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成报》等资产被收购(论文文献综述)
贾茵[1](2020)在《上市公司双重股权结构实施效果及应用价值研究 ——以小米集团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在我国《公司法》中,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只有同股同权的规定,要求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必须严格遵守一股一票的规定。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普遍流行的单一股权结构逐渐无法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近年来,由于国内股权制度安排的限制,我国不断出现一些大型互联网公司为采用双重股权结构最终选择在国外挂牌上市,大量优秀资源的流失对国内经济市场造成了直接损失,同时也对国内的股权制度规定提出了新的挑战。随后,香港交易所打开IPO市场双重股权结构的大门,2019年3月,我国内地科创板也开始了双重股权结构的探索之路。目前,我国有关双重股权结构制度的规定目前仅存在于科创板及证监会中,科创板中的表决权差异安排实质上就是双重股权结构。我国现在正处在引入双重股权结构的初级阶段,有必要对上市公司双重股权结构实施效果及其应用价值展开详细分析。本文以小米集团为案例分析对象,在对国内外有关双重股权结构文献研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从双重股权结构出发,结合两权分离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以及控制权理论基础,分析双重股权结构对公司发展的影响;根据小米具体股权结构安排,分析出小米采用该种股权结构的主要原因有:掌握控制权、预防恶意收购和保证管理层决策独立性;结合小米发展,从公司治理、业务战略、财务绩效及非财务指标等方面分析小米双重股权结构实施效果,肯定了双重股权结构对小米发展的积极影响;同时指出小米双重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侵害中小股股东利益、公司监管机制效率降低、披露信息不及时不完善;综合以上分析,总结双重股权结构应用价值:满足股东异质化需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契合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资本市场竞争力。通过小米双重股权结构的案例启示,为更好引入双重股权结构制度,完善我国资本市场提出一些建议:加强内部权力制衡、强化配套监管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完善的保护制度,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樊海伟[2](2020)在《X房地产公司GZSWD项目价值评估研究》文中提出X房地产公司是一家以开发自有科研教育用地的项目公司,该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开发、运营自有的GZSWD项目,其主要功能是写字楼、生物医药研发及制造等的综合体项目。在X房地产公司启动招商工作时,受地方政府政策调整,该项目所在地生物岛管委会对X公司的招商工作干预,后双方达成协议GZSWD项目将被以股权收购形式被生物岛管委会的上级公司A公司收购,但对GZSWD项目的价值评估时,双方就评估方法、第三方机构等资产评估的细节存在分歧,致使项目收购停滞。本论文从公正的第三方立场对GZSWD项目的评估单位的选择、评估方法的选择、收益期的计算、折现率的选取等方面展开论述,对双方公司存在争议的评估方法的选择重点介绍,阐述GZSWD项目使用收益法的理由。在折现率的选择上本论文不同于行业常用的单一折现率计算,选用风险累加法及租售比法分别确定两个不同的折现率,对GZSWD项目在未来的收益期内的净收益进行计算,给项目真实评估过程中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本论文在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折现率选取时,提出利用租售比法快速计算项目估值,对房地产交易市场成熟、信息获取更加透明的市场中,运用该方法较快速确定项目估值;同时利用常规的风险累加法进行对比验证,对房地产项目估值案例提供借鉴作用。
章艺文[3](2019)在《并购商誉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以蓝色光标为例》文中指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基于发展、扩张、转型等需求,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合并来实现自已的发展目标,使利润最大化并形成规模经济,规避风险。由企业合并形成的并购商誉,作为企业不可分割不可辨认的资产,也是报表使用者关注的重要财务信息,能间接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同时,却对现行商誊会计准则指导下的会计处理核算体系及据此形成的会计信息有着重大的影响和一定的冲击。首先,本文选取蓝色光标公司作为引导案例,使用案例分析法,介绍了公司的发展背景和并购历程,接着描述公司的商誉情况,以及研究在现行商誉会计准则指导下并购商誉的会计处理核算方法形成的商誉对公司的会计信息、财务数据和市场的影响,发现了商誉会计处理中的确存在问题以及具体带来了哪些影响。其次,本文在前一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蓝色光标公司的并购方案和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拓展并引申至分析与蓝色光标公司同样地处在我国现行的商誉会计准则指导下的所有上市公司的商誊会计处理方法中存在的问题。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处于同样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下,则会产生同样的会计处理问题,比如所有上市公司都普遍存在商誉初始计量会计处理的高估值问题、商誉的后续计量会计处理中减值测试法存在问题、商誉列报与披露会计处理中公司未尽到详细披露的职责,这些都是包括蓝色光标公司在内的所有上市公司基于同一准则指导下而产生的普遍性问题。故此本文从并购商誉会计处理核算体系的确认与计量、后续计量和减值、列报与披露这几个核算环节一一阐述会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本文通过前文对现行并购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带来的影响和商誉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样也从并购商誉的确认与计量、后续计量和减值、列报与披露这几个会计处理的核算环节一一阐述,对商誉会计准则做出一个使其更加完善的改进建议,而非只对蓝色光标一家公司出建议,以期望能具有更广泛的现实意义。最后本文希望通过对商誉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进,能够更好地规范和改进在这通用规范指导下的包括蓝色光标公司在内的所有上市公司关于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其更加真实可靠地反映商誉和公司的真正的价值,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真实客观有效的信息,消减对市场的负面影响,推动经济发展。本文选取蓝色光标公司作为引出问题及进行分析的案例,旨在通过发现该公司的商誉在现行会计处理方法下带来的负面影响,用以确定现行的商誉会计处理方法的确存在问题,在分析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拓展并引申至我国现行会计准则指导下包括蓝色光标公司在内的所有上市公司的商誉会计处理普遍存在的问题和通病,并提出改进完善建议,并非只针对某一家公司而是期望站在宏观的角度为准则的改进、为更好地规范会计核算体系添砖加瓦,为后续有意者的研究提供一些思路。
周子钧[4](2019)在《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进程研究(1978年-2018年)》文中提出本文拟就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进程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从两个方面构建本论文的框架:一方面是划分和考察40年资本化进程经历的市场化、产业化、证券化三个阶段,把握期间演进的脉络和螺旋式上升的内在逻辑关系,以此形成了论文的第一、第二、第三章。另一方面是总结40年资本化进程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推动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此形成了论文的第四、第五章。第一章即1978年-1999年的市场化阶段。这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1979年:“文革”后电影业的恢复;第二阶段1979年-1992年:电影业机制在转型时期的改良;第三阶段1993年-1999年:电影业体制改革全面启动。这个市场化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打破行业垄断,通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焕发电影业的活力,实现电影行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第二章即2000年-2008年的产业化阶段。这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0年-2004年:电影业内改革向纵深发展;第二阶段2005年-2008年:电影业对非公资本和境外资本进一步开放。这个产业化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由分散各自为政的状态走向集团化和院线化,实现电影行业向产业化转轨。第三章即2009年-2018年的证券化阶段。这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9年-2012年是启动期;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是高潮期;第三阶段2016年-2018年是提升期。2009年10月创业板设立华谊兄弟上市标志证券化阶段来临,民营电影公司率先陆续登陆A股市场;2016年8月中国电影、上海电影两大国有电影公司在A股上市,标志着证券化成为主流。电影公司通过IPO或借壳实现在A股上市融到大量资金,上市以后通过增发、并购等金融手段实现做优做强健康发展。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提升证券化的水平,实现中国电影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第四章是资本化进程的成效和问题。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取得的成效,首先是对于资本化规律和特点的把握、运行原理和阶段、启动和发展的认知。这是思想上的觉醒,是对于发展电影产业必须走市场化、产业化、证券化的道路,必须接纳、借力资本、资本市场和A股市场取得了广泛共识。政策的制定和推动是一直往这个正确的大方向前进,实际运行当中也取得了显着成效。同时在这个过程当中必须把握、处理好产业与资本的关系;产业为主资本为附,不能主次不分更不能本末倒置。对资本化的负面影响和破坏力,必须采取电影行业整顿、A股市场监管、财税严格检查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而又严格的治理。第五章是完善推动资本化进程的对策与建议。梳理中国电影产业40年资本化进程,勾画资本化的市场化、产业化、证券化三大阶段脉络与走向,分析资本化进程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都是为了提出更好的对策,以指导电影产业资本化历程能够在正确的道路上走的更加扎实更加长远。其中,坚持保证资本化沿着正确方向前进、遵循借力资本市场融资做优做强产业、提高通过并购等金融手段实现健康发展、构建积极拥抱互联网资本实现影企自身发展、推动与资本化进程相适应的规范运行体制、把握“内容为王渠道致胜”推动全产业链发展、促进与资本化进程相一致控制好金融风险等七大原则至关重要。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从“资本化进程”观察中国电影产业1978年-2018年40年的发展,在学术研究上填补了一定的空白;从市场化、产业化、证券化三阶段把握40年资本化进程,揭示了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由浅入深、不断递进、螺旋式上升的逻辑进程;从产业与资本的博弈入手进行分析,指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效统一”是观察中国电影“资本化进程”的一个本质性把握;研究方法上融合历史学、金融学、电影产业理论于一体。本文认为,中国电影产业40年资本化进程有力推动了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站在新起点上,充分吸取资本化进程呈现的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必将更加充分,在把握和运用金融杠杆的“度”上必将更加精确,这必然将进一步提升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的空间和质量,推动中国实现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的转变。
刘权威[5](2018)在《反收购决定权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收购与反收购的话题不绝于耳。2017年3月,“万科股权之争”落下帷幕,在近两年时间内万科采取一系列措施反对宝能系的收购。那么万科管理层是否有权采取的反收购措施以及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本文对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决定权的归属问题进行探讨,发掘反收购决定权的设置对公司收购与反收购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其实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权限划分,上市公司反收购的决定权应当归属于股东大会,可是从部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看来,该项权利却是由以董事会为代表的管理层来行使。对于股权高度分散的上市公司来说,即使作为管理层,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也极为少量,如果在此情况下,将上市公司反收购的决定权交于董事会,无疑将会导致管理层为保住自身控制权而牺牲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有必要从立法上对此种情况进行规制。本文对收购与反收购各类理论进行简要分析,对国外较为成熟的两种决定权模式,即以英国为代表的“股东大会决定权模式”和以美国为代表的“董事会决定权模式”,从立法层面对反收购决定权的行使方式和规制方式进行分析,对比我国大陆地区的有关立法,并综合我国的立法现状,站在我国国情以及市场发展需求的角度上,通过分析两种模式在我国大陆的可行性,最终建议我国应采取“股东大会决定权模式”,对如何行使股东大会决定权及对反收购决定权行使的规制提出建议。
席曼[6](2016)在《双汇并购史密斯菲尔德案例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由于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国内市场需求旺盛,中国食品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开始实施全球化扩张战略。不少企业以跨国并购方式来开拓国际市场,但往往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并购失败。如何规避跨国并购风险,实现有效的并购整合,提升跨国并购能力成为我国食品企业国际化面临的主要课题。因此,研究典型企业跨国并购经验与教训对我国食品行业国际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我国食品行业龙头企业——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双汇国际并购美国最大猪肉供应商史密斯菲尔德这一案例为研究主题,首先依据企业跨国并购理论,结合中国食品加工行业发展及其跨国并购现状,梳理双汇国际并购史密斯菲尔德的背景和实施过程,然后系统深入地分析双汇国际此次跨国并购的动因、面临的风险与实施的防范措施、后期整合措施以及并购绩效,最后总结并购的成功经验,并为双汇国际并购后的发展提供了一些改进建议。
吴芳[7](2016)在《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以公司化家族企业治理为中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家族企业是一种既传统又现代的企业形态,历史悠远却又基业常青。据统计数据显示,在全世界企业总数中有65%的企业为家族性质企业,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更是占据近40%的份额。1这一切都在说明,家族企业治理问题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学术题域,对于商法学研究而言更是如此。然而,当前学界有关家族企业治理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经济学与管理学领域,法学界尤其是商法学界对此问题鲜有着述。我国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之逻辑架构主要依据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说封闭公司与公众公司之二元界分展开,并未对家族公司治理问题作针对性规定。然而,从实证层面来看,家族企业、家族公司与普通公司在产权结构、代理成本、治理规则等众多方面有所差异。这就意味着家族企业治理规则应当被法律予以特殊关照。笔者选取“家族企业治理法律问题研究”一题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即希望通过专门化研究,找寻到家族企业尤其是家族公司治理中的特殊性问题,并为相关法律规范之进一步完善以及实践中的家族企业治理提供可资借鉴之认识。除引言与结语之外,正文共有六章:其中第一章是总括性的、前提性的介绍与分析;第二章至第五章属于家族企业的内部治理问题;最后一章主要涉及家族企业外部治理问题。具体情况如下:第一章——“家族企业公司化治理概述”。在本章中,笔者首先通过对家族的定义引出对家族企业、家族公司的定位,提出家族企业是与家族有不可分割关系的企业组织,家族公司则是公司化的家族企业。然后,笔者从实证视角分析了文化、道德、观念、政治体制等因素对我国家族企业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指出家族企业的三个特征即:所有权与控制权高度集中、企业主绝对权威和家族与企业价值同一,以保障后续研究能够侧重于中国家族企业本土性问题的发现与解决。其次,笔者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借助家族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对家族企业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19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出现家族企业;1987年到1992年对私营企业的关注使家族企业有了发展空间;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家族企业步入正轨,开始有序发展;1999年和2004年两次修改宪法之后,最终确立了私营企业的独立性地位,家族企业得到飞速发展。在梳理了家族企业发展历程之后,笔者通过家族企业上市困境与传承困境的分析提出我国当前家族企业发展已进入瓶颈期。最后,笔者通过在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是家族还是公司,将家族企业治理划分为家族治理与公司治理,以厘清本文的研究主线,并在此基础之上指出双重治理问题已经成为家族企业的首要挑战,家族势力对企业的涉入,导致家族关系矛盾影响企业发展,企业利益冲突破坏家庭和谐的局面。第二章——“家族企业产权结构分析与治理模式选择”。产权结构是家族企业治理问题的核心,在本章中笔者首先通过实证分析,指出我国家族企业产权方面当前存在的三个特征:股权高度集中于家庭成员、股权结构呈现超稳定状态以及产权归属模糊。同时分析了家长式权威的强弱、企业家个人素质的高低、初始物质资本的投入、人力资本需求的强弱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水平等因素对我国家族企业产权结构的影响。其次,在分析了家族企业产权结构的基础之上,笔者对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选择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业主型治理模式与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都不是最好的选择,当前我国的家族企业更适宜采用折衷型治理模式。第三章——“家族企业控制权治理”。家族企业治理中最为核心的命题当属家族企业控制权问题。本章中,笔者指出家族企业控制权治理是家族通过一系列机制,委任家族成员担任管理职位,限制非家族成员权利,制造投票权不同的多级股份等措施以维持家族对企业的控制的治理方式。其次,笔者分析说明了特殊性资产与企业制度稳定性对家族企业控制权配置的影响。最后笔者对家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经理人之间的控制权配置问题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并指出当前我国的家族企业治理暂不宜采用“董事会中心主义”控制权配置模式,未来《公司法》修改应当考虑到家族企业控制权的特殊性,对家族企业股东大会的控制地位做特殊性关照。第四章——“上市家族企业股东利益平衡”。上市家族企业治理是家族企业治理中比较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当前我国的家族企业多面临融资难的现实问题,上市融资是很多家族企业所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上市家族企业治理问题的核心是如何实现家族成员股东与资本市场分散投资者的利益平衡问题。在本章中,笔者认为未来《公司法》修改应当对上市家族企业采取双重股权结构的问题予以规定,即对家族企业主及其家族的控制权进行倾斜性保护,以避免家族控制权因企业上市融资而被严重稀释或掠夺。同时,在对家族企业主及其家族的控制权进行倾斜性保护的基础上,再对中小股东的利润分配权进行倾斜性保护。并且,还要辅之以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以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第五章——“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的法律构造”。改革开放至今已有37个年头,中国家族企业第一代创业者已经普遍都过了“五十而知天命”的年纪,家族企业传承问题即成为了摆在他们面前亟待应对与解决的现实问题。在本章中笔者通过对家族企业传承的内容及障碍因素的分析,提出公司治理是传承的保障,家族企业可以通过编制传承规制或者设立家族基金会的方式实现传承。最后,在总结上述观点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家族信托是未来中国众多家族企业实现传承的重要路径。家族信托在避税、风险隔离、遗嘱执行、子女保障以及控制权集中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我国当前环境下其发展还存在一定的障碍,因此笔者建议从健全信托法律法规、丰富家族信托类型、保障债权人知情权三方面入手为我国家族信托的发展提供保障。第六章——“家族企业治理外部环境”。制约中国家族企业治理的外部环境原因有多种,首先,国家的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为家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从19世纪80年代到当下,宪法对私营企业地位的界定成为影响家族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其次,家族文化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对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变迁也有着重大影响。家族文化底蕴凝聚在企业中,成为企业的价值追求,为企业发展提供信仰与激励。再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影响着家族企业制度变迁的选择空间,尤其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的背景下,融资难导致我国家族企业物质资本变迁困难,使家族企业至今仍保持着以自有资本为基础的发展模式。复次,职业经理人市场的不完善是导致我国家族企业难以公司化的重要原因。在不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上,家族企业难以融合社会人力资本,由此形成了中国家族企业家族治理与公司治理相重叠的治理模式。最后,家族企业的信息化与国际化为家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与挑战,一方面家族企业信息化打破了传统的市场分割的局限,另一方面,国际化又对家族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实现交易规则的国际化,组织结构的分散化,还要发挥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作用,这对家族企业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常江,杨奇光[8](2016)在《资本的力量:聚焦阿里巴巴收购《南华早报》》文中研究指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12月11日与南华早报集团达成协议,以2.66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南华早报》以及南华早报集团旗下的其他媒体资产。(据《人民日报》)南华早报集团CEO胡以晨表示:"阿里巴巴集团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专长已经得到证明。这家公司有出色的能力,利用科技更有效地创造内容,并且触达全球。我们欢迎阿里巴巴在《南华早报》的采编和运营中投入更多资源,这将让《南华早报》更加强大。"阿里巴巴集团执行副主席蔡崇
杨志春[9](2014)在《集合投资计划监管研究 ——以国际证监会组织的监管体系为视角》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各类集合理财产品高速发展,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都积极推出各类形态不同的集合理财产品,阳光私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企业以及民间金融也出现大量集合投资形态的投资和融资方式。但是理论和实务上对于前述集合投资类金融产品的法律性质未形成一致认识,监管权仍按照传统机构监管的模式进行配置,进而导致监管规则的竞争和冲突,各类问题丛生,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也不利于投资者保护的实现。为解决前述困境,针对各类纷繁复杂的理财产品、私募基金、集合性质的民间融资形态等,我国应当导入抽象概括化的集合投资计划的概念和规制体系,最大限度地把游离于法律法规及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处于灰色地带的新金融产品纳入规制。集合投资计划为现代发达国家和地区证券、金融法律所认可的成熟概念,并且表现出高度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为以功能监管为导向的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法所普遍采纳。集合投资计划也为国际证监会组织所认可,并制定了系列针对集合投资计划监管报告,涉及集合投资计划监管的主要方面。本文借鉴主要发达国家集合投资计划的监管经验,并以国际证监会组织的监管系统为视角,对集合投资计划监管问题进行研究。从集合投资计划的概念、特征、法律性质及分类出发,探求集合投资计划监管的目标与原则,主张统合规制与分类监管相结合,围绕集合投资计划治理的监管、集合投资计划运营者的监管、集合投资计划信息披露的监管、集合投资计划运作的监管等构建完备的集合投资计划监管体系。本文共分十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引言。本部分主要介绍本文选题的背景、研究的意义、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以及本文逻辑和主要研究问题。第一章集合投资计划的概念、特征及法律性质。第一节,集合投资计划的界定,以比较法的视角研究了美国、英国、我国香港地区、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国家在立法上多于集合投资计划的界定,在此基础上归纳出集合投资计划一些共性的方面。第二节,在前述比较的基础上,概括集合投资计划的特征,进而导入集合投资计划的概念。第三节,基于集合投资计划的概念特征,就集合投资计划的法律性质,认定为以集合投资为目的,以信托法律关系为内在支撑,具有独立财产的新型法律主体。第二章集合投资计划的分类。本章从立法、学理以及实践三个层面对于集合投资计划的分类进行研究。第一节,集合投资计划在立法层面的分类,以比较法的视角介绍了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主要国家和地区所设定的集合投资计划的分类。第二节,集合投资计划在法理层面的分类,从组织形式、运作方式、投资标的和投资策略以及募集方式等层面对于集合投资计划进行分类,集合投资计划在学理层面的分类既是对于立法所设定集合投资计划类别的抽象和概括,又在一定程度上指引立法和监管的演进和完善。第三节,集合投资计划在实践层面的分类,集合投资计划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共同基金、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三个最重要的业务领域,这既是立法和监管规范的作用的结果,也将进一步影响到未来监管制度的更新和完善。第三章集合投资计划监管的目标与原则。集合投资计划监管目标的设定将直接影响的监管具体制度的设计,监管体系设计是以实现其目标为导向的;而集合投资计划监管原则则是构成监管体系的框架,决定了监管体系的系统性和完备性。第一节,集合投资计划监管的目标,保护投资者权益、保证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以及减少系统风险构成了集合投资计划监管的三大目标。第二节,集合投资计划监管的原则,系统性的阐述了国际证监会组织所设定的集合投资计划和对冲基金监管的原则。第四章集合投资计划监管的方法。集合投资计划的监管方法,既是功能监管,也是与风险程度和投资者保护必要性程度相匹配的监管,是统合规制和分类监管的结合。第一节,集合投资计划的统合规制,集合投资计划的多元和多样化,以及混业经营,需要功能监管和统合规制。第二节,集合投资计划的分类监管,集合投资计划区分为公募集合投资计划和私募集合投资计划,私募集合投资计划进一步区分为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进行分类监管。第五章集合投资计划治理的监管。第一节,集合投资计划治理的典型结构,主要介绍,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治理模式和受托人为核心的治理模式两种典型结构。第二节,集合投资计划治理的共性方面,主要从投资者、投资顾问/管理人、独立监督机构(董事会、托管人、保管人、受托人、独立审计机构、监管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配置以及监督制衡之框架阐述集合投资计划治理的共性方面。第六章集合投资计划运营者的监管。第一节,集合投资计划财务顾问/管理人的准入条件,介绍集合投资计划财务顾问/管理人的注册监管和准入条件。第二节,集合投资计划运营者的运营规范,介绍集合投资运营者的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第七章集合投资计划信息披露的监管。第一节,集合投资计划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介绍集合投资计划信息披露如同其他证券品种的一般要求。第二节,集合投资计划有效信息披露要求,介绍有效信息披露理论及要求。第三节,销售时点信息披露,介绍销售时点信息披露界定与原则。第八章集合投资计划运作的监管。第一节,集合投资计划的估值,主要介绍公募集合投资计划估值的原则和对冲基金估值的原则。第二节,集合投资计划的申购与赎回,介绍申购与赎回的一般要求,以及暂停赎回应遵循的原则。结语。集合投资计划是典型的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其监管研究可以为其他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的监管提供借鉴。推进证券法的现代化是我们当下最迫切的任务,我们应当思考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法规制的方式和路径,以适应金融发展的实践和金融创新的挑战,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并推动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蒋潇华[10](2014)在《推动我国并购基金发展的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实体经济面临产能过程、重复建设的背景下,设立并购基金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这一载体促进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并购基金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研究并购基金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除去引言和结语,本文拟分四章。第一章阐释与产业并购基金相关的核心概念,介绍产业并购基金的运行机制,重点分析产业并购基金的实践意义。第二章阐述产业并购基金在国外的发展现状。从国外产业并购基金的发展历史、现实等方面揭示产业并购基金运行的一般规律性认识,从而为我国产业并购基金借鉴外国先进经验提供路径依赖。第三章分析了我国产业并购基金的运行现状。着重指出了我国产业并购基金运行的制度环境、运行模式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提出我国产业并购基金的发展对策提供前提条件。第四章是我国产业并购基金的发展战略思考,从目标模式、政策措施、监管机制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香港《成报》等资产被收购(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香港《成报》等资产被收购(论文提纲范文)
(1)上市公司双重股权结构实施效果及应用价值研究 ——以小米集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2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框架 |
1.5 论文创新点 |
2 双重股权结构概述及理论基础 |
2.1 双重股权结构概念、特征及发展 |
2.1.1 双重股权结构 |
2.1.2 双重股权结构特征 |
2.1.3 双重股权结构发展 |
2.2 理论基础 |
2.2.1 两权分离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控制权理论 |
3 小米集团案例概况 |
3.1 小米集团简介 |
3.1.1 小米发展历程 |
3.1.2 小米“铁人三项”模式 |
3.1.3 小米组织框架 |
3.2 小米上市前融资历程 |
3.3 小米双重股权结构 |
4 小米集团案例分析 |
4.1 小米采用双重股权结构动因分析 |
4.1.1 创始人掌握控制权 |
4.1.2 预防恶意收购 |
4.1.3 保证管理层决策独立性 |
4.2 小米双重股权结构实施效果分析 |
4.2.1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分析 |
4.2.2 对业务战略的影响分析 |
4.2.3 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分析 |
4.2.4 对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
4.3 小米公司采用双重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分析 |
4.3.1 监管机制效率降低 |
4.3.2 披露信息不及时、不完善 |
4.3.3 侵害中小股股东利益 |
4.4 双重股权结构应用价值分析 |
4.4.1 满足股东异质化需求 |
4.4.2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
4.4.3 契合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
4.4.4 增强我国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 |
5 启示与建议 |
5.1 研究启示 |
5.2 我国资本市场引入双重股权结构的建议 |
5.2.1 加强内部权力制衡 |
5.2.2 强化配套监管机制 |
5.2.3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
5.2.4 建立完善的保护制度,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X房地产公司GZSWD项目价值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价值评估方法 |
1.2.1 房地产价值评估研究现状 |
1.2.2 房地产项目价值评估的常用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二章 GZSWD项目价值评估起因 |
2.1 X房地产公司GZSWD项目简介 |
2.1.1 项目布局及功能性介绍 |
2.1.2 GZSWD项目独特性介绍 |
2.2 X房地产公司GZSWD项目被A公司收购 |
2.3 X公司与A公司的价值评估值差异 |
2.3.1 双方各自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 |
2.3.2 双方对该项目价值评估差异的主要原因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房地产项目价值与评估方法的选择 |
3.1 房地产项目价值 |
3.1.1 GZSWD项目价值体现 |
3.1.2 影响房地产项目价值的主要因素 |
3.1.3 房地产项目价值实现方式 |
3.2 GZSWD项目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
3.2.1 GZSWD项目价值评估的原则 |
3.2.2 GZSWD项目评估方法的选择依据 |
3.2.3 GZSWD项目使用收益法评估的技术路线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GZSWD项目价值评估参数的选择 |
4.1 GZSWD项目收益期的测算 |
4.1.1 收益期测算的种类 |
4.1.2 GZSWD项目收益期测算 |
4.2 GZSWD项目收益折现率的选择 |
4.2.1 GZSWD项目折现率确定的指导原则 |
4.2.2 GZSWD项目折现率的分析计算 |
4.3 GZSWD项目在使用收益法估值中的其他参数选择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X房地产公司项目价值评估过程及结果 |
5.1 GZSWD项目评估准备阶段工作 |
5.1.1 评估工作启动前的基本情况介绍 |
5.1.2 评估基准日的约定及相关财务基础数据 |
5.2 GZSWD项目收益额评估计算过程 |
5.2.1 评估假设 |
5.2.2 评估依据 |
5.2.3 评估方法的选择 |
5.2.4 选定租售比做折现率进行收益额测算 |
5.2.5 选定风险累加法折现率进行收益额测算 |
5.3 GZSWD项目评估结果 |
5.3.1 两种折现率计算出的租金净收益结果 |
5.3.2 最后取定的评估结果 |
5.3.3 评估结果的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3)并购商誉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以蓝色光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问题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框架图 |
2 文献综述与相关理论 |
2.1 基础概念 |
2.1.1 企业并购 |
2.1.2 商誉 |
2.1.3 并购商誉 |
2.2 相关理论 |
2.2.1 合并相关理论 |
2.2.2 商誉相关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3.1 国外研究现状 |
2.3.2 国内研究现状 |
3 蓝色光标并购商誉的会计处理及其产生的影响 |
3.1 蓝色光标公司介绍 |
3.1.1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
3.1.2 公司主营业务 |
3.1.3 并购历程及被并购方 |
3.2 并购动因 |
3.2.1 加速扩张和便于转型 |
3.2.2 获得超额利润 |
3.3 蓝色光标并购商誉情况及商誉会计处理方法产生的不利影响 |
3.3.1 并购商誉情况 |
3.3.2 蓝色光标商誉会计处理方法产生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4 并购商誉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 并购商誉在初始确认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1 商誉的初始确认与其他资产口径不一 |
4.1.2 高估值高溢价形成巨额商誉 |
4.1.3 部分商誉法下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计量问题 |
4.1.4 多次交易情况下提前确认了商誉 |
4.2 并购商誉在后续计量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4.2.1 商誉减值的动因分析 |
4.2.2 减值测试法存在的问题 |
4.2.3 业绩承诺与商誉减值处理 |
4.3 并购商誉在披露与列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并购商誉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进建议 |
5.1 并购商誉概念的重新界定 |
5.2 并购商誉的初始计量的改进建议 |
5.2.1 部分商誉法改为全部商誉法 |
5.2.2 少数股权份额下的商誉确认方法 |
5.2.3 多次交易取得控制权下的商誉确认方法 |
5.3 并购商誉后续计量的改进建议 |
5.3.1 商誉后续减值应选取定性减值测试评估法 |
5.3.2 减值测定按照业绩承诺配比原则 |
5.3.3 对资产组的要求 |
5.3.4 加强监管 |
5.4 并购商誉列报与披露的改进建议 |
5.4.1 加强商誉具体信息和减值测定方法的披露 |
5.4.2 说明商誉是否符合预期的价值 |
5.4.3 证监会统一标准并加强监管 |
5.5 本章小结 |
6 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未来研究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4)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进程研究(1978年-2018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缘起与概念界定 |
(一) 论文缘起 |
(二) 概念界定 |
二、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述评 |
(一) 研究现状 |
(二) 文献述评 |
四、主要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主要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框架、创新点与不足 |
(一) 框架 |
(二) 创新点 |
(三) 本文的不足 |
第一章 资本化的市场化阶段(1978年-1999年) |
一、第一阶段:“文革”以后电影业的恢复(1978年-1979年) |
(一) 电影业在新中国的发展与曲折进程 |
(二) “文革”后恢复老电影放映时出现的盛况 |
二、第二阶段:电影业体制在转型时期的改良(1979年-1992年) |
(一) 政策上重点是先后调动“制发放”行业的积极性 |
(二) 电影单位由事业转为企业走市场化道路 |
(三) 调整机构设置形成“影视合流”的局面 |
三、第三阶段:电影业体制启动全面改革(1993年-1999年) |
(一) 打破中影集团一家独大统购统销的垄断 |
(二) 打破中影集团和省级发行公司的垄断 |
(三) 打破16家制片厂的垄断调动各界拍片积极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资本化的产业化阶段(2000年-2008年) |
一、第一阶段:电影行业内改革向纵深发展(2000年-2004年) |
(一) 政策上大力推进集团化和院线制改革,推动向产业化转向 |
(二) 投融资上国企加快转企改制,民企扩大融资渠道 |
(三) 资本多元化大力促进了电影产业发展 |
二、第二阶段:电影行业对外开放打开大门(2005年-2008年) |
(一) 政策上对于境外资本和非公资本进一步开放 |
(二) 投融资上中影发债民企谋求上市,行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
(三) 电影产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加快资本化进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资本化的证券化阶段(2009年-2018年) |
一、第一阶段:证券化的启动期(2009年-2012年) |
(一) 政策上加大金融政策推动企业上市成为着力点 |
(二) 投融资上电影公司上市标志着证券化时代来临 |
(三) 华谊兄弟首家在A股上市起到了示范效应 |
二、第二阶段:证券化的高潮期(2013年-2015年) |
(一) 政策上继续鼓励公司上市,同时改进和完善电影审查 |
(二) 投融资上互联网资本强势进入,电影产业基金十分活跃 |
(三) 二级市场并购火爆与出现问题的表现与原因 |
三、第三阶段:证券化的提升期(2016年-2018年) |
(一) 政策上对明星证券化的遏制和再融资疏堵结合 |
(二) 投融资上资本有进有退步入去伪存真的提升期 |
(三) 中影上影两大国企实现A股上市的标志性意义 |
(四) “内容为王”获得支持,资本流向发生结构性变化 |
(五) 互联网影业与国企和民企三分天下重塑行业格局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资本化进程的成效与问题解析 |
一、电影产业资本化的成效解析 |
(一) 对资本化的运行规律和特点的认识更加清晰 |
(二) 对资本化的运行原理和阶段的把握更加准确 |
(三) 对资本化进程的启动和发展形成的共识更加坚定 |
(四) 对借力A股市场做优做强的意义和路径更加明确 |
(五) 对保持市场活力与严控风险之间的把控能力更加强大 |
(六) 对建构产业与资本辩证关系的良好生态系统更加自觉 |
二、电影产业资本化的问题解析 |
(一) 电影公司存在诸多问题影响通过IPO进行融资 |
(二) 跨界定增存在虚火与企业并购存在严重障碍 |
(三) 证券化负面影响凸显影企上市后的风险边界 |
(四) 资本的霸权导致电影产业的异化和扭曲行为 |
(五) “保底发行”与“天价片酬”对于电影产业的侵蚀 |
(六) 电影板块在A股市场回报率偏低、规模偏小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完善推动资本化进程的对策与建议 |
一、坚持保证资本化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原则 |
(一) 把握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发生的方向性调整 |
(二) 努力创作出资本与内容结合的佳作 |
二、遵循借力资本市场融资做优做强产业的原则 |
(一) 影企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在A股市场上市融资 |
(二) 借力A股市场资源配置优势培育大型企业集团 |
(三) 重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推动与A股市场对接 |
(四) 打造影视企业融资渠道助力小微影企融资 |
三、通过并购等金融手段实现影企健康发展 |
(一) 发挥股市先发优势的公司在外延并购上的优势 |
(二) 通过不断外延并购做优做强是必然选择 |
四、积极拥抱互联网资本实现影企自身发展 |
(一) 把握互联网资本在电影产业链地位主流化的趋势 |
(二) 上市电影企业要积极拥抱互联网资本的进入 |
五、构建与资本化进程相适应的规范运行体制 |
(一) 应制定和出台规范资本运行的相关制度 |
(二) 尽快组建电影经纪人群体的行业协会 |
六、把握“内容为王渠道致胜”的原则,推动全产业链发展 |
(一) 上市影企要打造全产业链模式防控业绩下滑的风险 |
(二) 上市影企要瞄准“内容+渠道”模式以提高经营业绩 |
七、完善与资本化进程相一致的产业规则和市场规则 |
(一) 要遵从产业和市场规律推动资本化进程 |
(二) 用大工业运行的方式分散和控制好金融风险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与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反收购决定权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第2章 目标公司反收购决定权的理论分析 |
2.1 上市公司收购、敌意收购及其价值分析 |
2.1.1 上市公司收购 |
2.1.2 敌意收购的概念 |
2.1.3 收购及敌意收购的价值分析 |
2.2 目标公司反收购决定权 |
2.2.1 目标公司反收购的概念 |
2.2.2 目标公司反收购的理论争议 |
2.2.3 目标公司反收购决定权 |
2.2.4 目标公司反收购决定权的研究意义 第3章 反收购决定权归属的两种模式分析 |
3.1 股东大会决定权模式分析 |
3.1.1 股东大会决定权的理论依据 |
3.1.2 股东大会决定权的实践——英国 |
3.1.3 对董事会权利的规制 |
3.2 董事会决定权模式分析 |
3.2.1 董事会决定权的理论依据 |
3.2.2 董事会决定权的实践——美国 |
3.2.3 经营判断原则的应用 |
3.3 英美两国反收购决定权之对比分析 第4章 目标公司反收购决定权立法现状及其缺陷 |
4.1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决定权立法现状 |
4.2 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决定权存在的缺陷 |
4.2.1 上市公司反收购决定权立法层面存在的问题 |
4.2.2 影响我国反收购决定权的因素 第5章 上市公司反收购决定权的法律完善建议 |
5.1 构建合理的上市公司反收购决定权法律体系 |
5.1.1 明确反收购决定权归属 |
5.1.2 对董事会权利的设计 |
5.1.3 对董事会权利的限制 |
5.2 完善法律救济 |
5.2.1 完善行政监督手段 |
5.2.2 完善司法救济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
(6)双汇并购史密斯菲尔德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结构与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企业跨国并购相关理论 |
第一节 企业跨国并购概述 |
一、企业跨国并购概念与类型 |
二、企业跨国并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 |
三、企业跨国并购支付方式 |
四、企业跨国并购整合 |
五、企业跨国并购风险 |
第二节 企业跨国并购动因的理论基础 |
一、规模效应理论 |
二、市场势力理论 |
三、协同效应理论 |
四、代理成本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食品行业发展及跨国并购现状 |
第一节 中国食品行业发展现状 |
一、食品行业稳步发展 |
二、食品行业产值增速放缓 |
三、食品行业对外贸易存在逆差 |
四、食品行业发展关键是食品安全生产 |
第二节 中国食品企业跨国并购现状 |
一、中国食品企业跨国并购原因及表现 |
二、中国食品企业跨国并购特征 |
三、中国食品企业跨国并购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双汇并购史密斯菲尔德案例基本情况介绍 |
第一节 并购交易参与各方简介 |
一、双汇国际 |
二、史密斯菲尔德 |
三、中介机构 |
第二节 双汇并购史密斯菲尔德背景及过程 |
一、并购背景 |
二、并购实施过程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双汇并购史密斯菲尔德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双汇并购史密斯菲尔德的动因分析 |
一、实现双汇的国际化战略目标 |
二、实现行业规模效应 |
三、实现协同效应 |
四、解决食品安全难题 |
第二节 双汇并购史密斯菲尔德的风险分析 |
一、外部风险 |
二、内部风险 |
第三节 双汇并购史密斯菲尔德的整合与绩效分析 |
一、并购整合分析 |
二、并购绩效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双汇并购史密斯菲尔德的经验借鉴与后期改进建议 |
第一节 双汇并购史密斯菲尔德的经验借鉴 |
一、准确评估目标企业价值 |
二、积极应对并购风险 |
三、灵活采取多元的并购手段 |
四、注重并购后的整合工作 |
五、通过并购提升品牌价值 |
第二节 对双汇并购后期发展的改进建议 |
一、应注重并购后的跨文化管理 |
二、应注重培养国际化人才 |
三、应注重并购后的财务风险防范 |
四、应注重提升食品安全质量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以公司化家族企业治理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本文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二、本选题研究现状阐述与评判 |
三、本文所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 |
四、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家族企业公司化治理概述 |
第一节 家族、家族企业与家族公司的范畴界定 |
一、家族 |
二、家族企业概念界定 |
三、家族公司 |
第二节 我国家族企业的特征 |
一、我国家族企业特殊影响因素 |
二、我国家族企业的特征 |
第三节 家族企业发展历程回顾 |
一、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
二、我国家族企业发展历程 |
第四节 家族企业治理问题 |
一、企业治理的内涵界定 |
二、家族治理与公司治理 |
三、家族企业的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 |
四、家族企业治理现状与困境 |
第二章 家族企业产权结构分析与治理模式选择 |
第一节 家族企业产权结构分析 |
一、家族企业产权结构特征 |
二、家族企业产权结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家族企业治理模式 |
一、业主型治理模式 |
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 |
三、折中型治理模式 |
第三章 家族控制权治理 |
第一节 家族控制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家族控制权的概念 |
二、家族控制权的特征 |
第二节 控制权与股权结构的关系 |
第三节 家族控制权分配及影响因素 |
一、家族控制权分配 |
二、控制权影响因素 |
第四节 董事会控制 |
一、家族对董事会的控制权 |
二、董事会对家族企业的控制权 |
第五节 经理层控制 |
一、家族对经理层的控制权 |
二、经理层对家族的控制 |
第六节 家族控制权的争夺 |
一、案例 1:国美控制权之争 |
二、案例 2: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 |
第七节 上市公司家族控制的增强机制 |
一、同股不同权 |
二、职业经理人的引进 |
三、设立家族信托基金 |
第四章 上市家族公司股东的利益平衡 |
第一节 上市家族公司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关系 |
一、上市家族公司股东间的代理问题 |
二、上市家族公司股东出资再认识 |
第二节 家族股东控制权的倾斜性保护 |
一、一股一权原则 |
二、双重股权结构契合了家族股东控制权倾斜性保护的规则诉求 |
第三节 双重股权结构在上市家族企业中的具体适用 |
一、限定可适用双重股权结构的家族企业范围 |
二、限定多重表决权的适用范围 |
三、限制多重表决权的幅度 |
第四节 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 |
一、专业化机构投资者 |
二、建立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 |
三、完善股东权益救济机制 |
第五章 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的法律构造 |
第一节 家族企业的长青模式 |
第二节 家族企业传承的内容 |
一、家族企业产权的传承 |
二、家族控制权的传承 |
三、家族企业文化资本的传承 |
第三节 传承障碍因素分析 |
一、企业主的交班意愿 |
二、价值观多元化 |
三、传承计划的缺失 |
四、传承中的家族矛盾 |
第四节 家族企业传承之道 |
一、公司治理是传承的保障 |
二、编制传承规则 |
三、家族基金会 |
第五节 完善家族信托相关法律制度 |
第六章 家族企业治理的外部环境 |
第一节 家族企业私有产权的保护 |
一、个体经济阶段 |
二、私营经济补充阶段 |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阶段 |
第二节 家族企业文化的构建 |
第三节 资本市场的发展障碍 |
第四节 经理人市场 |
一、经理人职业化 |
二、经理人市场对家族企业制度变迁的影响 |
第五节 家族企业的信息化 |
一、打破产品市场分割 |
二、公司法的IT走向 |
第六节 家族企业的国际化 |
一、交易规则国际化 |
二、组织结构分散化 |
三、知识产权成为核心资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集合投资计划监管研究 ——以国际证监会组织的监管体系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本文的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本文的逻辑与主要研究问题 |
第一章 集合投资计划的概念、特征及法律性质 |
第一节 集合投资计划的界定 |
一、美国关于投资公司的界定 |
二、英国、新加坡、我国香港地区关于集合投资计划的界定 |
三、日本、韩国关于集合投资计划的界定 |
第二节 集合投资计划的特征 |
一、集合投资计划特征的正面揭示 |
二、集合投资计划的认定的例外 |
三、监管机构认定集合投资计划的权力 |
第三节 集合投资计划的法律性质 |
一、集合投资计划法律性质传统观点之梳理 |
二、集合投资计划法律性质之新思维 |
第二章 集合投资计划的分类 |
第一节 立法设定的集合投资计划类别 |
一、美国《1940 年投资公司法》设定的类别 |
二、英国《2000 金融服务与市场法》设定的类别 |
三、日韩立法设定的集合投资计划类别 |
第二节 学理层面上集合投资计划的分类 |
一、根据组织形式对集合投资计划进行的分类 |
二、根据运作方式对于集合投资计划进行的分类 |
三、根据投资标的和投资策略对于集合投资计划进行分类 |
四、根据募集方式对于集合投资计划进行的分类 |
第三节 实践层面集合投资计划的分类 |
一、共同基金与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 |
二、私募股权基金与对冲基金 |
第三章 集合投资计划监管的目标与原则 |
第一节 集合投资计划监管的目标 |
一、关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
二、关于确保市场的公平、有效和透明 |
三、关于消除系统性风险 |
第二节 集合投资计划监管的原则 |
一、关于集合投资计划运营者的原则 |
二、关于集合投资计划治理的原则 |
三、关于集合投资计划信息披露的原则 |
四、关于集合投资计划运作的原则 |
五、关于对冲基金监管的原则 |
第四章 集合投资计划监管的方法 |
第一节 集合投资计划的统合规制 |
一、集合投资计划的多元化和复杂化 |
二、混业经营与集合投资计划统合规制 |
三、统合规制的实质是功能监管 |
第二节 集合投资计划的分类监管 |
一、公募集合投资计划与私募集合投资计划 |
二、对冲基金与私募股权基金 |
第五章 集合投资计划治理的监管 |
第一节 集合投资计划治理的典型结构 |
一、公司型集合投资计划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治理模式 |
二、契约型集合投资计划以受托人为核心的治理模式 |
第二节 集合投资计划治理的共性方面 |
第六章 集合投资计划运营者的监管 |
第一节 投资顾问/管理人的准入 |
一、投资顾问/管理人的注册监管 |
二、投资顾问/管理人的准入条件 |
第二节 投资顾问/管理人的运营规范 |
一、持续满足准入条件 |
二、忠实义务 |
三、注意义务 |
第七章 集合投资计划信息披露的监管 |
第一节 集合投资计划信息披露的一般性要求 |
第二节 有效信息披露要求 |
第三节 销售时点信息披露 |
第八章 集合投资计划运作的监管 |
第一节 集合投资计划的估值 |
一、公募集合投资计划估值的原则 |
二、对冲基金估值的原则 |
第二节 开放式集合投资计划的申购与赎回 |
一、开放式集合投资计划的申购 |
二、开放式集合投资计划的赎回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后记 |
(10)推动我国并购基金发展的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1章 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况 |
1.1 并购基金的概念分析 |
1.2 并购基金的运行机制 |
1.3 并购基金的重要意义 |
第2章 并购基金在国外的实证考察 |
2.1 并购基金在国外的发展沿革 |
2.2 并购基金在海外的具体实践 |
2.3 国外并购基金的启示 |
第3章 并购基金在中国的运行分析 |
3.1 并购基金在中国的实践情况 |
3.2 并购基金在中国的发展经验 |
3.3 我国并购基金的发展趋势 |
3.4 并购基金在中国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助推并购基金发展的对策建议 |
4.1 并购基金发展的目标模式 |
4.2 构建并购基金监管制度体系 |
4.3 并购基金与上市公司监管之协调 |
4.4 发展并购基金的政策性建议 |
参考文献 |
四、香港《成报》等资产被收购(论文参考文献)
- [1]上市公司双重股权结构实施效果及应用价值研究 ——以小米集团为例[D]. 贾茵.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2]X房地产公司GZSWD项目价值评估研究[D]. 樊海伟.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3]并购商誉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以蓝色光标为例[D]. 章艺文. 西安理工大学, 2019(01)
- [4]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进程研究(1978年-2018年)[D]. 周子钧. 山东大学, 2019(09)
- [5]反收购决定权法律问题研究[D]. 刘权威. 上海师范大学, 2018(11)
- [6]双汇并购史密斯菲尔德案例研究[D]. 席曼. 黑龙江大学, 2016(02)
- [7]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以公司化家族企业治理为中心[D]. 吴芳. 西南政法大学, 2016(10)
- [8]资本的力量:聚焦阿里巴巴收购《南华早报》[J]. 常江,杨奇光. 新闻界, 2016(02)
- [9]集合投资计划监管研究 ——以国际证监会组织的监管体系为视角[D]. 杨志春. 华东政法大学, 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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