期(1983—1991年) |
5.1.4 优化提升时期(1992—2009年) |
5.1.5 纵深推进时期(2010年至今) |
5.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实践的基本经验 |
5.2.1 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
5.2.2 资金和项目是重要基础 |
5.2.3 对口支援干部人才是关键 |
5.2.4 科学规划是重要前提 |
5.2.5 改善民生和产业带动是着力点 |
5.2.6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根本 |
第6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挑战与对策建议 |
6.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面临的挑战 |
6.1.1 兼顾发挥发达地区优势与增强民族地区内生动力 |
6.1.2 兼顾满足民族地区共性需求与特殊需求 |
6.1.3 兼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提高社会力量有效参与 |
6.1.4 兼顾加强政策执行与强化政策绩效评估 |
6.2 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对策建议 |
6.2.1 正确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的关系 |
6.2.2 正确处理好硬件与软件的关系 |
6.2.3 正确处理好物质与精神的关系 |
6.2.4 正确处理好供给与需求的关系 |
6.2.5 正确处理好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关系 |
6.2.6 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的关系 |
6.2.7 正确处理好“交钥匙”与“交支票”的关系 |
6.2.8 正确处理好“见物”与“见人”的关系 |
6.2.9 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
6.2.10 正确处理好对口支援与互利合作的关系 |
第7章 结语 |
7.1 初步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与进一步深化之处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3)西部大开发战略对西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 ——基于PSM-DID的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框架和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三章 理论假设与研究设计 |
3.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2 模型设计、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3.2.1 模型设计 |
3.2.2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第四章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1 模型回归结果 |
4.1.1 战略实施效果的初检验 |
4.1.2 模型PSM匹配 |
4.1.3 模型DID-PSM检验 |
4.2 模型动态效果检验 |
4.3 政策效果机制检验 |
4.4 分组检验 |
4.4.1 分组异质性检验 |
4.4.2 分组动态检验 |
4.4.3 分组机制检验 |
4.5 资源型城市检验 |
4.5.1 资源型城市DID检验 |
4.5.2 资源城市机制检验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5.3 研究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1 面板单位根检验 |
附录2 各省金融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文件 |
(4)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理论意义 |
1.2.3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 |
1.4.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下的三线军工企业建设发展思路 |
1.4.2 研究内容的基本框架 |
1.5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三线军工企业及其历史沿革 |
2.1 企业、军工企业和三线军工企业 |
2.1.1 企业的特点与分类 |
2.1.2 军工企业及其存在样态 |
2.1.3 三线军工企业及其存在样态 |
2.2 三线军工企业的特殊性 |
2.2.1 独特的地域布局 |
2.2.2 以奉献为核心的三线文化 |
2.2.3 涉及国防安全的关键行业 |
2.2.4 以国家优势资源构成主体 |
2.3 三线军工企业的历史沿革 |
2.3.1 以“备战备荒”为目标的创建与发展阶段 |
2.3.2 以“军转民”为调整改造核心的再创业阶段 |
2.3.3 以“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为标志的大发展阶段 |
2.3.4 以逐步完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为依托的发展新阶段 |
2.3.5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三线军工企业生产力 |
第三章 三线军工企业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
3.1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特殊历史背景 |
3.1.1 国际局势 |
3.1.2 国内政治局势(备战为主) |
3.1.3 国内经济发展的导向 |
3.1.4 工业布局调整 |
3.2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形成与实施 |
3.2.1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形成 |
3.2.2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部署 |
3.2.3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实施 |
3.3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特点 |
3.3.1 以国家安全目标为基础 |
3.3.2 以均衡发展战略为目标 |
3.3.3 以领导集体对形势的洞察为判断 |
3.3.4 以强有力的体制为支撑 |
第四章 三线军工企业的历史贡献及其当代反思 |
4.1 三线军工企业的历史贡献 |
4.1.1 三线军工企业历史贡献的界定准则 |
4.1.2 三线军工企业历史贡献 |
4.2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经验教训 |
4.2.1 三线军工建设的经验 |
4.2.2 三线军工建设的教训 |
4.3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启示 |
4.3.1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应遵循时代规律 |
4.3.2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应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
4.3.3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应遵循客观的经济规律 |
第五章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当代反思 |
5.1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基本原则 |
5.1.1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及发展 |
5.1.2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与范围 |
5.1.3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构建的基本原则 |
5.2 三线军工企业的社会责任 |
5.2.1 三线军工企业的政治及国防责任 |
5.2.2 三线军工企业的社会发展责任 |
5.2.3 三线军工企业的工业布局及科技经济发展责任 |
5.3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带来的启示 |
5.3.1 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新内涵 |
5.3.2 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履行 |
第六章 市场经济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SWOT分析 |
6.1 市场经济的定义及基本特征 |
6.1.1 市场经济的含义 |
6.1.2 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五个典型特征 |
6.1.3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6.2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市场经济的优势 |
6.2.1 环境和资源的优势 |
6.2.2 技术和人才优势 |
6.2.3 精神和文化优势 |
6.3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劣势 |
6.3.1 地域方面的劣势 |
6.3.2 政策机制方面的劣势 |
6.3.3 管理方面的劣势 |
6.3.4 历史方面的劣势 |
6.4 新时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6.4.1 国家经济总体布局调整的机遇和挑战 |
6.4.2 国家发展经济新举措实施的机遇和挑战 |
6.4.3 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机遇和挑战 |
第七章 三线军工企业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战略思考 |
7.1 三线军工企业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对策 |
7.1.1 多种所有制混合发展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1.2 社会主流价值观变迁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1.3 改革开放利益共享背景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1.4 区域差异背景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2 三线军工企业应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思考 |
7.2.1 走产融结合的发展道路 |
7.2.2 探索军民融合的新思路 |
7.2.3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
7.3 三线军工企业面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思考 |
7.3.1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 |
7.3.2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机制 |
7.3.3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制度 |
7.3.4 积极探索适应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分类改革 |
第八章 三线军工企业改革发展实践案例研究—以黎阳公司为例 |
8.1 历史沿革 |
8.1.1 独立分散的合作机制 |
8.1.2 统一的行政指挥机制 |
8.1.3 松散的公司制管理机制 |
8.1.4 统一的现代化企业机制 |
8.2 公司基本状况 |
8.2.1 总体人员状况 |
8.2.2 产品基本情况 |
8.3 公司社会责任发展实践与探索 |
8.3.1 利益相关方责任 |
8.3.2 地区发展责任 |
8.4 未来改革发展探讨 |
8.4.1 把握两机重大专项机遇,牢固中小推力的地位 |
8.4.2 把握军民融合机遇,提升核心竞争力 |
8.4.3 把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机遇,加快梳理非航空产业 |
第九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5)从“支援边缘”到“自生中心”——“一带一路”视域下西部大开发的经济地理空间(论文提纲范文)
一、支援边缘地区: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扶贫路径与实际贡献 |
(一) 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援助式扶贫 |
(二) 西部大开发的现实贡献 |
二、多元样态的区域失衡及其原委:西部大开发政策运作的现实难题 |
(一) 东西部的区域失衡 |
(二) 西部省份间的区域失衡 |
(三) 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与中小城镇失衡 |
(四) 西部地区的城乡失衡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西部开发的经济地理空间:从“边缘区域”到“中心枢纽” |
(一) “一带一路”战略对西部经济地理空间的全面拓展 |
(二) 西部地区综合发展的“去边缘化”和“多中心聚合” |
(三) 西部地区空间政策开发运作的新方位 |
(6)新中国藏区经济研究成果考述(续)(论文提纲范文)
四、1986-1995年时期 |
(一) 文章 |
(二) 着作方面 |
五、1996年以后 |
(一) 文章方面 |
(二) 着作方面 |
(8)西部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一个基于关键领域的政府经济职能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关于经济发展中政府作用的相关讨论 |
1.2 课题价值:研究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意义 |
1.3 文献综述:关于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相关研究 |
1.4 本课题的研究思路与创新 |
1.5 研究范围、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2 区域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一般理论分析 |
2.1 经济发展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演进与范式之争 |
2.1.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演进:政府职能的历史逻辑 |
2.1.2 范式之争:“守夜人”的政府职能范式与干预型政府职能范式 |
2.2 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内涵界定与关系界说 |
2.2.1 经济发展的内涵及其拓展 |
2.2.2 政府职能的内涵分析 |
2.2.3 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职能价值 |
2.3 关于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职能的基本理论 |
2.3.1 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 |
2.3.2 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 |
2.3.3 第三种政府职能理论 |
2.4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政府职能发挥的理论支持 |
3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现实分析 |
3.1 西部经济发展滞后的现状描述 |
3.2 西部经济发展滞后的政府职能视角分析 |
3.3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社会需求分析 |
4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关键职能选择 |
4.1 西部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职能范围 |
4.2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关键职能领域选择 |
4.2.1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关键职能界定的理论分析 |
4.2.2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关键职能界定的国际经验借鉴 |
5 西部市场化进展中的政府职能分析 |
5.1 西部市场化进展中政府职能定位的理论分析 |
5.2 西部市场化进展中政府职能定位的现实分析 |
5.3 政府在推进西部市场化进程中的职能定位 |
5.3.1 政府参与西部市场发育发展的管理职能 |
5.3.2 政府参与西部市场发育发展的服务职能 |
5.4 西部市场化进展中政府职能的实现 |
6 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中的政府职能分析 |
6.1 政府参与西部人力资本形成的理论分析 |
6.2 政府参与西部人力资本形成的现实分析 |
6.3 政府在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中的职能定位 |
6.3.1 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中政府的服务职能 |
6.3.2 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中政府的管理职能 |
6.4 政府在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中的职能实现 |
7 政府在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职能分析 |
7.1 政府在西部生态环境建设职能发挥的理论基础 |
7.2 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政府职能发挥的现实依据 |
7.3 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政府职能定位 |
7.3.1 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政府的服务职能 |
7.3.2 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政府的管理职能 |
7.4 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政府职能的实现 |
8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的政策援助职能分析 |
8.1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政策援助的理论基础 |
8.2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政策援助的现实依据 |
8.3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政策援助职能的运行分析 |
8.4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政策援助职能的实现分析 |
本文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和所获奖励 |
(9)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第一章 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内涵 |
第一节 中央政府历来对西部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政策 |
一、历代中央王朝的移民戍边和教化政策 |
二、建国后至“三线建设”时期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
三、重视民族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是西部开发的基础和保证 |
第二节 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立论基础 |
一、人力资源开发及其基本含义 |
二、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观点 |
第三节 正确认识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实践价值 |
一、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特点 |
二、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意义 |
三、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误区 |
第二章 解析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现实状况 |
第一节 重视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
一、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人力资源开发 |
二、历届中央政府重视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 |
第二节 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现状 |
二、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瓶颈 |
三、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目标 |
第三节 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须正确处理的几大关系 |
一、人力资源开发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 |
二、人力资源开发与扶贫开发的关系 |
三、人力资源开发与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
第三章 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思路 |
第一节 借鉴国外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经验 |
一、重视人力资源开发的立法工作 |
二、人力资源开发与促进就业相结合 |
三、突出实用技术与高科技对人力资源开发的作用 |
四、加大对人力资源的“二次”开发力度 |
第二节 效仿国内发达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作法 |
一、适度的人口增长政策,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 |
二、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
三、运用灵活的手段吸引所需的人力资源 |
第三节 要用创新思维开发民族地区人力资源 |
一、开发要有新认识——重视现有劳动力资源的开发 |
二、开发要有新思路——“分步骤”开发 |
三、开发要有新举措——立法保障人力资源开发 |
四、开发要有新机制——以市场经济机制开发和配置人力资源 |
五、民族地区人力资源的开发模式选择 |
第四节 民族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起点 |
一、就业问题:人力资源开发的最关键目标 |
二、贫困问题:人力资源开发的最大的障碍 |
第四章 酿造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法治环境 |
第一节 目前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法治环境剖析 |
一、西部民众的法律意识淡薄 |
二、法律人才匮乏,法制队伍建设尚待加强 |
三、法制教育不够深入、持久,法制宣传力度不够 |
第二节 为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一、树立科学的法治观念,确立依法开发人力资源的理念 |
二、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素质,依法维权 |
三、在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
四、发挥法律服务在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应有作用 |
第三节 加强有利于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执法力度 |
一、教育执法面临的主要问题 |
二、教育执法的现实思考和建议 |
第五章 教育法与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 |
第一节 把西部民族地区教育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
一、教育是西部民族地区崛起的根本保证 |
二、抓紧制定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的《民族教育条例》 |
第二节 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公民的受教育权 |
一、“两基”目标是整个民族教育的“重中之重” |
二、大力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大量的实用型人才 |
三、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高等教育,构建西部的“知识”高地 |
四、树立终身教育思想,重视人力资源的持续开发 |
第六章 社会保障法与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 |
第一节 社会保障法在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的作用 |
一、民族地区各族人民的健康素质需要社会保障 |
二、民族地区各族人民素质提高需要社会保障 |
三、社会保障促进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 |
第二节 探索适合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社会保障方式 |
一、重构民族地区农村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体系 |
二、扩大养老保险范围,关注农牧民的“老有所养”问题 |
三、加大力度认真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
四、对特困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
第七章 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保障 |
第一节 劳动力是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内核 |
一、树立劳动力商品观念是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前提条件 |
二、与时俱进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导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 |
第二节 劳动力产权是人力资源市场交易的主体 |
一、劳动力产权的基本涵义 |
二、劳动力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引进国内外优质人才建设新西部 |
一、准确把握“人才观”是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市场开发的前提条件 |
二、有效的激励和竞争机制使民族地区引进人才的必要措施 |
三、按市场经济规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是培育民族地区人才市场的客观要求 |
四、国家帮助培养和造就大批适合民族地区发展所需要人才 |
第四节 完善劳动力资源市场配置体系 |
一、完善劳动力资源市场的框架结构 |
二、建设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提高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率 |
三、依法规范劳动力中介服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四、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保障劳动力市场正常运作 |
五、构建合理的人力资源流动机制,促使劳动力依法流转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后记 |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声明 |
(10)基于区域理论创新的新疆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绪 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评述 |
1.2.1 区域经济发展理论评述 |
1.2.2 西部大开发战略研究现状 |
1.2.3 新疆经济发展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思路、内容和技术路线 |
1.3.1 基本思路 |
1.3.2 技术路线 |
1.3.3 主要内容 |
1.3.4 主要创新点 |
1.4 本章小结 |
2 西部大开发战略与新疆发展战略 |
2.1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缘起 |
2.1.1 西部大开发战略理论的由来与形成 |
2.1.2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理论基础 |
2.1.3 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意义 |
2.1.4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展与难点 |
2.2 新疆在西部大开发中的战略地位 |
2.2.1 西部大开发中新疆面临的机会与挑战 |
2.2.2 新疆在西部大开发中的优势评估 |
2.2.3 新疆在西部大开发中的制约因素和突出问题 |
2.3 新疆经济发展战略的回顾与重构 |
2.3.1 新疆经济发展战略的历程回顾 |
2.3.2 新疆经济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 |
2.3.3 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新疆经济发展战略重构 |
2.3.4 新疆经济发展战略的理论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3 以地缘优势利用为基础的东西联动协同发展论 |
3.1 东西部地区联动协同发展 |
3.1.1 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结构 |
3.1.2 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比较优势分析 |
3.1.3 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互补性 |
3.1.4 新疆地缘优势与东西部地区联动协同发展模式 |
3.2 东西部地区联动协同发展中新疆面临的战略选择 |
3.2.1 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
3.2.2 科教兴新战略 |
3.2.3 投资融资战略 |
3.2.4 可持续发展战略 |
3.3 新疆与中亚国家联动协同发展 |
3.3.1 新疆在我国和中亚国家经济合作中的地缘优势 |
3.3.2 新疆与中亚国家经济合作的基础与现状 |
3.3.3 新疆与中亚国家经济合作的前景 |
3.3.4 新疆与中亚国家联动协同发展的策略 |
3.4 新疆经济的融合发展 |
3.4.1 以天山北坡经济带牵动南北融合发展 |
3.4.2 新疆兵团与地方之间经济融合发展 |
3.5 本章小结 |
4 以优势资源利用为核心的新疆区域产业集群论 |
4.1 产业集群 |
4.1.1 产业集群理论回顾 |
4.1.2 产业集群的作用 |
4.1.3 产业集群与制度 |
4.1.4 产业集群与资源结构 |
4.2 产业集群与区域经济发展 |
4.2.1 产业集群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 |
4.2.2 产业集群的区域竞争优势 |
4.2.3 产业集群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
4.3 以优势资源利用为核心的新疆产业集群化 |
4.3.1 以优势资源利用为核心的新疆产业集群总体框架 |
4.3.2 新疆五大支柱产业集群 |
4.3.3 新疆天山北坡空间产业集群 |
4.3.4 新疆产业集群化中的问题 |
4.3.5 新疆未来产业集群展望 |
4.4 本章小结 |
5 以优势技术开发为主的新疆区域创新体系论 |
5.1 优势技术与区域创新 |
5.1.1 优势技术的含义 |
5.1.2 区域创新能力 |
5.1.3 区域创新体系 |
5.2 基于优势技术开发的新疆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 |
5.2.1 新疆区域创新体系的现状分析 |
5.2.2 新疆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的必要性 |
5.2.3 新疆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功能 |
5.2.4 新疆区域创新体系的基本内容 |
5.3 以优势技术开发为主的新疆区域创新体系策略 |
5.3.1 新疆科学技术的水平现状 |
5.3.2 新疆区域创新的突破口:优势技术的选择 |
5.3.3 优势技术开发的决策保障 |
5.3.4 新疆区域创新的战略性思维 |
5.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与攻读博士期间所发表的论文和着作 |
致谢 |
四、关于西部大开发中人才问题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研究[D]. 苏杰.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3)
- [3]西部大开发战略对西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 ——基于PSM-DID的经验研究[D]. 徐永佳. 广西大学, 2019(01)
- [4]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D]. 宋红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8(01)
- [5]从“支援边缘”到“自生中心”——“一带一路”视域下西部大开发的经济地理空间[J]. 周真刚. 广西民族研究, 2017(04)
- [6]新中国藏区经济研究成果考述(续)[J]. 王启龙,阴海燕.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04)
- [7]西部大开发专题研究[J]. 白永秀,李伟. 西北人文科学评论, 2008(00)
- [8]西部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一个基于关键领域的政府经济职能分析框架[D]. 赵京. 西北大学, 2006(11)
- [9]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保障研究[D]. 张志新. 中央民族大学, 2005(04)
- [10]基于区域理论创新的新疆发展战略研究[D]. 安尼瓦尔·阿木提. 大连理工大学, 20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