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洲衡器制造商委员会第49届大会召开(论文文献综述)
于思扬[1](2020)在《国际民航组织推动全球民航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文中研究指明全球民航业的蓬勃发展,促使贸易和经济持续扩张。但航空运输的快速增长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说明生活质量在提高、社会流动性在增加、繁荣更加普及;另一方面,民航运输所需的监管和基础设施服务与高速发展的航空运输不匹配时,会导致安全风险的增加。为了将风险控制在可规避范围内,提高航空安全并实现航空运输现代化,国际民航组织召开多次会议并制订了一系列文件,提出一系列战略办法以保证各成员国和全球经济体的需求与利益。本论文研究的核心内容是国际民航组织推动全球民航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分析历年来国际民航组织的发展历程、制定的战略文件、实施的主要举措,论述了国际民航组织在推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成果、影响、问题与挑战,从而证明了国际民航组织在民航全球化可持续发展这一历程中所起到的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赖世贤[2](2020)在《中国近代工业建筑营建过程关键性技术问题研究(1840-1949)》文中研究指明工业建筑作为中国近代新兴建筑类型及西方先进技术引进中国的最初载体之一,承载着当时中国较为先进的建筑理念,充当中国近代建筑追赶世界建筑潮流的不自觉历史工具。本文研究中国近代工业建筑营建过程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含括规划选址、大跨技术、标准化、结构发展等内容,分类探讨木材、砖、水泥等材料技术,同时关注工业建筑设计师。研究以调研过程中大量实物例证结合图纸资料、近现代建筑期刊文献及厂史资料进行,比对同时期西方先进技术,重视技术来源与技术真实性问题。研究对中国近代城市工业发展分期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应分期方案。第二章以工厂的选址与布局入手,关注中国近代城市工业萌芽阶段工业建筑营建前期技术性问题,选址和布局贯穿工业建筑建设全过程,涉及宏观地区选择、中观地点选择、微观厂址选择及具体厂区布置等层面。第三章关注中国近代城市工业发展起步阶段,由于生产方式和动力技术改变引起对于大空间厂房即大跨度技术的迫切需求,重点关注西式木屋架。西式木屋架技术在材料和施工技术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展现出对于力学等结构概念的理解,意味着中国建筑近代转型开始。第四章则关注中国近代城市工业加速增长阶段,工业建筑由于大量快速建设带来对于高质量、标准化建材需求等问题。以砖的工业化生产及工业建筑用砖变化,探讨工业化时代下中国传统建筑材料在引进西方建筑材料后的各方面技术发展。第五章则聚焦中国近代工业稳速增长阶段如何解决工业建筑营建所要求的安全舒适、结构持久等问题,关注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及与之紧密相关的水泥生产技术引入与发展。第六章将专业人才视为技术实施保障予以讨论,关注中国近代工业发展放缓期对工业建筑营建规范化、经验化起关键作用的设计师及代表作品、设计师群体组成等问题。研究发现在中国近代城市工业发展各时期不同阶段,基于建设目标需求及技术水平不同,中国近代工业建筑营建过程中关键性技术问题亦不相同。对中国近代工业建筑而言,部分营建关键技术与当时世界先进技术相比并不逊色,但技术推广和实现受社会环境及观念意识影响甚大;技术要与当地资源、经济及社会体制相适应,社会需求会强有力改变技术的运用及传播;由于材料观念缺失,其在营建过程中重外观轻建造,重模仿轻创造;技术属于文明范畴,由初级走向高级是趋势,中西方建筑技术融合也是趋势。
王雪莲[3](2020)在《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与美国对华政策研究(1969-1991)》文中指出在当代社会中,信息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信息正在影响着国家战略决策和国际关系的走向,掌握全面而准确及时的信息,成为国家制定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会是美国外交政策的重要参与者,美国国会在参与美国的外交政策时同样需要信息。国会研究服务局(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CRS)作为美国国会的专属思想库,在为国会提供信息服务与决策研究分析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国会研究服务局拥有同其他思想库相同的功能,同时还有别于其他思想库,在为国会提供政策理念、政策主张、决策研究、提供讨论平台、举办研讨会的同时,还为国会提供各种信息数据支持服务,即数据储存服务、研究问题背景材料支撑、文摘汇编等服务,是国会的重要信息来源与政策咨询部门。美国国会的主张在美国外交决策过程中起着相对重要的作用,在美国对中国政策上,国会内部的看法经常不统一,因为国会中数百位的议员代表不同的党派和利益集团,受党派和院外集团的影响,难以达成统一的观点和意见。利益集团的游说和思想库的研究,对国会立法也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作用。在美国对中国的外交决策中,美国总统的作用当然是最关键的,然而美国国会也是影响美国对中国政策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尤其在本文所关注的冷战中、后期,受国际关系以及中美两国国情变化的影响,国会对中美关系以及对中国的看法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中美关系起起浮浮,从中美关系打开僵局到缓慢发展,再到僵持和化险为夷,建立中美正常化外交关系,中美正式建交后两国的关系也是不断出现危机,台湾问题一直是中美两国关系中的“难点问题”,是制约两国关系发展的关键,是国会中较为敏感、重点关注的政策议题。本文通过对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与美国对华政策决策研究,力图证明国会研究服务局是国会的一个重要的专属思想库,在国会的外交政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引言部分提纲携领地分析课题的缘起、研究内容、研究空间、研究意义。通过研究综述,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扫描总结。正文由四章组成,论述了1969年至1991年期间,美国对中国的政策决策研究,具体如下:第一章对本文所讨论的思想库的概念和分类进行界定,追溯美国思想库的历史发展,思想库在美国外交政策中的作用。特别分析和论证了国会研究服务局和绝大多数思想库的相同及不同之处,提出美国国会的信息需求和信息来源,以及国会研究服务局对国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议员们的秘书办公室服务及影响,最后对国会研究服务局的产生、发展的历史脉络进行详细的论述。第二章主要是国会研究服务局对关于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问题的研究,围绕着美国对恢复中国联合国合法席位这一历史问题的“不得不转变的观点”、美国与代表中国利益的国家代表在第26届联合国大会上的争论、以及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后,美国对中国政策的研究分析。在对恢复中国联合国合法席位的历史问题上,美国本着一贯阻挠的政策,在历史发展的趋势下,不断调整阻拦中国的政策,在联合国内整整阻拦了中国22年。在第26届联合国大会上美国与代表中国利益的亚非拉等第三世界的国家进行争辩,最终以美国的失败告终。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国际形势也发生变化,美国内部对中国的认知有了不同的声音,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内政外交政策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这有助于美国国会相关机构及议员们全面深入地了解中国。第三章主要是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的研究,分为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关系正常化的研究、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与中国建立正常化关系对美国的影响、以及中美关系正常化后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政策的研究三个方面。在中美关系正常化之前,美国国会内部对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进行了大量的争辩,并提出建立正常化关系的两种提案。在中美关系正常化之前,法国、日本、澳大利亚、西德等国已经与中国建立正常化外交关系,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与中国建交的四个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分析,分析他们与中国建交后给本国带来的影响。中美建立正常化外交关系后,因为美国政府调整对中国的政策,美中实行战略合作,美国政府的一些作法引起国会的不满和担忧。第四章主要是关于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正式建交后的台湾问题研究的研究。台湾问题一直是中美关系中的壁垒,在台湾问题上,中国与美国不断出现摩擦,国会是台湾的主要支持者。这反映了台湾当局投入巨额资金扶植院外集团来影响美国国会和政府政要的事实。中美关系正常化后,台湾问题越发重要,本章从美国对台湾的政治、安全、经济三方面的政策进行研究论述。结语部分对本文的总体脉络进行了梳理,总结了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华政策上的研究分析。由于国会的关注,因此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政策尤其关注,国会研究服务局针对中美关系的不同时期,分析中国问题,笔者力图证明国会研究服务局的分析与美国对中国政策的关系。
温维刚[4](2019)在《海洋微塑料问题的国际法规制研究》文中提出海洋垃圾80%以上来自陆地,其中塑料垃圾占比高达80-95%。其中,微塑料问题已经成为与气候问题一样严重的国际环境问题,不仅严重威胁海洋生态安全、食品安全,而且对人类健康也造成负面影响。人们对此缺乏认识,因此迫切需要提高对其重视程度和对其进行规制。通过分析已有国际公约,从中可以找到涉及对该问题的规制,但其规制范围和效果较差。因此将视角转向正在发展的国际规制,这些规制相比之下对海洋微塑料问题更加有效,但也面临一些不足。同时,作为国际环境问题,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需要国际社会一同行动。最终想通过探讨建立起一个针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逐步发展的完整的国际法规制体系。
陈永华(Chan Wing Wah)[5](2017)在《中、印(尼)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人移民外地的历史悠久而且漂洋过海无处不到,所谓“有海水的地方就有华人”。华人移民异地先侨居,後发展为落地生根,与当地非华族主体共存共荣,渐次融入主流社会。他们把中国文化习惯、物质文明带到异地,经历多年累积构建而成当地多元化民族和多元文化的一分子。同时华侨散布各国,进一步把中国文化发展为世界性的中华文化。对海外华侨华人的历史研究可追朔100年前之清末民初。但由於华侨华人事务、活动繁多,分布的地域国家也非常广泛。於是有着众多可供历史研究的选材下,多数学者的着作是华侨在某国家、某地区生活状况的国别史,或是专科领域的教育、媒体、经济、宗教和社团等,或是专题专案的关於成功企业家、革命家(对中国近代政治而言)、某类物质文明或个别乡族文化。对於海外中华商会或某国家中华商会的专门研究是稀少。发掘海外中华商会的重要性,是近年的事。中国在开放改革後,市场经济重新成为中国经济的另一半。商业活动、商人和商会又在国内蓬勃起来,连带推动对近现代中国商业活动和商人组织的经济、社会功能的研究。对中国的商业、商人、商人组织的活动和历史展开研究,除了在中国近现代史有学术价值外,实际重要意义是帮助中国寻找一条合适自已的经济发展之路。在20世纪末的90年代,着名历史学家章开沅领导团队对中国商会历史作出大规模系统性的研究,继而引发连串国内外学者对中国商会研究热潮。进入21世纪,全球急速一体化使中国对世界经济开放的政策加大力度。政府修改了 20世纪90年代的“引进来、走出去”的被动战略转变为21世纪的主动方式“走出去、引进来”。在上世纪末,中国“崛起”的现象已引起西方国家的关注,在未来10年中国对全球的经济影响力再度攀昇是可以预期的。另一个影响中国和印尼的关系而又与印尼中华商会相关的是世界华人经济的崛起。中、印两国政府都非常重视与世界华商网络接轨。同时段中国商会学者也发现中国的商会组织随华侨移民海外,并且已经自然发展成为遍布世界各地的海外中华商会网路。他们在中国商会的档案中也发现中国的商会与各地海外中华商会曾经有着长期紧密的关系和通讯。因而在中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内着名华侨历史研究大学的支持下对海外中华商会(南洋区)的专门研究。南洋区是中国人最早移民也是最多华侨的地域,其中以印尼为最突出。估计印尼华人人口在1000万以上,是中国以外最大华人族群的居住国,当地华商更是印尼经济的主力。可是至今对印尼中华商会的研究是稀少。在众多印尼国别史上,学者往往侧重於教育、经济、宗教等明显社会议题的论述。即使在社团的研究论着中,有关印尼中华商会的内容也是稍有涉及,通常是放在业缘社团中的一栏目,给予小篇讨论。从而忽视了中华商会对中国、印尼关系和印尼华人近今100多年历史的重要贡献。论文是采用“总体式”专题研究的方法。印尼中华商会定义为:由印尼华侨华人在印尼成立的商会,组织成员为华商,商会主要服务对象为华侨华人,并承传着中华文化。总体史强调宏观的、综合的、长时段的研究。把握和审视是宏觐的,切入是微观的,描述是全方位的,观察包括了“时段性”和“统合长时段”性两种。在研究分析时也可用历史学、国际关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体的说,论文是对印尼中华商会和活跃其中的商人进行研究。透过对印尼中华商会的研究看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侨社会三者之间复杂的联系,看印尼中华商会与上述三个政社群体之间的关系,看印尼中华商会在中国近现代史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论文选择了“中、印关系”作为宏观环境的切入角度,以在过去115年内中、印关系和中华商会的重要事件作为分时段的指标。经过四章的“时段”性分析,清楚显示了印尼中华商会在不同的时段,都对中国近现代史里的中、印关系有重要的作用。在这些时段,她的角色扮演和功能作用虽然不尽相同,但对中、印关系中的三大政社群体,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人都有着强大的影响力。最後,综合各时段的研究结果显示出一个动态式的观察来,它成为评论印尼中华商会对中、印关系的总体作用的基础。在中国、印尼近今115年的历史里,两国的内、外政局急剧变化带动着中、印关系的起伏。生存在中、印两国之间的印尼华侨华人固然是两地关系的重要元素之一。在20世纪前,印尼华侨可以说是中、印关系的始祖。到了清末之後,中国和印尼两地政府才成为中、印关系的主导者。由清末至1958年,当时代表着华侨的总机构-印尼中华总商会承担着重大的时代任命,带领着印尼华族在异国生存,维繋着与中国、印尼两国政府和华侨民间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後进行社会主义建国,政府没有使用印尼中华商会在中、印关系里发挥功能。不幸地,在1965年印尼军事强人苏哈托施行邀进的同化华人政策,取缔了所有华人社团包括中华商会在内。从此时计算,印尼中华商会消失了 36年,到苏哈托被推翻下台三年後的2001年才得以复办。在进入21世纪初的15年,印尼中华商会再度在中、印尼关系中发挥她专长的经济功能,成就不少中、印经济贸易合作的成绩,使印尼渡过国家经济重大危机及帮助中、印两国修补过去的历史伤痕,为两国建立全面的战略性夥伴关系出了一分力。总的来说,印尼中华商会在历史的激流里,仍能保持她在中、印关系中的重要位置是靠着他们儒商智慧和坚毅的精神。她使用“三赢”的方程式使三个主角,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侨社群,同得益处,其中以经济益处为最基本;并适时地调和这三方面的关系,减少矛盾冲突,加强政治互信,为华侨和中华商会寻求最大的生存空间。在21世纪未来的中、印关系,相信印尼中华商会也会采用这个曾经被长期使用并证实为有效的“三赢”方程式去做出贡献。而且在2015年中、印两国刚宣布了两国的长期经济大战略後,“一带一路”遇上“海洋经济”,明显展示了双方在国家经济发展方面有非常强的互补性。以中、印关系现时的良好走势看,印尼中华商会在调谐印尼华人与中、印政府的关系是较为容易。但印尼中华商会的三赢方案并不是必胜的。从四个歴史时段的观察,得出的结论是中华商会的作用和“三赢方案”成效与当时“印尼华人国家认同”的争议情度有密切的关系。印尼中华商会的功能作用基本上是经济性质。但在不同时段的中、印内外政治环境形成不同的中、印关系状态时,三个主角,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侨社群会赋予它额外的政治、外交、社会文教等其他重要任务,调教着它在不同时段的角色。印尼中华商会未来的挑战仍然是在“印尼华人的国家认同”争议。2015年7月一批“反华人”的人士组成了“原住民党”,并故意在8月17日印尼国庆日宣布,制造声势。现今世代,世界各国普遍认同国家有责任对国民作出一生的教育、照顾和保护,换取的是国民必须向国家效忠。是一种法理上的承诺。入了外国籍的华人对国家效忠必定是他们的国籍国,是法理上必须要做。如果他们的行为有损国籍国的利益时,必被定为叛国罪行。但在法理以外的感情归属,则各地民族和各人也有不同。人类的情感归属效忠对象可能是出.生国、或是居住国、或是祖籍国,甚至是宗教信仰。但不竟华人问题是两国政府和人民的敏感问题。中、印关系的三大主角,中、印两国政府和代表印尼华人的重要社圑,必须要合作,共同面对,主动地去解决这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难题。笔者以印尼中华商会为历史研究个案,在论文开始写作之前,并未感到使用“总体史”研究范式的特点和好处。但使用後,意识到它是研究专题个案的很好方法。采用了“总体史式”的方法,能把印尼中华商会的特性和历史角色看得明白,也能总结出印尼中华商会“成功”、“失败”的因素和导致她在近今115年的中、印关系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原因。继而本着“监古知今”学习历史的态度,推论印尼中华总商会在21世纪中、印关系中可能扮演的角色。相信此论文不单是一篇对印尼中华商会多面的专题研究,也可以作为研究中、印经济史、社会史和外交史的一篇辅助参考。
黄川壑[6](2017)在《美国传统聚落与乡土建筑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文中研究指明本研究旨在对美国传统聚落与乡土建筑保护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系统的梳理,归纳其发展趋势,探寻保护历程中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本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想法,为我国同类工作提供借鉴。当前的建筑保护领域已日渐国际化,如果仅限于国内来思考问题难免会有一定的局限性。理性地学习与看待他国经验不识为明智之举,一方面能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另一方面也可以客观地思考“西方价值中心论”与“唯国粹论”。自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的变革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经济的繁荣,也加剧了对历史建成环境的破坏,因而唤醒了人们的保护意识并付诸于行动。美国的城市化进程早于我国,建筑保护历经近两个世纪的发展,保护体系与理论已相对成熟和完善,正所谓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并且美国的保护理念虽然有着来自欧洲的影响,但由于不同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形成了有别于欧洲且独具特色的体系。再者,美国对国际保护组织(UNESCO、ICOMOS)的建立、领导和财政支持有绝对的主导力。可以说美国是建筑保护领域的引领者之一,其保护理论与实践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审视建筑保护的历程可知一开始总是局限于单体,而忽视其存在的语境。本文选择传统聚落与乡土建筑作为切入点,一方面希望能够双向审视针对单体与整体保护对象理念的发展;另一方面希望从日常、乡土的角度出发,系统地审视美国的保护历程。正是有这些平凡、普通对象的衬托,才能够更好地理解什么对象具有所谓的“重要价值”。通过研究这一过程也能够更好地理解人们价值观的变化对建筑保护发展产生的影响,这也是本文的创新点。首先,基于历史中的重大事件将美国的保护历程划分为起始、发展、成熟三个不同阶段;其次,在各阶段中找寻兼具普遍性与代表性的实践案例与相关理论热点,分别作为实践研究与理论研究的切入点,进而探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发展过程。根据由点及面的思路深入探讨美国建筑保护中六大类保护实践的发展与演变:历史住宅博物馆、户外博物馆、历史城区、城镇中心、日常景观、印第安文化遗产。起始阶段包含第二章内容。第二章从拯救芒特弗农庄园入手,到分析早期南方拯救名人建筑的保护、北方拯救平民建筑的保护,再到历史住宅博物馆保护的方式方法。发展阶段包含第三、第四章。第三章从重建殖民地威廉斯堡入手,到分析格林菲尔德村、农场博物馆、斯特布里奇村等同类的博物馆村镇,探讨户外博物馆这类保护实践的发展演变。第四章从保护查尔斯顿老城入手,深入分析美国历史保护整体观的发展过程以及走上法制化的过程,这也是美国当代历史保护体系的基础。成熟阶段包含第五、第六、第七章。第五章从国民信托的主街计划入手,分别分析了试点阶段与发展成熟阶段的实践案例,进而探讨总结得出的都市商业空间复兴的方法论。第六章从图森市历史居民区到郊区居民区再到路旁景观的保护实践,分析日常景观空间的保护实践中涌现出的价值观。第七章从圣胡安印第安传统村落入手,深入讨论在当今语境下应该如何面对多元文化的保护问题。最后,第八章总结了美国保护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与演变,并引申出借鉴意义。每次保护实践都包含五大要素:保护的动机、保护的对象、保护的参与者、保护的理论、政策与法规。首先,从代表性实践“范例”切入进行深入分析,并辅以同类实例适当展开,把握相关性与特殊性。横向分析每一类保护实践中五大要素的发展与演变趋势,寻找推动各大要素演变的“动因”。其次,将所有类型的“范例”放置在时间序列之中,纵向分析五大要素的发展脉络并归纳其特点,也就是作者试图推导的“美国经验”。“横向推导”与“纵向归纳”的研究思路也就构成了审视美国保护理论与实践发展与演变的“框架”,对这一“框架”的推导过程就是本文的论证思路,希望通过本研究能够:呼吁大众正确认知传统聚落与乡土建筑的价值;为完善我国的保护理论与方法提供参考;长远地看待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不要被短期的利益所蒙蔽。
张娣[7](2017)在《童年的“消逝”与“绽放” ——近30年中国少儿电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对1958年至2015年"中国少儿电视"的发展历程进行了系统梳理。着重讨论了近30年间中国少儿电视发展的基本情况和电视环境下中国少儿文化的基本状况,讨论了在中国电视体制和规制下,中国少儿电视与中国少儿文化重构的关系,以及中国少儿电视进入频道时代后的繁荣与危机,讨论了产业化和新媒体为少儿电视所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本文以"童年的绽放"为标题,在认真汲取波兹曼《童年的消逝》这一"儿童电视文化史"的经典之作的学术素养的同时,也依据中国少儿电视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童年消逝"理论的普适性问题提出了讨论和修正。依据本文的研究,无论是就中国少儿电视发展的文化环境而言,还是就电视这一媒介平台所承载的中国儿童的话语权、选择权而言,中国少儿电视文化在近30年中都得到了积极健康的发展,童年的"绽放"是近30年中国少儿电视发展史的主流。全文分为上下两篇。上篇除绪论外,正文共四章。第一章,简要梳理了中外少儿电视的历史。其基本材料和节点虽然来自《美国电视史》、《中外广播电视史》、《童年的消逝》等前人的着作,但在综合叙述的过程中,本文也尽可能地依据时代背景和技术发展,对不同时期少儿电视的特点进行归纳和提炼。其中,中国少儿电视"节目时代"、"频道时代"、"新媒体时代"三个阶段的划分等,是前人所未曾明确言及的。第二章,通过对中外电视体制、媒介产权、电视规制的对比,讨论并肯定了了中国少儿电视发展的制度优势与道路优势。同时,依据学术界的分类研究和个人的理解,对新闻类、娱乐类、教育类、服务类等类型的少儿电视节目的发展特征、制作方式、运营特点进行了分门别类的研究。第三章,讨论了中国少儿电视进入"频道时代"的背景、历程及意义。通过分析研究我国现阶段少儿电视呈现出的时代特征,阐释了"儿童本位"为出发点的中国少儿电视对中国少儿文化的曲折重构及贡献。认为与西方电视语境中的"童年消逝"最大的不同是,中国电视媒体兴起之后,对中国儿童的影响、对儿童本位的确立起到了促进作用。中国文化传统中相对缺失的"儿童本位",包括儿童的选择权、自主权、话语权等等,都因电视这一媒介平台而渐次建构。第四章,讨论了我国少儿电视频道进入新媒体时代的发展特征,机遇与困境,探讨其所处的政策规制、市场竞争、受众需求、互联网冲击,以及人才制约等方面的问题,认为少儿电视的节目化、少儿电视频道以及少儿电视频道产业化,是中国少儿电视发展的三大里程碑,也为中国少儿的健康成长,为他们的"童年绽放"搭建了最好的平台。同时以山东少儿频道产业化为案例,讨论了中国少儿频道产业化之路的可能性与可行性,提出少儿频道突破发展瓶颈的主要策略:内部架构的重建、节目品牌化的运作、构建节目之外的产业格局以及新媒体挑战下的媒体融合。下篇为《中国少儿电视大事年表》。《年表》以"条目纪年"的方式,尽可能清晰地"复现"近60年(1958-2016年)中国少儿电视绽放与发展的真实历程。《年表》中除了极少量的内容直接采自《1955-1983中央电视台大事记》外,其余的条目均来自网络主题检索和近百种《年鉴》、《年报》类纸质资料的逐页翻检,其中包含着大量的原始资料的首次辑录。这份《年表》也是一部微型的《中国少儿电视史》,多少可以填补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
李婧舒[8](2015)在《协调应对气候变化与贸易的国际规则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很多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都将对经济和贸易产生重要的影响,本文以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所需要符合的国际规则为研究对象,运用贸易和环境相互影响的理论,包括经济活动的外部性、可持续发展、国际治理等,探讨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性环境问题中,国际贸易措施可以发挥的作用和它们应当遵循的规范。通过归类和分析国家(或经济体)采取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以及由这些措施引起的国际贸易争端实践,探讨了现有的多边贸易规则、多边气候规则、区域和双边规则对这些措施的规制情况。并分析通过多边规则的修订,运用诸边、区域和双边规则的创新,进一步澄清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的法律性质、发挥这些措施在应对气候变化与贸易发展中作用的可能方式。在此基础上,作者最后探讨了中国在减排与贸易发展中,应如何运用以上规则和创新,选择国内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和政策,并在多边、区域和双边经贸往来中,维护自身的低碳发展和贸易利益。本文由前言、正文与结论组成,前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现状、研究目的与内容、研究思路与方法、以及创新与不足之处。结论部分概括了本文的主要结论。正文部分由六章组成。第一章介绍了本文的经济学原理,并奠定了本文的法学理论基础。首先分析了气候变化的成因与治理方式、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的相互作用,为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的协调提供了经济学支撑。然后运用国际公法理论、冲突法理论与博弈论分析了国际气候规则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关系。最后,通过对国际气候规则(UNFCCC等气候文件)授权的应对气候变化措施、国家(或经济体)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气候变化措施进行了梳理、总结和分类,对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总结了三类对贸易的(潜在)影响较大的措施:低碳产业和产品的财政支持措施,低碳技术法规、标准和标志,和边境调整措施,并阐释了运用国际贸易规则对这些措施进行调整的必要性。第二章梳理和评价了现存多边规则对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的规制。首先,世界贸易组织(WTO)多边贸易规则体系及其在多哈回合谈判中的确定性成果,不能满足协调应对气候变化与贸易的需求。多边环境协定授权缔约方采取贸易措施保护环境的经验,对协调应对气候变化与贸易的借鉴性也有限。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则和行动,体现了行业性的协调应对气候变化与贸易的努力,但是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谈判进程也面临多边谈判中的阻碍;国际海事组织的强制性规则有弱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分配的趋势。第三章对三类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在WTO规则下的法律性质分别进行了研究,结合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最新相关实践。首先分析了低碳产业和产品的财政支持措施在WTO规则,特别是《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下的法律性质,本文认为这些措施被认定为可诉性补贴或被实施反补贴措施的危险性较高。其次,分析了低碳技术法规、标准和标志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下的法律性质,本文认为对于产品本身的技术措施的合法性比较容易判断,但是对规制产品生产过程的技术性措施的判断则比较困难;对强制性、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的届分也不明确,需要制定更为清晰的规则。第三,对边境调整措施在WTO规则,主要是WTO边境税调整制度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中的法律性质进行了分析。结合欧盟、美国和澳大利亚(拟)采取的具体措施,本文认为WTO边境税调整制度是否能够适用于这些碳边境调整措施具有不确定性,即使可以适用,也面临较高的行政负担。本文还分析认为,GATT1994中的环境例外规定,不能够明确地为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提供合法性依据。总的来说,本部分的分析进一步说明了以现有的WTO规则规制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的不足。第四章探讨了在多边规则体系下澄清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的法律性质的可能路径。首先,本文检讨了WTO规则体系中未经争端解决实践检验的环境友好规则,认为现存规则仍可以为这些措施提供一定程度的合法依据,WTO争端解决机构(DSB)的释法也能发挥一定的作用。其次,本文对通过修订多边贸易规则、多边气候规则,来协调应对气候变化与贸易的可行性与困难分别进行了分析,认为谈判中参与方众多、关系复杂化是多边路径的阻碍,但达成更有建设性的多边共识仍有可能性。并且,在贸易规则维持现状的情况下,通过在未来的多边气候规则中做出一些适用方面的安排,可以改变对WTO贸易规则与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然后,本文讨论了通过达成缩小谈判方范围的诸边协定,较快取得便利低碳贸易、开启低碳补贴等共识的可行性。认为在诸边协定吸纳主要的贸易经济体、排放经济体的情况下,诸边共识能够实现协调减排与贸易的实效,但是诸边路径也面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分配减排责任中的分歧。第五章探索了运用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协调应对气候变化与贸易的创新。首先梳理了区域和双边协定对环境、减排等方面合作的新规定,认为通过区域和双边协定协调应对气候与贸易已经成为一个新的趋势,并认为出现这些新规定和新趋势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然后,本文对这些新规定进行了分类,分别探讨和评价了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实体性规则与程序性规则方面的创新。在实体性合作方面,在区域和双边平台,缔约方之间可以灵活选取合作方式、合作范围与合作深度。在程序性机制方面,履约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能够促进在区域或双边场所,有效减少和解决与气候变化有关的经贸争端。第六章分析了中国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的国内设计与国际应对。首先分析了中国作为“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最大的货物贸易国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三重大国地位对低碳发展的需求,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存在的问题、面临的贸易挑战,以及中国对改变相关国际规则的需要。然后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进行了分类探讨,认为中国应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支持国内的低碳科技和产业发展,在措施的设计和实施中减少违反既有国际规则的风险。最后,本文分析了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的国际策略,认为中国应当运用WTO规则体系维护自身的低碳贸易利益;在多边贸易和气候谈判中主张发展中国家的低碳发展诉求;结合区域特点,拓展与周边国家的低碳与能源合作;根据合作对象,灵活选取双边合作领域和方式,促进中国的低碳产业与贸易发展。
许民强[9](2015)在《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海事安全不仅构成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成为全球公共安全治理的重点领域之一。近百年来,国际社会经过不懈努力和追求,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国际海事安全法律规范体系,形成了以SOLAS公约、MARPOL公约、STCW公约等为“龙头”的并行的分公约体系和极地国际海事规则,各国也基于船旗国、沿岸国、港口国的管辖权制订和实施了保障本国海事安全的法律制度。但现实情况表明,减少或消除海事安全面临的风险仍是一项长期的迫切任务。频繁发生的海事安全事件或事故,固然有其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等原因,但与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不完善以及不严格遵守或执行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紧密相关。故此,文章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在界定“海事”、“海事安全”、“国际海事安全”等概念基础上,梳理与海事安全相关的国际习惯(法)、国际条约和发达国家(联盟)国内法,探讨海事安全国际习惯(法)的现代意蕴、国际海事安全条约体系的构成内容以及发达国家(联盟)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关注重点。第二部分分析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将其归结为五个方面,即创制主体“三轨并存”、法律适用存在冲突、过于倚重“高标准一低事故”技术性逻辑、专门性国际海事规则仍存不足和监管者缺少被监管机制,并提出如下完善建议:规制对象应集中在对船舶及其航行的管控能力、规制内容应着眼于“人的因素”、注重国际海事安全法律规范的彼此衔接和推进各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统一。第三部分将研究视角回归我国,总结我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与不足,分析我国海事安全面临的风险及我国对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时代诉求,提出完善我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建议,即借鉴国际社会的相关做法、明确海事安全命规则的制定主体、合并与整合海事安全规章、完善海事安全法律制度快速修改机制和填补现行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迫切性缺口。
杨万柳[10](2014)在《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治理的多维进路》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速突变和国际航空运输的快速发展,国际社会越来越关注国际航空排放问题。欧盟航空排放指令更是将国际航空排放问题卷入了风口浪尖,全球航空气候谈判变得波谲云诡。国际航空排放的全球性、负外部性特征印证了国际航空排放全球问题的属性。国际航空排放不只是一个国际问题,更是一个多维问题。全球治理理论为解决这一全球问题拨开了迷雾。应对国际航空排放问题需要建立一种有效的全球治理机制。这种治理机制的基础不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权威,而是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以及在国际社会确立协调与合作机制并充分地实施。其实质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持续的联合行动。这既包括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被认为符合共同利益的非正式制度安排。这种治理机制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主权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国际组织、市民社会、跨国公司将共同构成国际航空排放治理的主体和力量,从而形成国际航空排放治理的多维进路。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治理的国际进路尤其强调充分发挥国际民航组织的领导作用。事实证明,国际民航组织通过大会制定了关涉国际航空排放的系列决议,专门成立了航空环境保护委员会,提出了环境保护的战略目标,毋庸置疑推动了国际航空排放的稳步推进。国际民航组织因其诸多的内在限制又使国际航空排放问题变得步履维艰,这些内在限制包括国际民航组织立法缺乏强制力、立法缺失“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立法程序存在缺陷、目的和目标有待修订等等。国际民航组织未来在主导国际航空谈判、引领技术升级、促进国际合作方面会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而彰显这一全球治理国际进路的价值。欧盟将航空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引发了全球关注。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治理的区域进路认可欧盟可以成为国际航空排放的合法治理主体。但是,欧盟单方面处理国际航空排放问题缺乏法律根基。欧盟航空排放指令不仅违反了《芝加哥公约》关于国家领空主权的习惯国际法,而且与《芝加哥公约》关于禁止征收航空排放税的规定相悖。在与国际环境法规范的兼容性考量层面,欧盟航空排放指令对欧盟成员国和非欧盟成员国的航空器运营人实行同样的免费配额计算公式,并没有给发展中国家航空公司的发展需要必要的关注,明显有悖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通过考察《京都议定书》的相关文本,欧盟这种单边的行动,恰恰与议定书要求各国合作解决气候问题的多边行动相左。然而,在美国航空运输协会等诉英国能源及气候变化国务大臣案中,欧洲法院的裁决又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在欧洲诉讼的尴尬局面。作为一个由成员驱动的国际组织,WTO为解决国际航空排放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国际航空运输既是一种服务贸易行为,同时又是货物贸易行为。从《服务贸易总协定》之《关于空运服务的附件》分析,欧盟航空排放指令并不是一项影响业务权或与业务权的行使直接有关的服务措施,并不能从《服务贸易总协定》所涵盖的事项得以排除。欧盟航空排放指令与GATT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存在冲突,该指令对来自未规制航空二氧化碳排放国家的产品与来自规制航空二氧化碳排放国家的产品区别对待,违反了最惠国待遇;而该指令导致增加货物运费,给进口产品造成了额外的成本负担,违反了国民待遇。美国《清洁空气法》第二篇B部专门规制航空排放,而NextGen行动进一步推动了航空排放的缩减。相较于美国,我国缺乏规制航空排放的专门立法,更多停留在政策层面,在航空减排监管等方面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同时,中美在国际航空谈判中不同的立场折射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关于航空排放的利益博弈。在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治理的国家层面,应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各国国内航空减排立法,强化并充实国内航空减排行动。作为一个航空企业的行业联盟,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提出了解决航空环境问题的四大支柱战略,即改进技术、更加有效的飞行、改进基础设施及以市场为基础的措施。在南非召开的第69届年会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表决通过了CNG2020决议。但遗憾的是,该决议不仅明显违背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立场,同时也明显违背《芝加哥公约》确定的“非歧视”和“各国公平获得发展机会”的原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作为全球治理的多元主体之一,应积极参与国际航空排放谈判,更好地发挥其协调作用。
二、欧洲衡器制造商委员会第49届大会召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欧洲衡器制造商委员会第49届大会召开(论文提纲范文)
(1)国际民航组织推动全球民航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状况 |
第三节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四节 论文结构 |
第一章 国际民航组织在全球的发展 |
第一节 国际民航组织成立的背景 |
第二节 民航中的可持续发展概念 |
第三节 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发展情况 |
第四节 非洲地区发展情况 |
一、东非和南非 |
二、西非和中非 |
第五节 中东地区发展情况 |
第六节 美洲地区发展情况 |
一、北美洲、中美洲和加勒比 |
二、南美洲 |
第七节 欧洲和北大西洋地区发展情况 |
第二章 国际民航组织推动全球民航可持续发展历程与成果 |
第一节 《芝加哥公约》与国际民航组织的民航可持续发展政策 |
一、国际民航组织与《芝加哥公约》不可割舍的关系 |
二、《芝加哥公约》中规定的国际民航组织的职责与义务 |
三、《芝加哥公约》中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描述与发展 |
第二节 国际民航组织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历程 |
一、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
二、国际民航组织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
三、国际民航组织中航空环境保护和航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机构 |
四、国际民航组织大会处理国际航空排放的进程 |
第三节 各地区推动的成果 |
一、亚洲和太平洋地区 |
二、东非和南非以及西非和中非地区 |
三、中东地区 |
四、北美洲、中美洲和加勒比及南美洲地区 |
五、欧洲和北大西洋地区 |
第三章 国际民航组织可持续发展政策研究 |
第一节 国际民航组织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
一、确保国际航空安全 |
二、提高空中航行的能力和效率 |
三、增强安保和简化手续 |
四、促进经济发展 |
五、承担环境保护责任 |
第二节 国际民航组织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举措 |
一、协助所有成员国的计划 |
二、航空发展与国际民航组织世界航空论坛 |
三、基于性能的导航 |
四、二氧化碳减排 |
第三节 国际民航组织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方案 |
一、多米尼加共和国可行性研究结果 |
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地区可行性研究的结果 |
三、布基纳法索可行性研究结果 |
四、肯尼亚可行性研究的结果 |
五、研究结果总结 |
第四章 国际民航组织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原因、效果及影响 |
第一节 全球民航业得到可持续发展的原因 |
一、国际民航组织的战略指导作用 |
二、国际民航组织的监督作用 |
三、国际民航组织的调控与协调作用 |
第二节 国际民航组织推动全球民航业可持续发展的效果 |
一、全球民航可持续发展现状 |
二、未来全球民航的可持续发展控制因素与发展趋势 |
三、国际民航组织可持续相关工作的下一步工作重点 |
第三节 国际民航组织对全球民航业的影响 |
一、在减少碳排放的领导作用 |
二、在民航可持续技术方面的影响 |
三、在协调国际航空领域协作的影响 |
第五章 推进国际民航可持续发展的限制 |
第一节 民航可持续发展的难点与不足 |
一、环保与可持续发展问题上的多边协商困难 |
二、国际民航组织的环境相关规则与规章缺乏强制力 |
三、成员国的国际责任的缺乏 |
第二节 如何面对并解决当前的问题 |
一、国际民航组织缺乏强制力的立法 |
二、国际民航组织立法程序存在缺陷 |
三、国际民航组织的目标需要不断修订 |
第三节 未来需要迎接的挑战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中国近代工业建筑营建过程关键性技术问题研究(1840-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与概念界定 |
1.2.1 研究对象界定 |
1.2.2 时间概念界定 |
1.2.3 空间范围说明 |
1.3 文献综述及前期分析 |
1.3.1 中国近代建筑的相关研究 |
1.3.2 中国近代工业建筑的相关研究 |
1.3.3 中国近代建筑技术的相关研究 |
1.3.4 中国近代工业建筑营建技术相关研究小结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目标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目标 |
1.5 研究方法与研究难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难点 |
1.6 论文研究整体框架 |
第2章 近代工业萌芽起步期工厂选址规划与厂区布局的探索 |
2.1 技术载体:萌芽起步期军事工厂的典型性 |
2.2 宏观布局:地区选择——初期规划缺位与后期调整乏力 |
2.3 中观布局:地点选择——初期运输依赖与后期全面平衡 |
2.4 微观布局:厂址选择——初期因地制宜与后期逐步合理 |
2.4.1 江南制造局——两次选址失误 |
2.4.2 金陵制造局——邻护城河建厂 |
2.4.3 福州船政局——风水择地典型 |
2.4.4 天津机器局 |
2.4.5 广东机器局——近海到近铁路 |
2.4.6 北洋水师大沽船坞——结合祭祀文化 |
2.4.7 吉林机器局——资源优于运输 |
2.4.8 湖北枪炮厂(汉阳铁厂)——多个方案比较 |
2.5 厂区布局:总平面设计——“幼稚时代”的想象与探索 |
2.5.1 江南制造局——功能重叠引起流线混乱 |
2.5.2 金陵制造局——自由布局适应生产流程 |
2.5.3 福州船政局——分区明确兼顾礼制秩序 |
2.5.4 天津机器局 |
2.5.5 广东机器局——传统合院影响厂区布局 |
2.5.6 北洋水师大沽船坞——缺乏规划下一事一建设 |
2.5.7 吉林机器局——完全独立自主设计 |
2.5.8 汉阳铁厂(汉阳兵工厂)——比邻建设带来资源共享 |
2.6 近代工业萌芽起步期军事工厂选址布局及建设特点 |
2.6.1 结合传统风俗观念择地因地制宜利用旧有建筑 |
2.6.2 有目的规划设计偏少与有控制的建设过程缺乏 |
2.6.3 自由生产流线与传统等级秩序制约的平面布局 |
2.6.4 功能复合下空间布局及建筑形式的本土化改良 |
2.7 国内外工业发展早期工厂规划设计及理论的发展 |
2.7.1 国外早期工厂建筑规划选址及设计 |
2.7.2 国内近代工厂选址设计理论的发展 |
2.8 本章小结 |
第3章 近代工业萌芽起步期西式木屋架技术发展与中西互鉴 |
3.1 中西木屋架技术之别及西式木屋架体系传入 |
3.1.1 中西技术差异——基于力学原理的形式差异 |
3.1.2 知识引介普及——《建筑新法》及书中所载木屋架类型 |
3.1.3 名称反应认知——西式木屋架及各构件名称演变 |
3.1.4 需求引发变革——工厂建筑西式木屋架应用概况 |
3.2 近代工业萌芽起步期工业建筑木屋架技术应用 |
3.2.1 洋务运动中的机器局兵工厂 |
3.2.2 民族工业发展下的工业建筑 |
3.3 构造技术发展与木材使用 |
3.3.1 整体性补强与抗震技术构件增加 |
3.3.2 木构架之间结合方式与位置选择 |
3.3.3 木屋架与墙体及柱子间结合方式 |
3.3.4 进口木料与国产木材的使用偏好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近代工业快速发展期制砖工业化与工业建筑用砖技术 |
4.1 建材生产方式的改变——近代制砖工业技术发展 |
4.1.1 传统制砖技术延续 |
4.1.2 制砖技术的机械化 |
4.1.3 制砖工厂规划建设 |
4.2 建材生产变革的深入——产品类型变化与质量标准推行 |
4.2.1 产品及原料的多样化 |
4.2.2 规格与质量的标准化 |
4.3 建材生产变革的影响——制砖技术传播与砖瓦产业勃兴 |
4.3.1 制砖技术传播 |
4.3.2 制砖工业分布 |
4.4 工业建筑用砖技术的改变 |
4.4.1 “青”“红”之变——观念改变与技术改变之辩 |
4.4.2 砌筑方式——规格统一带来的改变 |
4.4.3 粘合材料——对应砌体改变的变化 |
4.4.4 特殊构造——回应工业生产的处理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近代工业快速发展期水泥引进与工业建筑混凝土应用 |
5.1 从落后到超越——中国近代水泥工业发展 |
5.1.1 大量建设保障——中国近代水泥产量提升 |
5.1.2 窑体技术变革——国际水泥生产技术提升 |
5.1.3 后发外生优势——中国近代水泥技术提升 |
5.1.4 多样企业类型——中国近代着名水泥企业 |
5.1.5 曲折前进及多样技术来源 |
5.2 营建技术提升——近代混凝土工业建筑技术应用 |
5.2.1 西方近代钢筋混凝土技术发展及其在工业建筑的应用 |
5.2.2 “过渡型”的结构——钢骨混凝土结构的引入与应用 |
5.2.3 中国近代钢筋混凝土结构工业建筑的技术应用 |
5.2.4 近代工业快速发展期钢筋混凝土工业建筑营建技术特征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近代工业发展放缓期工业建筑设计专业化 |
6.1 西方近代工业建筑设计发展与专业化 |
6.2 从“工匠”到“建筑师”——身份认同与地位转变 |
6.2.1 主业之外兼营副业——洋行发展与设计类洋行(机构)产生 |
6.2.2 华洋混合来源复杂——中国近代建筑设计师产生 |
6.2.3 工业建筑审批制度——《建筑工厂审核法》颁布 |
6.3 中国近代工业建筑设计机构与设计师 |
6.3.1 经验建设与跨界参与——非建筑专业人员的设计 |
6.3.2 以施工带入建筑设计——营造厂(施工方)的设计 |
6.3.3 执业特点与专业设计——专业建筑设计师设计 |
6.4 中国近代工业建筑设计发展与专业化过程特征 |
6.4.1 中国近代工业建筑设计特点 |
6.4.2 近代工业发展放缓期建筑设计专业化加速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 |
7.1 研究主要成果及结论 |
7.1.1 中国近代城市工业发展分期方案 |
7.1.2 中国近代工业发展中工业建筑营建过程关键性技术问题探讨 |
7.1.3 技术的适应性及技术选择 |
7.1.4 营建技术观念及文化抗争 |
7.1.5 技术真实性及其重要意义 |
7.2 研究创新 |
7.2.1 系统梳理中国近代工业建筑建造技术史 |
7.2.2 分类研究建筑材料及其生产流程和技术应用 |
7.2.3 尝试对技术实现保障的制度和建筑师的研究 |
7.3 未竟之处 |
7.3.1 和海外的技术关联性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索 |
7.3.2 和遗产物证的相关性需要进一步延伸拓展 |
7.3.3 研究营建技术发展尚未深入结构力学分析 |
参考文献 |
附录A:随文附表 |
附录B:随文附图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3)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与美国对华政策研究(1969-199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和方法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综述 |
(一)文献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国内研究综述 |
(四)研究空间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美国国会与国会研究服务局 |
第一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与思想库 |
一、思想库的概念及分类 |
二、思想库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 |
三、全方位的思想库:国会研究服务局 |
第二节 美国国会与思想库 |
一、美国国会的信息需求与信息来源 |
二、美国国会的附属机构 |
第三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的成果及作用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的信息来源及研究成果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对国会的支持 |
小结 |
第二章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国恢复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的美国作用分析 |
一、1969年前美国与中国代表权问题 |
二、1970年以后美国对中国代表权问题的态度转变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联合国的影响研究 |
第二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第26届联合国大会的研究 |
一、第26届联合国大会的投票 |
二、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代表权 |
第三节 中国恢复联合国代表权后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的研究分析 |
一、国会议员对中国的新认知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70年代政策的分析 |
小结 |
第三章 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的研究 |
第一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可行性分析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争论的研究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的方案研究 |
三、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进程中美国国会的立法作用 |
第二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对其他国家与中国建交影响的研究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日正式建交的影响研究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澳正式建交的影响研究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法正式建交的影响研究 |
四、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德(西德)正式建交的影响研究 |
第三节 中美关系正常化后国会研究服务局对美国对华政策的研究 |
一、美国政府内在对华政策上的不同态度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战略合作的研究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共同关注问题的政策研究 |
小结 |
第四章 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建交后的台湾问题研究 |
第一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建交后美国与台湾关系的政策研究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建交后台湾的政治环境的研究 |
二、中美建交后白宫在台湾问题上的态度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台政策的研究 |
第二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台湾安全问题研究 |
一、台湾的安全问题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政策的研究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台军售的具体措施分析 |
第三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台湾的经济政策研究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建交后的台湾经济概况的研究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与台湾的经济关系研究 |
三、美国针对台湾经济政策 |
小结 |
结语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的地位 |
二、中美正式建交前后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政策的分析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建交前后台湾问题的看法 |
四、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对美国外交决策的影响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1951年-1960年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的投票表决记录 |
附录二 :第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有关中国问题的提案投票结果 |
附录三 :1961年-1970年关于“重要问题”的投票结果 |
附录四 :1961年-1970年关于恢复中国联合国代表席位和驱逐台湾当局的投票结果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着情况 |
(4)海洋微塑料问题的国际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海洋微塑料问题概况 |
第一节 微塑料的定义与分类 |
一、微塑料的定义 |
二、微塑料的分类 |
第二节 海洋微塑料的来源 |
一、海洋微塑料的原生来源 |
二、海洋微塑料的次生来源 |
第三节 海洋微塑料的危害 |
一、海洋微塑料对经济的影响 |
二、海洋微塑料对生物的影响 |
第二章 海洋微塑料问题已有国际公约的规制 |
第一节 海洋微塑料问题国际法规制的原则 |
一、预防与防止原则 |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 |
三、合作、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
第二节 海洋微塑料问题已有的国际公约规制梳理 |
一、海洋环境类公约 |
二、废物管理类公约 |
三、船舶污染类公约 |
四、生物多样性类公约 |
第三节 海洋微塑料问题已有的国际公约规制的局限性 |
一、负外部性 |
二、集体行动困境 |
三、国家发展水平差异 |
四、法律制度差异 |
第三章 海洋微塑料问题正在发展的国际规制 |
第一节 国家与区域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 |
一、美国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 |
二、日本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 |
三、欧盟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 |
四、限/禁塑令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 |
第二节 国际组织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 |
一、国际组织对海洋微塑料问题进行规制的理论原因 |
二、国际组织对海洋微塑料问题的规制梳理 |
第四章 海洋微塑料问题国际法规制的总结与方案 |
第一节 海洋微塑料问题国际法规制的总结 |
一、海洋微塑料问题是新兴国际环境问题 |
二、海洋微塑料问题国际法规制的问题与逐步发展 |
第二节 海洋微塑料问题国际法规制的方案 |
一、方案一;维持现有制度 |
二、方案二:完善现有制度 |
三、方案三:逐步建立治理体系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5)中、印(尼)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绿起和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 海外华侨华人研究 |
(二) 中国商会研究。 |
(三) 海外中华商会研究 |
(四) 研究状况的结论 |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思路 |
四、研究内容与框架 |
第一章 二战结束前的中、印(尼)关系与印尼中华商会 |
第一节 中国、印尼两地的内、外政治环境(1900-1945) |
一、中国的内政、外交 |
二、荷兰及其印尼殖民政府的政治环境 |
第二节 二战结束前的中、印(荷政府)关系(1900-1945) |
一、中国的印尼政策 |
二、印荷政府对华人政策的改变 |
三、中国、印荷政府在印华事务上的角力 |
四、中国、印荷政府关系的改善 |
五、印尼华侨社会状况 |
第三节 印尼中华商会的孕育与诞生 |
一、印尼中华商会的孕育 |
二、印尼中华商会的成立 |
第四节 中国、印荷政府合作下的印尼中华商会 |
一、南京国民政府加强对印尼中华商会的管理 |
二、荷属东印度中华商会联合会的成立 |
第五节 印尼中华商会二战前的发展及其功能作用 |
一、中国政府在印尼的华侨事务机构 |
二、印尼华侨的“市民社会”管治核心 |
三、印荷政府的辅助管治工具 |
四、华侨”认同中国”的重要推动者 |
第六节 印尼中华商会的抗日运动与在日治时期所受的迫害 |
第七节 对抗的中、印(荷政府)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 |
第二章 二战结束後中、印(尼)关系及复办的印尼中华商会 |
第一节 中国、印尼的内、外政治环境(1945-1965) |
一、中国的国内政治环境 |
二、中国的外在政治环境 |
三、印尼的独立战争和“指导民主”时代 |
四、印尼的外在环境 |
第二节 二战结束後的中、印(尼)关系(1945至1965)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印尼外交与侨务管理 |
二、新中国的印尼外交与侨务管理(1949-1965) |
三、印尼开国政府的对华政策 |
四、印尼华侨社会的急剧变化 |
第三节、二战结束後复办的印尼中华商会 |
一、取代印尼中华会馆的印尼中华总会 |
二、复办的印尼中华商会与新办的中华总会的关系 |
三、印尼中华商会联合会的成立宗旨、组织、活动、人事布局 |
四、印尼中华商会联合会的关键人物分析 |
第四节、印尼各地区中华商会重光後的复办 |
第五节、印尼中华商会的衰落与分裂 |
一、印尼中华商会的衰落 |
二、印尼中华商会的分裂 |
第六节、印尼中华商会被查封与历史中断 |
一、印尼中华商会被查封 |
二、印尼中华商会的历史中断 |
第七节、复杂多变的中、印关系中的的印尼中华商会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角度 |
二、印尼华侨社会的角度 |
三、印尼政府、印荷政府、印尼民众的角度 |
四、新中国政府的角度 |
五、印尼中华商会在中、印关系的整体作用 |
第三章 世纪之交的中、印关系与印尼中华商会再次复办 |
第一节 中国、印尼的内、外政治环境(1992-2004) |
一、中国的国内政治环境 |
二、中国的外在政治环境 |
三、印尼的国内政治环境 |
四、印尼的国外政治环境 |
第二节 世纪之交的中、印(尼)关系(1992-2004) |
一、中国的印尼外交 |
二、印尼的中国外交及华人政策 |
三、印尼华人社会的正向转变 |
第三节 印尼中华商会第二次复办的土壤和经过 |
一、印尼中华商会第二次复办的政治土壤 |
二、印尼中华商会第二次复办的经过 |
第四节、印尼中华总商会的早期活动与初步成绩 |
第五节、印尼中华总商会的重要领导人 |
一、印尼中华总商会首任总主席陈大江 |
二、印尼中华总商会首任执行主席杨克林 |
三、印尼中华总商会首任常务副总主席张锦雄 |
第六节 风雨同舟的中、印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 |
第四章 21世纪初中、印关系与印尼中华总商会 |
第一节 中国、印尼的内、外在政治政环境(2004-2015) |
一、中国的大国兴起和新的对外经济策略 |
二、印尼的快速经济增长与打造海洋大国经济 |
第二节 21世纪初中、印关系(2004-2015) |
一、战略夥伴关系 |
二、全面战略夥伴关系 |
第三节 世界华人经济的崛起与中、印关系 |
一、世界华人经济的崛起与世界华商大会的成立 |
二、世界华商大会与中国经济发展 |
三、世界华商对印尼经济发展的影响 |
第四节 印尼中华总商会的革新扩展 |
一、印尼中华总商会的变革更新 |
二、领导印尼中华总商会改革的重要人物 |
第五节 印尼中华总商会与世界华商大会的接轨 |
第六节 印尼中华总商会的政、商、社关系 |
一、印尼中华总商会的活动分析 |
二、印尼中华总商会与其他华人社团的关系 |
第七节 战略性伙伴的中、印关系中的印尼中华总商会 |
一、21世纪初中、印经贸成绩 |
二、“一带一路”遇上“海洋大国经济建设” |
三、世界华商大会扩展对中、印关系的帮助 |
四、印尼中华总商会在中、印战略性伙伴关系的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目录 |
附录 |
论文後记 |
(6)美国传统聚落与乡土建筑保护的理论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缘起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1.3 研究对象 |
1.2 核心概念认知 |
1.2.1 保护 |
1.2.2 乡土建筑 |
1.2.2.1 历史传统论与文化传统论 |
1.2.2.2 “否定”与“肯定”的概念界定方式 |
1.2.3 传统聚落 |
1.2.3.1 聚落 |
1.2.3.2 死传统与活传统(Traditioned & Traditioning) |
1.3 前人成果 |
1.3.1 传统聚落与乡土建筑价值认知的研究 |
1.3.2 保护实践的研究 |
1.3.2.1 个案研究 |
1.3.2.2 保护实践的合集研究 |
1.3.3 保护理论的研究 |
1.3.3.1 宏观的理论—保护与发展 |
1.3.3.2 微观的理论—方法与技术 |
1.3.4 国内学者关于美国的研究 |
1.3.5 前人成果评述与本研究创新点 |
1.4 研究方法 |
1.4.1 保护历程的划分 |
1.4.1.1 起始期—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初 |
1.4.1.2 发展期—二十世纪上半叶 |
1.4.1.3 成熟期—二战后至今 |
1.4.2 “范例”的选取 |
1.4.3 论证思路 |
2 早期自发的保护运动—创建历史住宅博物馆 |
2.1 南方的保护—拯救名人建筑 |
2.1.1 芒特弗农女士协会的建立 |
2.1.2 芒特弗农的保护与修复 |
2.1.2.1 建筑的加固与室内空间的修复 |
2.1.2.2 遗失物件的追寻 |
2.1.2.3 庭院景观的保护 |
2.1.3 扞卫贵族的历史 |
2.2 北方的保护—拯救平民建筑 |
2.2.1 公共建筑与公共空间的保护 |
2.2.2 乡土住宅的保护 |
2.2.2.1 修复保罗·里维尔住宅 |
2.2.2.2 新英格兰古物保护协会 |
2.3 早期的方法论—专业化的影子 |
2.3.1 选择保护对象的标准 |
2.3.1.1 历史与纪念价值 |
2.3.1.2 建筑价值 |
2.3.2 保护者与保护的方法 |
2.3.2.1 业余人士的主观保护 |
2.3.2.2 专业人士的客观保护 |
2.3.3 成熟保护的形式 |
2.3.3.1 历史住宅博物馆 |
2.3.3.2 历史房间 |
2.4 小结 |
2.4.1 保护的理论 |
·纪念价值与主观真实性 |
·建筑价值与客观真实性 |
2.4.2 保护的实践 |
·缺乏整体性、连贯性 |
·组织化、专业化 |
2.4.3 阶段性发展与演变 |
3 走上专业化轨道—创建户外博物馆 |
3.1 始于伟大的理想—重建殖民地威廉斯堡 |
3.2 基于历史真实性的修复 |
3.2.1 视觉真实性 |
3.2.1.1 “格子”格局的回归 |
3.2.1.2 建筑的重建与修复 |
3.2.1.3 室内空间的修复 |
3.2.1.4 花园的修复 |
3.2.2 感官真实性 |
3.2.3 文化真实性—社会历史博物馆 |
3.2.3.1 对奴隶生活的描绘 |
3.2.3.2 对平民生活的展示 |
3.3 迎合多样化的市场需求 |
3.3.1 游乐功能的优化 |
3.3.1.1 互动性的游乐项目 |
3.3.1.2 奢华的服务设施 |
3.3.2 教育功能的完善 |
3.3.2.1 针对学生与教师的项目 |
3.3.2.2 丰富的在线教育资源 |
3.4 户外博物馆保护形式的成熟 |
3.4.1 格林菲尔德村 |
3.4.1.1 展示内容 |
3.4.1.2 教育项目 |
3.4.2 农场博物馆 |
3.4.2.1 展示内容 |
3.4.2.2 教育项目 |
3.4.3 斯特布里奇村 |
3.4.3.1 展示内容 |
3.4.3.2 教育项目 |
3.4.4 走上专业化轨道 |
3.4.4.1 建筑保护的理论成果 |
3.4.4.2 与学校的密切合作 |
3.4.4.3 专业的教育工作者 |
3.5 小结 |
3.5.1 保护的理论 |
·“回到那时”的保护原则 |
·客观面对真实、完整历史 |
3.5.2 保护的实践 |
·游乐功能的优化与教育职能的完善 |
3.5.3 阶段性发展与演变 |
4 法律基础的确立—保护历史城区 |
4.1 经济大萧条与历史保护 |
4.1.1 大萧条中的美国社会 |
4.1.2 联邦政府介入历史保护 |
4.1.2.1 《古物法》的颁布 |
4.1.2.2 美国历史建筑测绘(HABS) |
4.1.2.3 《历史场所法》与国家历史场所和建筑调查(NSHSB) |
4.2 开创性的区域保护模式 |
4.2.1 从博物馆式保护到区域整体改造 |
4.2.1.1 拯救重要的建筑 |
4.2.1.2 区域性改造 |
4.2.1.3 创新的融资模式 |
4.2.2 历史区域保护条例的颁布(1931) |
4.2.2.1 保护条例的目的 |
4.2.2.2 保护区域范围与设计导则 |
4.2.2.3 建筑审查委员会的建立 |
4.2.3 历史区域保护模式的发展(1931-1990) |
4.2.3.1 保护19、20世纪的优秀建筑 |
4.2.3.2 保护景观与开放空间 |
4.2.3.3 区域保护模式的成熟 |
4.3 区域保护模式的基础 |
4.3.1 历史悠久的群众基础 |
4.3.2 逐步建立的法律基础 |
4.3.2.1 欧克里德对漫步者判决 |
4.3.2.2 巴曼对帕克判决 |
4.3.2.3 费加斯基对历史街区委员会判决 |
4.3.2.4 中央车站决议 |
4.4 小结 |
4.4.1 保护的理论 |
·政府的积极介入—迅速推上法制化轨道 |
·学界的积极介入—不断拓展的保护视野 |
4.4.2 保护的实践 |
·可持续的融资模式 |
4.4.3 阶段性发展与演变 |
5 体系化与市场化发展—复兴衰败的城镇中心 |
5.1 当代保护体系的确立 |
5.1.1 历史保护与都市关系的思考 |
5.1.2 《国家历史保护法》的颁布 |
5.1.2.1 106节审查 |
5.1.2.2 历史场所登录制度与历史保护咨询委员会 |
5.1.3 历史保护的主要机构与组织关系 |
5.1.3.1 联邦政府机构 |
5.1.3.2 州政府机构 |
5.1.3.3 地方政府机构 |
5.1.3.4 非营利组织 |
5.1.4 历史保护的理论 |
5.1.4.1 理论基础—多个流派 |
5.1.4.2 内政部的保护标准与相关导则 |
5.2 环保意识与建筑再利用 |
5.2.1 绿色经典敲响的警钟 |
5.2.1.1 寂静的春天 |
5.2.1.2 沙乡年鉴 |
5.2.2 建筑再利用的热潮 |
5.2.2.1 利润空间的出现 |
5.2.2.2 建筑再利用的优秀实践 |
5.3 主街的复兴之路 |
5.3.1 场所精神的回归 |
5.3.1.2 繁盛的郊区与衰败的市中心 |
5.3.1.2 新都市主义与主街计划 |
5.3.2 主街计划的试点 |
5.3.2.1 全职的领导者—主街经理 |
5.3.2.2 发展策略的制定 |
5.3.2.3 初现“回归城市”的趋势 |
5.3.3 主街计划的发展与成熟 |
5.3.3.1 领导团队的建立 |
5.3.3.2 阶段性发展策略的制定 |
5.3.3.3 场所感的复兴 |
5.3.4 主街复兴的方法论 |
5.3.4.1 从试点到成熟—基于历史保护的商业区复兴运动 |
5.3.4.2 四步方法 |
5.3.4.3 八项原则 |
5.4 历史保护的激励政策 |
5.4.1 联邦激励政策 |
5.4.1.1 税收改革法案 |
5.4.1.2 经济复兴税收法 |
5.4.1.3 税收改革法案于1986年的修订 |
5.4.2 州激励政策 |
5.5 小结 |
5.5.1 保护的理论 |
·正视普通老建筑的价值 |
·重要性衡量标准的拓展 |
·应对不同对象的保护方法 |
5.5.2 保护的实践 |
·清晰的保护体系、明确的保护职责 |
·经济杠杆指引市场化发展 |
5.5.3 阶段性发展与演变 |
6 回归大众化—保护日常景观 |
6.1 历史居民区的保护 |
6.1.1 历史居民区的重要价值 |
6.1.2 基于语境标准的历史风貌保护 |
6.1.3 历史建筑的绿色化改造 |
6.1.3.1 最绿色的建筑是已建成的建筑 |
6.1.3.2 能效的评估、修复与优化 |
6.1.4 不同程度的保护审查 |
6.2 郊区居民区的保护 |
6.2.1 郊区居民区—新型的文化景观 |
6.2.2 对年轻财产的预先保护 |
6.2.2.1 保护的动机 |
6.2.2.2 保护的方式 |
6.2.2.3 保护的成果 |
6.3 路旁景观的保护 |
6.3.1 路旁景观的平凡价值 |
6.3.2 自发的努力 |
6.3.2.1 始于广大的民众 |
6.3.2.2 由创意复活的路旁建筑 |
6.3.2.3 再次亮起的霓虹灯标牌 |
6.3.3 全国性的保护力量 |
6.4 待完善的激励政策 |
6.4.1 联邦激励政策的不足 |
6.4.1.1 联邦历史自住房援助法案的提出 |
6.4.1.2 联邦历史自住房援助法案的失败 |
6.4.2 州自住房修复税额抵扣 |
6.5 小结 |
6.5.1 保护的理论 |
·意识到平凡对象的不平凡价值 |
·事前保护的意识(Pre-Happening) |
·自然环境与建成环境的协同保护 |
6.5.2 保护的实践 |
·撕去标签的保护—平凡化 |
·历史保护规划的地位 |
6.5.3 阶段性发展与演变 |
7 关注多元文化—保护印第安文化遗产 |
7.1 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的政策演变 |
7.2 印第安人在历史保护中的角色变化 |
7.2.1 被决定的保护 |
7.2.2 自己主导的保护 |
7.3 圣胡安印第安传统村落的保护 |
7.3.1 达成保护共识 |
7.3.2 修复传统民居 |
7.3.3 重塑与维护村落空间 |
7.4 小结 |
7.4.1 保护的理论 |
·相对合理的评判标准 |
7.4.2 保护的实践 |
·敢于对传统进行取舍 |
·致力于动态地传承传统 |
7.4.3 阶段性发展与演变 |
8 保护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与演变 |
8.1 保护对象—范围广、类型多 |
8.1.1 从“单体”到“整体” |
8.1.2 从“精英”到“平民” |
8.1.3 从“古代”到“近期” |
8.1.4 从“建筑”到“景观” |
8.1.5 从“物质”到“非物质” |
8.1.6 从“漠视”到“珍视” |
8.2 保护理论—出于实践、自成体系 |
8.2.1 客观真实、认同变化 |
8.2.2 最小改变、新旧和谐 |
8.2.3 分类对待、服务当下 |
8.3 保护机构—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
8.3.1 公共部门—标准引领 |
8.3.2 私营部门—市场引导 |
8.3.3 非营利组织—力量整合 |
8.4 保护法律—结合实践、奖惩并用 |
8.4.1 联系理论、保障实践 |
8.4.2 激励为主、强制为辅 |
8.5 教育与科研—发展基础、创新源泉 |
8.5.1 历史保护教育 |
8.5.2 历史保护研究 |
8.6 借鉴意义 |
8.6.1 全面客观的价值认知体系 |
8.6.2 适于本土特色鲜明的保护理论 |
8.6.3 区分对象优化力量的管理方式 |
8.6.4 以人为本贴近生活的发展方向 |
8.6.5 由被动到主动的危机保护意识 |
8.6.6 余论 |
附录: 保护大事记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致谢 |
(7)童年的“消逝”与“绽放” ——近30年中国少儿电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二、相关概念阐释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研究资料、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与不足 |
上篇 |
第一章 国内外儿童电视发展历程 |
第一节 国外少儿电视发展史 |
一、"节目时代"的国外少儿电视 |
二、"频道时代"国外少儿电视发展 |
第二节 中国少儿电视第一个时期:节目时代(1958-1999) |
一、中国少儿电视分期的界定依据 |
二、"节目时代"少儿电视发展脉络 |
三、丰富、突破与交流: "节目时代"中国少儿电视的发展特征 |
第三节 中国少儿电视第二个时期:频道时代(1999-2008) |
一、国内少儿频道成立之必然 |
二、中国少儿电视"频道时代"的开启 |
三、少儿电视频道的"绽放" |
四、精品节目与产业化:频道时代少儿电视的特征 |
第四节 中国少儿电视第三个时期:新媒体时代(2008年至今) |
一、新媒体时代的少儿电视 |
二、新媒体时代中国少儿电视的发展 |
第二章 阳光与净土:近30年中国少儿电视的内容规制与分类研究 |
第一节 社会效益至上:中国电视发展的道路自信 |
一、世界三大电视体制概述 |
二、社会效益至上:中国电视体制的文化选择与自信 |
三、关于中国电视体制优劣的争议与结论 |
第二节 不能污染的净土:中国少儿电视的内容规制 |
一、中国少儿电视的内容规制与法律保护 |
二、中国少儿电视保护规制的实践 |
三、中国少儿电视节目的地位与作用 |
四、中国少儿电视节目的分类 |
第三节 少儿新闻类节目研究 |
一、少儿新闻面面观 |
二、少儿新闻类节目制作分析:以山东少儿《锵锵校园行》节目为例 |
三、《锵锵校园行》与《新闻袋袋裤》节目比较研究 |
第四节 少儿娱乐类节目研究及功能研究 |
一、少儿娱乐类节目的发展与作用 |
二、少儿娱乐类节目制作分析:以山东少儿《非常小孩》节目为例 |
三、《非常小孩》与《快乐大巴》节目比较研究 |
第五节 少儿教育类节目研究 |
一、少儿教育类节目发展探究 |
二、少儿教育类节目制作分析:以山东少儿《成长关注》节目为例 |
三、《成长关注》与《幼儿缘》节目比较研究 |
第六节 少儿服务类节目研究 |
一、少儿服务类电视节目兴起与发展 |
二、少儿服务类节目制作分析:以山东少儿《辣妈驾到》节目为例 |
三、《辣妈驾到》与《非童小可》节目比较研究 |
第三章 频道时代:少儿电视的绽放与中国少儿文化的重构 |
第一节 少儿频道的建立与"频道时代"的到来 |
一、余培侠与中国少儿频道的建立 |
二、"频道时代"建立的政策因素与各地少儿频道的建立 |
第二节 少儿频道的时代特征 |
一、少儿频道的"公益性" |
二、"四级少儿频道"体制 |
三、动漫播出平台与动漫产业 |
四、传播平台更是教育平台 |
第三节 频道时代中国儿童文化的重构 |
一、儿童的缺失与"儿童本位"的艰难初现 |
二、电视媒介实践中儿童权利的初步体现与成人权威的瓦解 |
三、电视是儿童产生"自我认知"的助推器,赋予儿童更丰富的娱乐权与参与权 |
四、频道时代电视媒介对儿童本位的确认 |
第四章 新媒体时代:中国少儿电视的困境、机遇与未来 |
第一节 中国少儿电视发展困境的深度分析:外部困境与内部因素 |
一、政策环境:扶持与限制 |
二、受众限制与发展道路的迷失 |
三、来自内部的制约因素 |
第二节 新媒体环境下中国少儿电视的危机与机遇 |
一、中国新媒体发展概况 |
二、新媒体发展的影响 |
三、新媒体发展对少儿的隐忧 |
第三节 产业化——中国少儿电视发展的被动与主动 |
一、中国电视产业化概述 |
二、中国少儿电视产业化的曲折历程:理念的分歧与政策、体制的波动 |
第四节 中国少儿电视产业化的四个维度 |
一、产业化的基石:少儿频道内部架构的重建 |
二、产业化途径:少儿频道的品牌化发展 |
三、产业化创新:少儿频道构建节目之外的产业格局 |
四、产业化前沿:少儿频道的媒体融合 |
第五节 中国少儿电视产业化案例讨论:山东少儿频道 |
一、山东少儿频道的产业化概况 |
二、山东少儿频道的组织架构与管理模式 |
三、山东少儿频道产业布局与创新之一"品牌活动与儿童剧" |
四、山东少儿频道产业布局之二:儿童教育产业 |
五、山东少儿频道产业布局之三:亲子服务产业 |
六、山东少儿频道产业布局之四:云端上的产业战略 |
七、山东少儿频道产业布局之五:全面的电子商务产业 |
下篇 |
1. 《中国少儿电视大事年表》 |
2. 《山东少儿电视大事年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8)协调应对气候变化与贸易的国际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研究背景、目的与研究现状 |
二、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三、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关系 |
第一节 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
一、气候变化与经济活动的外部性 |
二、应对气候变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
三、国际贸易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 |
第二节 国际气候规则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关系 |
一、国际气候规则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冲突与协调 |
二、国际气候规则与国际贸易规则以可持续发展为共同目标 |
三、国际气候规则与国际贸易规则多边谈判的相互影响 |
第三节 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与国际贸易规则 |
一、国际气候规则授权的应对气候变化措施 |
二、国家(或经济体)采取的应对气候变化措施 |
三、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界定 |
四、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需要贸易规则的调整 |
第二章 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有关的多边规则 |
第一节 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有关的WTO现有规则 |
一、与货物贸易有关的环境例外和规定 |
二、与服务、知识产权、投资有关贸易的环境例外 |
第二节 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有关的多哈回合谈判 |
一、多哈部长宣言授权的贸易与环境议题 |
二、多哈回合贸易与环境议题的谈判进展 |
第三节 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有关的其他多边规则 |
一、多边环境协定中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规则 |
二、行业减排尝试——国际运输组织的措施或行动 |
第三章 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在多边贸易规则下的挑战 |
第一节 应对气候变化的补贴措施——以能源及相关产品为例 |
一、对低碳能源相关产业和产品补贴的普遍性 |
二、对低碳能源补贴合法性的挑战概况 |
三、低碳能源补贴措施在SCM协定下的可诉性高 |
四、应对气候变化的补贴措施小结 |
第二节 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性措施 |
一、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性措施概述 |
二、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性措施与TBT协定 |
三、GATT1994一般例外对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的适用 |
四、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性措施小结 |
第三节 应对气候变化的边境调整措施 |
一、应对气候变化的边境调整措施概述 |
二、现存或拟议应对气候变化的边境调整措施 |
三、WTO边境税调整制度对减碳负担的适用 |
四、应对气候变化的边境调整措施在WTO边境税调整制度下的合法性 |
五、应对气候变化的边境调整措施小结 |
第四章 多边规则体系支持气候变化应对的潜在空间 |
第一节 WTO现有规则的潜在空间 |
一、WTO协定中尚存一些可“开发利用”的“气候友好规则” |
二、对WTO现有规则的修订 |
三、发挥DSB的释法作用 |
第二节 通过气候变化诸边协定实现减排 |
一、气候变化诸边协定的优点 |
二、WTO体系框架内/外诸边协定的效力 |
三、气候变化诸边协定谈判中的困难 |
第三节 未来的多边气候协定可能提供的解决途径 |
一、国际气候谈判新进展 |
二、通过多边气候协定协调应对气候变化与贸易的关系 |
三、通过多边气候协定协调贸易纠纷的困难 |
第五章 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在区域和双边协定中的发展 |
第一节 区域和双边协定中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则概述 |
一、区域和双边贸易(和/或投资)协定内容的拓展趋势 |
二、通过区域和双边协定推进气候变化应对的原因 |
第二节 区域和双边协定中应对气候变化的实体性创新 |
一、协调应对气候变化与贸易的约束性规定 |
二、非约束性的低碳合作与安排 |
三、便利低碳货物、服务和技术贸易的谈判 |
四、产业政策和措施方面的合作 |
第三节 区域和双边协定中应对气候变化的程序性创新 |
一、履约机制的创新 |
二、争端解决的创新 |
第六章 中国协调应对气候变化措施与贸易的策略 |
第一节 中国需要协调应对气候变化与贸易的原因 |
一、中国的三重大国地位需要低碳发展 |
二、中国促进低碳发展的措施亟需改进 |
三、中国面临的诸多贸易挑战需要规则的更新 |
第二节 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的国内政策设计 |
一、低碳产业、产品的支持政策 |
二、低碳标准、标志和法规 |
三、注重碳市场的MRV制度建设、应对边境调整措施 |
四、优化低碳科技和产业的发展环境 |
第三节 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的国际策略选择 |
一、积极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
二、积极参与多边贸易、气候谈判与规则制定 |
三、通过区域和双边谈判促进中国低碳贸易和发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缩略语 |
附录B 本文引用WTO案例目 |
附录C 本文表格目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选题的来源 |
Ⅱ已有文献评述 |
Ⅲ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 |
第1章 国际海事安全概述 |
1.1 国际海事安全的概念 |
1.1.1 海事的概念 |
1.1.2 海事安全的概念 |
1.1.3 “国际海事安全”的概念 |
1.2 国际海事安全面临的风险 |
1.2.1 驾船和管船疏忽 |
1.2.2 航运标准的差异 |
1.2.3 航运领域制裁 |
1.3 国际海事安全治理主体及其治理方式 |
1.3.1 船旗国、沿海国和港口国 |
1.3.2 区域协议(组织) |
1.3.3 国际海事组织(IMO) |
1.3.4 其他治理主体 |
1.4 国际海事安全法律渊源 |
1.4.1 国际海事安全习惯(法) |
1.4.2 国际海事安全条约 |
1.4.3 国内海事安全法 |
第2章 海事安全习惯(法)的积淀及贡献 |
2.1 海事安全习惯(法)的生成与演进过程 |
2.1.1 中世纪以前海事安全习惯(法) |
2.1.2 中世纪海事安全习惯(法) |
2.1.3 近现代国际海事安全习惯(法) |
2.2 海事安全习惯(法)对国际海事安全条约的贡献 |
第3章 国际海事安全条约的演进及特点 |
3.1 SOLAS公约体系 |
3.1.1 SOLAS公约的制定及修改进程 |
3.1.2 SOLAS议定书 |
3.1.3 SOLAS修正案 |
3.2 MARPOL公约体系 |
3.2.1 船源油类污染管控公约 |
3.2.2 船源其他形式污染管控公约 |
3.2.3 船源污染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 |
3.3 STCW公约体系 |
3.3.1 STCW78/95公约 |
3.3.2 《马尼拉修正案》 |
3.4 极地国际海事规则的生成背景与发展现状 |
3.4.1 极地国际海事规则生成背景 |
3.4.2 极地国际海事规则生成过程 |
3.4.3 极地国际海事规则主要内容 |
3.5 小结 |
3.5.1 国际海事组织的作用在强化 |
3.5.2 国际海事安全条约在国际法中具有鲜明的特点 |
第4章 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趋势、不足及对策 |
4.1 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 |
4.1.1 保障内容更关注海洋环境安全 |
4.1.2 调整范围更具广泛性 |
4.1.3 更加注重目标导向和主动预防 |
4.2 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 |
4.2.1 创制主体“三轨并存” |
4.2.2 法律规范衔接性较差 |
4.2.3 过于倚重“高标准一低事故”技术性逻辑 |
4.2.4 专门性国际海事规则仍存不足 |
4.2.5 监管者缺少被监管机制 |
4.3 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建议 |
4.3.1 推进各国各区域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统一 |
4.3.2 注重国际海事安全法律规范的彼此衔接 |
4.3.3 规制内容应着眼于“人的因素” |
4.3.4 完善专门性国际海事安全规则 |
4.3.5 加强对海事安全监督主体的责任规定 |
第5章 发达国家(联盟)海事安全法规范研究 |
5.1 欧盟 |
5.1.1 以“指令”推进海事安全制度的实施与完善 |
5.1.2 启动海事安全一揽子措施 |
5.1.3 吸取事故启示和及时修改立法 |
5.2 美国 |
5.2.1 构建以反恐为重点的海事安全法律制度 |
5.2.2 以国内海事安全法塑造国际海事规则 |
5.2.3 基于国家利益导向的选择性多边主义立法 |
5.2.4 兼具执法与立法职能的海岸警卫队制度 |
5.3 加拿大 |
5.3.1 高度重视极地海事环境立法 |
5.3.2 高度关切危险物品运输安全 |
5.3.3 构建服务型的海岸警卫队制度 |
5.4 澳大利亚 |
5.4.1 实施统一的国家商船安全制度体系 |
5.4.2 赋予海事管理机构从属立法职能 |
5.4.3 通过“海事通告”制度推进海事信息公开 |
5.5 小结 |
第6章 我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不足及完善建议 |
6.1 我国海事安全法律依存的时代背景 |
6.1.1 我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面临的新挑战 |
6.1.2 我国建设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
6.2 我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 |
6.2.1 与海上航行安全相关的法律制度 |
6.2.2 与海上航行的人为因素相关的法律制度 |
6.2.3 与海事生态安全相关的法律制度 |
6.3 我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 |
6.3.1 海事安全法律制度滞后 |
6.3.2 海事安全规则的制定主体与执行主体没有明确分离 |
6.3.3 国际海事安全条约的履约机制仍不完善 |
6.4 我国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 |
6.4.1 推进海事安全法典编纂工作 |
6.4.2 明确海事安全规则的制定与执行主体 |
6.4.3 完善海事安全法律制度快速修改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附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治理的多维进路(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论文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国际航空排放概述 |
第一节 全球气候变化与国际航空运输 |
一、全球变暖与气候变化 |
二、国际航空运输 |
第二节 国际航空排放的内涵及类型划分 |
一、国际航空排放的内涵 |
二、国际航空排放的类型划分 |
第三节 国际航空排放的特征 |
一、全球性 |
二、时空上的不平衡性 |
三、国际负外部性 |
第二章 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治理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环境多边主义与全球治理 |
一、环境多边主义 |
二、全球治理 |
第二节 国际航空排放的多维治理 |
一、国际航空排放是一个国际问题 |
二、国际航空排放更是一个多维问题 |
三、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治理机制的建立 |
第三章 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治理的国际进路:以ICAO 为中心 |
第一节 国际民航组织与国际航空排放 |
一、国际民航组织的环境保护战略 |
二、国际民航组织环境保护的主要机构 |
三、国际民航组织大会处理国际航空排放的进程 |
第二节 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芝加哥公约》附件1650 |
一、《芝加哥公约》附件 16 概述 |
二、国际民航组织造法:附件的修订与遵守 |
三、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的法律属性:硬法抑或软法? |
四、国家不遵守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的缘由 |
第三节 国际民航组织解决国际航空排放的内在限制 |
一、国际民航组织立法缺乏强制力 |
二、国际民航组织立法缺失“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
三、国际民航组织的立法程序存在缺陷 |
四、国际民航组织的目的和目标需要修订 |
第四节 国际民航组织处理国际航空排放的未来走向 |
一、国际航空排放谈判的主导作用 |
二、国际航空技术升级的引领作用 |
三、国际航空合作领域的促进作用 |
第四章 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治理的区域进路:以欧盟航空ETS为焦点 |
第一节 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概述 |
一、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的立法背景 |
二、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的主要内容 |
第二节 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的合法性之辨 |
一、欧盟是否是国际航空排放的合法规制主体? |
二、欧盟航空 ETS 与《芝加哥公约》 |
三、欧盟航空 ETS 与国际环境法规范的兼容性 |
第三节 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与WTO规则 |
一、欧盟航空 ETS 与 GATS |
二、欧盟航空 ETS 与 GATT199488 |
第五章 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治理的国家进路:以中美为视角 |
第一节 美国对国际航空排放的规制 |
一、美国规制国际航空排放的立法 |
二、美国规制国际航空排放的行动 |
三、对美国规制国际航空排放的评析 |
第二节 我国对国际航空排放的规制 |
一、我国规制国际航空排放的立法 |
二、我国规制国际航空排放的实践 |
三、对我国规制国际航空排放的评析 |
第三节 中美关于国际航空排放的不同立场及利益博弈 |
一、中美关于国际航空排放的不同立场 |
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博弈 |
第六章 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治理的民间进路:以IATA为切入点 |
第一节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概述 |
一、国际航协的宗旨和目的 |
二、国际航协的组织架构 |
三、国际航协的愿景和使命 |
四、国际航协的性质定位 |
第二节 国际航协治理国际航空排放的实践 |
一、国际航协治理国际航空排放的政策演进 |
二、国际航协关于欧盟航空 ETS 的立场 |
三、国际航协“碳中和方案” |
第三节 国际航协治理国际航空排放的未来主张:一种全球部门方法 |
一、全球部门方法的主张 |
二、全球部门方法的实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四、欧洲衡器制造商委员会第49届大会召开(论文参考文献)
- [1]国际民航组织推动全球民航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D]. 于思扬. 外交学院, 2020(07)
- [2]中国近代工业建筑营建过程关键性技术问题研究(1840-1949)[D]. 赖世贤. 天津大学, 2020
- [3]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与美国对华政策研究(1969-1991)[D]. 王雪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4]海洋微塑料问题的国际法规制研究[D]. 温维刚. 外交学院, 2019(01)
- [5]中、印(尼)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D]. 陈永华(Chan Wing Wah). 华中师范大学, 2017(12)
- [6]美国传统聚落与乡土建筑保护的理论与实践[D]. 黄川壑. 北京林业大学, 2017(04)
- [7]童年的“消逝”与“绽放” ——近30年中国少儿电视研究[D]. 张娣. 山东大学, 2017(08)
- [8]协调应对气候变化与贸易的国际规则研究[D]. 李婧舒.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5(01)
- [9]国际海事安全法律制度研究[D]. 许民强. 大连海事大学, 2015(12)
- [10]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治理的多维进路[D]. 杨万柳. 吉林大学, 20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